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穿成女屠夫后,全村去逃荒 > 第719章 书铺一条街
    女小二依旧热情地招待:“好的,婶子,我给你介绍些好用实惠的,保管你儿媳闺女用了还要用。”

    程顾卿面无表情地听着女小二介绍,哎,特别讨厌不明码标价的购物,也不知道她说得是真的还是假的。

    最后程顾卿随便选,价格不太贵的都要上些。还买了些冬日涂脸的面脂,特别是娃子,脸上冻得破裂,可疼了。

    程顾卿回忆一下,上辈子最流行diy一种面膏,就是女王武则天御用的猪油膏。

    做法很简单,具体的材料比例不知道,但就那几样细辛、萎蕤(玉竹)、黄芪、白附子、薯蓣(山药)、辛夷、川芎、白芷,加上猪油进去熬,过滤渣渣,然后等待凝固就成了。

    效果怎样不知道,但材料价格挺贵,徐家村人可用不起呢。

    程顾卿还是选择物美价廉的女小二推荐的面膏。

    买了几大罐,回去给老人和娃子用。当然费用公中出,要报销的。嘿嘿!

    买了些胭脂面膏后,程顾卿又看上银镯子,特别的复古和雅致。

    想了一下,买了一个,给小丫头春丫。

    至于其他人,太贵了,买不起。

    家里只有春丫一个小姑娘,不疼她疼谁呢。

    女小二想不到这个粗狂的大娘不仅疼闺女,疼媳妇,还疼孙女。

    看到她竟然舍得花2两买一个银镯子,大大的惊讶。

    从她的只言片语,家里应该不止有孙女,还有孙子。不给男娃子买,给女娃子买,太少有了。

    女小二热情地笑着说:“婶子,这个镯子最适合小姑娘戴的,你家孙女看到肯定喜欢。”

    程顾卿也是这样认为的,点了点头说:“喜欢就好。”

    随后问:“小姑娘,我都买了那么多东西,能不能送几朵绢花啊。我家小孙女最喜欢戴绢花的了。”

    程顾卿注意了店铺里的绢花好久了,怎么看就怎么漂亮。比在外面买的精致多了。

    看来店铺里的货跟小贩摆摊的就是不一样。

    程顾卿想着要不要买几朵回去,让家里的女娃子开心开心。

    但想到自己买了好几两的东西,送几朵绢花也应该吧。

    女小二想不到程顾卿这么问,要说送嘛也可以的,只是从提成扣,赚不了那么多。

    为难地说:“婶子啊,我们店铺的绢花可贵了。”

    程顾卿眉头一皱,想着绢花能贵到哪里去呢?

    女小二以为她不喜。害怕一不喜,就不买,岂不是失去大客户。

    赶紧装作为难地说:“婶子啊,这样吧,我去问问掌柜的,要是她说能送就送,你看可以吗?”

    可以,当天可以了。

    程顾卿点头说:“替我问问,多送几朵,我家孙女喜欢大红色的。”

    要说红色,程顾卿觉得俗气,可耐不住春丫喜欢,不,不仅春丫喜欢,村里的女娃子都喜欢大红色。

    上次买头绳,女娃子喜欢选红色,没挑到红色的,还哭鼻子呢。

    女小二也无语了,还要送几朵,真以为绢花不要钱呢。

    这么想,心里肯定不能这么说,笑容满面地喊程顾卿等等,她去禀报一下。

    程顾卿很无聊,东看看西看看。

    虽然这间胭脂水粉铺坐落在南城,但卖的东西还真不错,特别的典雅,很适合有点闲钱又喜欢精致的女子。

    程顾卿看着也喜欢。

    不一会儿女小二回来了,乐呵呵地说:“婶子,我们掌柜说可以送。我这给你送3朵绢花,如何?都要红色吗?”

    程顾卿听到送三朵也欢喜,送的东西不要白不要,肯定要的。

    点头说:“红色,三朵都要红色。”

    想着一朵给春丫,一朵给秋花,一朵给黑妞。三个小姑娘太乖巧了,从不偷懒,帮着家里干活。

    看着看着,程顾卿又看中银发簪。

    说银,其实就是发簪中的银杏花用银子做,其他是木头。

    但做得特别精致别雅。

    程顾卿问了价格,一支才200文,于是要了5支,1两。

    买回去送给三个儿媳两个闺女。

    哎,家里人多就是麻烦,送东西就要一起送,要是差别对待,肯定吵翻天。

    当然差别对待春丫是可以的,谁叫她是徐家的唯一的孙女呢。

    女小二大喜,赶紧替程顾卿包好,热情洋溢地送程顾卿出门。

    今日开单8两,提成可以顶10天工钱了,女小二非常庆幸自己有眼力,立即上前招待。

    程顾卿不知道女小二的想法,此时走在一条书铺街,整条街都是卖书卖笔墨纸砚。

    当然还有卖画,替人装裱。

    看来这是一条文化街,走进来都感觉到书生气质升华了。

    程顾卿也不怕,仗着牛高马大,无人敢欺负,进去就进去。

    要是被人赶就大吼一声,谁怕谁。

    走到店铺直接问:“掌柜,有没有便宜的旧书?”

    新书是买不成的,太贵了。

    程顾卿想着要是旧书便宜,就买些回去。在徐家村建立一个小型图书馆,谁都可以看。

    不过目前只有张夫子几个人能看,小娃子还未学成,至于大人更是文盲。

    掌柜随便指了一个地方说:“去那里淘一淘,100文一本。”

    100文或许对泥腿子来说很多钱,但对书来说真得不贵。

    程顾卿记得手抄本的《三字经》,这种启蒙书都要500文。现在100文一本,简直大降价了。

    幸好程顾卿识字,看书的封面以及内容。随便瞄一下,不破损得太厉害的,就买回去让张夫子慢慢抄写。

    反正张夫子腿瘸了,又干不了活,叫他抄书最合适,也最能体现价值。

    这么好的秀才夫子不用白不用,肯定要把他吃干抹净,榨干最后一滴油。

    从街头逛到街尾,每一间店铺都进去问。

    态度好的就问多几句,态度不好的就默默挑书。反正买完就走,谁也不认识谁。

    至于书店的掌柜们也非常惊讶程顾卿竟然认识字,看她挑选的书,一些启蒙的,一些科举的,一些鬼怪故事的,什么品种都有,就是没有言情小说。

    程顾卿要是知道书店的掌柜这么想,肯定翻白眼。

    她倒是不介意选几本像《剪灯新话》这种艳书。

    但又不止她一个人看,要是买回去,想想都知道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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