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极道天魔,我能掌控入魔之力? > 第128章 回归途中(二)
    “拜日神教的势力虽然庞大,但龙国毕竟是我们血凤堂的地盘,由着他们闹,也闹不过我们的。”

    “头,你为什么一定要护住这秦戈的安危呢?上一次如果不是他,我们早就成功击杀了靖王那老贼了。”

    “可是到最后,靖王不也同样死在了秦戈的手里么?如果我们是头豺狼,那么秦戈就是条恶虎,狼与虎争夺肥肉,会落败也属正常。”紫衣女子一脸风轻云淡着道。

    “但不管怎么说,他应该算得上我们血凤堂的敌人吧?你为什么要帮他呢?”

    “不,秦戈不是我们的敌人!我们真正的敌人…应该是皇帝那狗贼。”

    “那属下就更不明白了,秦戈是皇帝那狗贼的人,我们应该联合拜日神教击杀了他才对啊。”

    紫衣女子转过身,目光扫视了几名黑衣人一眼,赫然下令道“这,是命令。你们别问那么多,总之替我小心密切保护好秦戈的安危便是了。”

    “属下明白。”几名黑衣人不敢再说半句废话,单膝跪地领命。

    而同一时刻,远在武国的一处山川上,有个身穿袈裟的和尚正双手连连舞动,从他那手心里头闪烁出一丝丝黑色的气息,这些气息急速凝聚成一个个骷髅脑袋形状的气团,在天际飘飞。

    “菠若梵无大自在,谛连鬼府阳间道,妖兽阴魂速速来,尔等听令随差遣!”袈裟和尚念叨完一句咒语,双手顿时合十,刹那间,树林间阴风大作,一只只漂浮之物急速朝袈裟和尚这方飞来。与此同时,林间还传递着一阵阵阴森的大笑声。

    “桀桀桀———”最先飞至袈裟和尚身旁的是一只身穿红衣,面色惨白的长发女子。女子的一只眼睛被挖空了,留着殷红的血迹。随后赶来的这些漂浮物,是一个比一个恐怖。这本该令人看了就头皮发麻的脏邪之物,聚集至袈裟和尚的周围,和尚却是露出兴奋的神色。

    “哈哈哈,聚魔咒终于大成了。天地借法,魂归六道,收!”袈裟和尚从腰际拿出一个六角形的金色罗盘,当是一声大喝。刹那间,四周飘飞的鬼怪齐齐被收摄进那六角形的罗盘之内。

    直到将最后一只鬼怪摄入罗盘,袈裟和尚脸上才显露出狰狞的神色。

    “冷嫣离啊,冷嫣离!你坏了贫僧的大好前程,这一次我看怎么收拾你。”说完这话,袈裟和尚两手往前一伸,空中闪烁出一副镜像,镜像中的人正是刚从帐篷内离开没多久的冷嫣离开。

    第二日,林君的队伍便按时出发了。长长的迎亲队伍行走在宽敞的道路上。将士们经过一晚上的休息后,精神状态都是极好。赶起路来,也是非常积极。林君和昨日一样,骑着一匹白马走在鸾轿的前头。

    由于林雨轩不会骑马,所以只能由林君抱着。不过此刻这小妮子精神状态并不是太好。她的身子本来就挺虚弱,再加上昨日的大悲大落又是高烧又是痛哭,如今正软绵绵的趴在林君怀里沉睡。

    马背上的颠簸自然是不适于睡觉的。可是按照龙国的规矩,这趟迎娶公主的婚礼队伍中,是不允许存在第二辆鸾轿亦或是马车的。就连林君来时的马车也拆除了,紫香和叶紫紫两女都随凉月一样,是骑着马匹赶路。

    所以说,这阶级的封建社会就是害死人。纵使林君是护龙城的城主,又是龙国的驸马,但是面对三公主他也依旧是要行拜见之礼,不能缺乏必要的尊进。

    没有马车乘坐,林雨轩就只能由几人轮流抱着在马背上赶路了。但是这一路颠簸,始终也不是她一个十二岁年纪的小女孩能够经受得起的啊。

    “秦大哥,还是让给我来抱吧。”凉月驱马行至林君的身旁,看了他怀中的林雨轩一眼。

    “你骑马也挺累的,由我来抱着就行了。没事,这妮子不重,我抱得不累。”林君摆摆手,示意没关系。

    “还是我来吧,这马上颠簸劳累,雨轩肯定不舒服。凉月轻功好,可以抱着她步行赶路。”

