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离石游记 > 第79章 狼孩子!
    南山子终于明白,秦王在遇见墨家后不再愿意慢慢发展、默默发展,秦王决定向天下亮剑,自己只能追随秦王的脚步,不管对不对锐意进取的秦王应该鼓励!心怀天下黎民百姓的秦王应该得到墨家的全力支持。

    于是南山子向秦王告退,好指挥墨家配合秦王掌控枫叶城。

    秦王一切准备就绪,骑马出城时,秦坊送来一袋墨家秘藏麦酒,说是距子献给秦王预祝秦王旗开得胜,一举拿下枫叶城。

    离石接过酒袋放在马背上,说了句客气话便骑马出城,让金元宝放开速度赶往枫叶城。金元宝这几天闷坏了,虽说能自由的到处闲逛,但是看到嗷呜能出城自由狩猎,它便什么的羡慕,主人不让它放开速度尽情狂奔,主人的话又不能不听,这令它非常的郁闷,今天可以放开速度尽情奔跑。

    离石像是也感觉到金元宝的心情,任由它奔跑,释放积压已久的热情。

    离石在马上看着眼前被自己甩在身后的景物,终于感受到什么是风驰电掣,凡是有对比才能知道金元宝跑的是快是慢,从金元宝轻松的样子来看,它还没有尽全力,只是比较快一点而已,但就是这样却给人一种飞快的感觉,离石不由心中感叹真是捡到宝了,如此个头、如此骨架、如此力量和耐力、如此聪明的骏马,怕是现在中士的第一宝马,不由的轻抚马胫,金元宝感受到主人的爱抚,奔跑的更是卖力起劲。

    望向远方,一条荒路穿过杂草延伸向远方,东西两边是高连绵的高山,山上树木丛生,时而有野兽的吼叫声隐隐传来,像是猛兽吼叫,又夹杂了些许狼嚎,这些猛兽√的吼叫声当然不能影响现在的全元宝,它做为能和嗷呜一走睡马厩,在嗷呜撕咬血肉进食时仍能当着它的面安然吃草,能在嗷呜嗅它屁股时仍能忍住不不去踢嗷呜的金元宝,对它来说几声兽吼没什么,甚至不能使它受的惊吓,它依然稳稳保持马速向前平稳匀速奔跑。

    而离石对猛兽的吼叫声只剩下感慨了,这个世界上不应该有这么多吃人的猛兽,应该把这些猛兽、野兽都捕抓杀了,留下些样子漂亮的,皮毛柔软的圈养起来,没事时撸一撸好解解手瘾,自从嗷呜喜欢上穿盔甲,自己好久都没有痛快地撸一把了,好好的猛兽穿什么盔甲?

    离石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盔甲,不由的叹了口气,看来根子在自己身上,嗷呜现在什么都要跟自己一样,长途它要坐马车,身上要穿盔甲防护自己,特别与熊打过架后发现自己没受伤便咬死了那只熊,更坚定了它穿盔甲,现在已经学自己一天到晚不脱盔甲,身上都有味道了。

    离石闻了闻自己身上,好像是有一股味道,看来要想让嗷呜干净起来,自己平时就不能老穿盔甲,虽然那样更安全,但这一世还没有进化出热武器,弩箭只要自己保持警觉,应该是安全无忧的。

    这次打下枫叶城便平时穿衣服,战时在穿盔甲,一想这些事,便又想到制衣材料,现在的布是麻做成的,要想穿的舒服得要捶软和,但这样做会缩短麻衣的使用寿命和使用质量,想想自己那恐怖的力量,要是出现自己正向下属手舞足蹈的讲话,讲到兴高采热、情绪高之时,下属们热血沸腾之际,自己的衣服因力量控制不住,撕裂了!

    那场面!该怎么办?局而如何挽回?

    离石不敢再想下去,得要重新制做新的布,纯棉的,那样好。

    有了墨家等于有了科研院,自己提想法、提要求、提构思,墨家负责去实验、去制作、去验证。多好的队伍组合,多么高效的配合,不能浪费。

    自己弄下枫叶城先穿丝绸过渡一下,丝绸虽好但那贵族拉开与黎民百姓距离的标杆,不符合自己的人设和风格。

    眼前突兀现荒村,自己的思绪回到现实,看看渐落的夕阳,天色已慢慢的黑了下来,便猛夹马腹,示意金元宝加快速度跑向荒村。

    当进入村子时确定是荒村,村子里没有一座完整的房子,只是看起来像房子,有房顶的房子屈指可数,找了个大一些有一半房顶的房子,骑马进入院子,到处是齐腰高的杂草,骑马在院子转了一圈,看着这个整个村子最豪华的房子,真是最好的拍鬼片的地方,自己怕鬼吗?有吗?

    如果世上有鬼,那死在胡虏手中的冤魂都化作鬼,那还会有胡虏吗?

    下马收拾,生火烤肉,天黑了自己不怕赶夜路,但金元宝可不行,要是崴了它的马蹄子可划不来,反正枫叶城又不会张腿跑了,点起火,给马御甲,拿干麻布给他擦身子,给它套上装豆子的马料袋,做好这些,让马大爷舒服了,自己才给自己烤肉做饭。肉的香气飘了出去,引来了狼嚎!

    火光的黑暗处荧荧的绿光闪动,离石安然的烤着肉,偶尔撕一块塞入嘴中,他带的是厨子给准备的新鲜羊肉,剥干净的二只羊自己只需架火烤熟即可。

    可能是羊肉带血,招来了饥饿的狼,它们可能要攻击了,一只狼突然间扑向金元宝的屁股,紧接着二声狼的惨叫,金元宝穿铁靴的大蹄子不是闹着玩的,两只狼被金元宝踢死了,可能是狼群见弄不过金元宝,便把目标齐齐选向自己,自己不在乎它们扑来咬自己,身上穿着盔甲呢。拿大剑太费事,左一拳、右一拳。

    突然感觉有一只狼抱住自己的胳膊狂啃,刚想一把捏死它,它紧紧抱自己的胳膊,狂啃胳膊上的臂甲,甩没电掉,刚想上手,怎么看都像个人多于像狼。

    剩下的二只狼见自己没继续向它们下手,转身一边吼一边狂跑。

    胳膊上那类人生物松开手也想跑,却发自己被抓住脚腕倒提了起来。

    离石抓住那人的脚腕一提了起来又晃了晃,可以确认是个人,刚才他的动作、反应、叫声、和狼的交流怎么看都像狼多于像人。

    但是离石一想到狼人,便能理解了,这是一个被狼抚养,和狼一起生话活,认为自己是狼的狼人。又摇了摆不停挣扎的小狼人,看他呲牙咧嘴倒凶样子,不像是异族人,不管了,遇上就是有缘,先不杀,看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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