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1979黄金时代 > 第283章 我喜欢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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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里有位置,你坐里面!”

    “我坐这了!”

    上了小巴,刘德桦安排的明明白白,他和钟楚虹坐双人座,梁佳辉在隔壁,隔着一条过道。钟楚虹抱着大包,有点无语。

    梁佳辉则拿着那几页纸,粗略看了看,道:“改了不少,华仔你多了好大一篇对白。”

    “真的?”

    刘德桦也扫了眼,笑道:“陈先生看重我嘛,哇,至少二十句台词!”

    “我呢我呢?我有没有?”

    “你没有啊!”

    跃跃欲试的钟楚虹瞬间没意思,看都懒得看,刘德桦则在旁边继续邀请:“阿虹,最近有新片上映,伱要不要去看?”

    “什么片?”

    “《提防小手》,洪金保演的。”

    “洪金保?一般般喽,没什么兴趣。”

    “你…”

    刘德桦想说点什么,人多又不好意思,瞅了眼梁佳辉,梁佳辉回了一个关我屁事的眼神,我都坐到隔壁了。

    一时无话,小巴驶入市区,梁佳辉先下车了,然后又往尖沙咀的方向行进。

    车上人也少了,刘德桦见状,又道:“你住重庆大厦,我住长城宿舍,都在这一片很近的,有什么事情尽管找我啊,我肯定帮忙。”

    “华仔!”

    钟楚虹忍不住道:“你不是我喜欢那一款,省省力气吧!”

    “喂,你要不要这么直接?”

    “我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直截了当不好么?”

    “那你喜欢哪种类型的?”

    “才子啊,你是才子么?”

    “我可以是的!”

    “你连中五都没毕业,怎么是啊?”

    “你也不过中五毕业,还说我?”

    “我怎么样不妨碍我喜欢有才华的人,跟你说不通,总之不要在我身上下功夫了,你那么靓仔,会有女孩子喜欢你的。”

    钟楚虹把话挑明,刘德桦郁闷不已,倒也不再说什么了。他情史丰富,好在不是死缠烂打型的,但有些人真就不靠谱。

    几乎每一个与钟楚虹搭过戏的男主角,都会对她展开攻势。

    比如林子祥,留撮小胡子看似忠厚老实,实则花花的很。他当时都有妻子了,还疯狂追求钟楚虹,经常买一份她最爱吃的炒牛河,在人家楼下等着献殷勤,钟楚虹就故意很晚回家,为了避开他。

    林子祥追了2年无果,才知难而退。

    再有程龙,也是隐瞒结婚生子的事实,钟楚虹知道后,果断抽身,绝不招惹。

    最搞笑的是,当年新艺城极力拉她入伙,不惜施展美男计,找了一个从美国回来的帅气新星勾搭她,结果钟楚虹嫌他满口英文,甩都不甩。

    “好了,我要下车了!”

    “哦,你当心点!”

    刘德桦摆摆手,看着她跑下去,眨眼不见了。

    钟楚虹走了一段路,回到了重庆大厦,刚上楼就皱眉,只见两个印度人坐在台阶上,捧着一个盘子,用手拿着面包蘸着糊糊吃。

    正宗玛莎拉,上厕所不用纸,病毒到那边都是挠痒痒!

    印度人一瞧她,咧开嘴,露出白白的牙齿。

    钟楚虹面露厌恶,屏住呼吸拐了个弯,宁愿绕远也不想从他们身边经过。也不知是真有味,还是心理作用,她总觉得印度人身上很臭,嗯…

    “姐姐!”

    “姐姐姐姐!”

    回了家,最小的妹妹跑过来,嚷道:“我好饿哦!”

    “那我做东西给你吃?”

    “我才不要,你煮饭难吃死了,你给我钱,我要买零食!”

    “昨天不是给过你么,哦,你乱花钱!我去告诉妈妈,以后一毛钱都不给你!”

    妹妹一听,赶紧撒娇讨好,钟楚虹使劲蹂躏着她的脸,还是给了几块钱。

    她父亲搞装修,母亲卖衣服,收入还行,比邱淑珍家境要好,怎奈也是孩子多,生活水平中规中矩。

    “哎,每天像上班一样!”

    “那个华仔,比我小一岁,还想追我?我可不喜欢弟弟!”

    她脱掉牛仔外套,甩掉运动鞋,穿着牛仔裤躺在床上休息,脑袋里乱七八糟的想着事,一会是人鬼情未了,一会是金像奖,一会又为能不能回邵氏而担心,然后又冒出陈奇的身影。

    “怪人!”

    她对那家伙就俩字评价,脑电波完全对不上。

    而这一想,随手把包里的剧本翻了出来,嘀咕道:“凭什么给华仔加那么多台词啊?凭什么不给我加,我好歹比华仔有经验,拍过三部戏了…”

    钟楚虹翻着薄薄的几页纸,有一搭没一搭的看陈奇修改的内容。

    就是女主与神婆隔着门对话那场戏。

    “哎呀,他不是还活着,他变成鬼了嘛!”

    “你快点走啊,不然我报警!!”

    女主叫红豆,没错,陈奇故意取的。

    前面的剧情没变,红豆怎么也不相信,然后阿杰穿过墙壁,到了屋子里,看着自己伤心崩溃的爱人,道:“你告诉她,她身上的衬衫被我的咖啡弄脏过,她的耳环是我送她的圣诞礼物…”

    这句话也没改,但后面就完全改了。

    “那个圣诞节是我们认识的第一百天,我第一次送她礼物,我根本不知道送什么,怎么去讨女孩子喜欢,她说这对耳环好丑哦,但很开心的戴上了。”

    “你告诉她,不要再喝酒了,她最近每天都喝得烂醉,想我也不用这样嘛!”

    “她调的玛格丽特很棒的,但其实我更喜欢金菲士,我从来没对她讲过。”

    “还有,叫她少喝点冰水啊,她身体本来就不好的…”

    钟楚虹看着看着,一下子怔住,睁大眼睛,目光如水一般在这十几个字上流连。

    “叫她快点学会煮饭,以前都是我煮的,她还有几十年要生活,不会煮饭怎么行?”

    “叫她不要总穿牛仔装了,其实很土的,她穿红色衣服好靓啊。”

    “那双球鞋也该退休了,我很想看她穿一次高跟鞋,可惜没机会喽。”

    “房子还有贷款,撑不下去就卖掉吧,我最后悔的就是没提早买份保险,你记得跟波波(毕业卖保险的同学)买哦,照顾一下生意嘛。”

    “脾气也要改一改啦,在公司谁惯着你呢…”

    “说起来,我们在学校认识,谈了几年恋爱,订了婚,买了房子,找了不错的工作,我也没想过会发生这种事,我都来不及跟你告别。

    你真的很好啊,不嫌弃我的坏脾,不嫌弃我的坏习惯,不嫌弃我的家境怎样,始终站在我边,我常常想着与你一起,就这样吧,不小心就白头到老了…”

    这里会有艺术加工,虽然是神婆转述,但画面变成男女主对话。

    自他死后,女主整日沉郁,借酒消愁,在这场戏之前,她正在屋子里哭泣,因为男主走的非常突然,都来不及告别,什么也没留下。

    陈奇加了这段戏。

    钟楚虹也看完了。

    那剧本最后写道:

    红豆慢慢滑了下去,瘫坐着,早已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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