    听闻凉月这话,林君汗颜。他倒忘了,这凉月妮子的两条腿比马儿的四只腿还顶用。

    也就在林君犹豫之际,鸾轿里头下来一位婢女,婢女快步朝林君赶来,嘴里呼唤道“秦将军,公主说让你把小女孩送往鸾轿里头歇着。外面风大,把她吹病了就不好了。”

    听到这婢女的话,林君自然是欣喜万分。其实他早就想向玉舒提出这个请求了。但碍于这鸾轿是婚车,二张雨轩只是一个民女,让一个民女跟公主同乘一架鸾轿,始终有点说不过去。不过如果是玉舒本人点头,那就不是问题了。

    “是吗?那太好了。劳烦替我谢谢公主殿下。”林君停下马,将张雨轩递给赶来的婢女。婢女抱住林雨轩,讪讪的朝林君笑了一笑,便又匆忙的赶回了鸾轿内。队伍依旧有条不紊的行驶着。时至傍晚,天际却突兀的下起了小雨,而且这雨的势头越来越大。道路上的泥土因沾染了雨水,而变得黏黏的,这样很不利于赶路。

    无奈之下,队伍只能被迫转移到一处避雨的林子间。这个树林里的树叶都是那种大叶脉,能替队伍遮去不少的雨水。但即使这样,地面还是黏黏的,湿润的气流吹拂在树林间,使人感觉很不舒坦。

    “哎,这该死的天气,春雨一下,只怕得把行程延迟好几天了。”清风脱去外套,用力一扭,顿时水从那外套上唰唰的滴了下来。基本上,每一个士兵的头发衣服都被打湿了。

    林君看了看众人的处境,心知如果不找个能彻底遮风避雨的地方,之后的今天里都不会好过。尤其是晚上。毕竟三千多人的队伍,不是每一个士兵都能分到帐篷的。绝大部分士兵都是以地为铺以天为被。

    或许别的军队里头,将领不会在乎这点小雨。但是他林君绝对不会允许当自己的将士们,连睡觉都得淋雨。

    “清风,你替我去附近探一探,看有没有镇子或者是村落。我们今晚上得找个地方避避雨。”

    “好的,主子!这鬼天气的确不是人受的,我这就去探探情况。”清风笑呵呵的点了点头,翻身便骑上一匹快马朝林子外头跑去。当初刚跟随林君的那个还有点洁癖的公子哥,如今却也变成了铁血铮铮的汉子一个。

    为什么说只有军人才是真正的男人?或许正是因为军人的这不拘一格,不畏风雨的气概吧?

    对于这方面,不止是清风成长了。林君也自我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个男人了。如果是以前,碰到这鬼天气他第一个考虑的一定是鞋脏没脏,衣服会不会被雨淋湿。但是此刻,他却是连自己那沾满泥土的鞋子瞧都没瞧一眼。

    当人站在一定的高度时,自身的体面便已不再是最重要的了,因为他们的身上还肩负起了责任。一个能够肩负得起责任。背负得起骂名,承受得起挫折,承担得起考验,遇到麻烦时先想到的是如何保护身边的女人,而不是去关心自己的头发乱没乱衣服脏没脏。这样的男人,才能称得上真正的男人。

    雨雾依旧弥漫着天空,凉月紫香叶紫紫三女都已被玉舒唤到鸾轿里头避雨去了。从这一点来看,这三公主还算比较识大体的。至少她并没有拿自己高贵的身份来炫耀。此刻的她,反倒像是一个邻家小女孩一般,跟着几女在鸾轿里头有说有笑的。

    清风离开后一个时辰,便在前方五里地找到了一个村庄。在获知这一消息后,队伍快马加鞭,朝着那村庄赶去。三千余士兵的队伍突兀而至,自然是吓坏了村子里的人。一些男丁们手持竹竿或扫帚,一脸戒备的堵在村庄的外面。

    林君下了马,吩咐将士们不要轻举妄动,独自一人朝村口走去。

    “你们…是什么人?”站在村口的一名老人语气颇为恐惧的朝着林君询问了一句。

    “老人家,我们是龙国的军队,眼下需要赶往前线莫霞关。可是由于天色突变,行程受到了阻碍。不知可否通融一下,让我的这些将士们在村里借住一晚上?”林君这么说话,还是算比较客气的。因为在这封建时代,老百姓是相当没有地位的。连一个衙门的捕快想要借宿,百姓们都不能有半句怨言,更何况是军队呢?

    听到林君的请求,那老人神色却依旧戒备,他目光审视了林君身后的队伍一眼,续问道“你…你们当真是军队不是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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