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一人一驴一狗去修仙 > 第1241章 为灭世轮回枪而战!
    听了吴北良的话,四位太上长老都不淡定了,他们悄么声的神识交流。jgzhi

    广诚:“吴小友这嘴,是真特么损啊,哎呀,不好意思,贫道居然爆粗口了!”

    墨阳:“爆粗口是可以理解的,贫道若不是极力控制,都想一巴掌拍死这小子!”

    立方:“怪不得大家背地里管他叫狗无良,这小子,太狗了!”

    专注:“我总算知道这小子为啥要下套安排咱们都过来了,就他这嘴,只来一个的话,巫族的人指定弄死他!”

    祁耀出身名门,巫术天分极高,从小招人喜欢,长大招女人喜欢,年纪大了受族人爱戴。

    他活了近千年,从来没有人敢像吴北良这样跟他说话。

    所以,他被整不会了。

    见对方一脸期待地望着他,且笑容纯真,好似孩童,祁耀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拳头。

    他在盘算,若是杀了吴北良,会有怎样的后果?

    大巫瞄了一眼某人身后的四位元仙,冷静下来。

    “神武王是我们最尊重的敌人,他的遗物老朽自然不会霸占,只不过,神武王以灭世轮回枪杀我,我若就这么还回去,不合适吧?”

    吴北良点点头:“是不合适,要不……我替神武王赔你点儿医药费,再让神武王给你托梦赔个不是?”

    祁耀:“……”

    他深吸一口气:“倒也不必。这样吧,阁下与老朽的弟子斗上一场,你赢了,灭世轮回枪你拿走,你输了,老朽让人把你的尸体和灭世轮回枪送入大夏!”

    吴北良吓了一跳,脱口来了一句:“斗地主还要命啊?”

    祁耀一怔,没听明白:“斗……地猪?”

    吴北良也愣了下,不知道自己说的是啥。

    他咳嗽一声瞎掰道:“这是我的家乡话,意思是,斗啥玩意儿还要命啊?”

    祁耀皮笑肉不笑地说:“巫族术法很难留手,要么你赢,要么你死,只有这个结果,不知,阁下可敢接受挑战?”

    吴大官人是个稳健的选手,他没有马上答应,而是问对方:“哪个是你徒弟?”

    祁耀的右手边,一男一女走了出来。

    男人和女人都绑了数十个小辫子,不同的是,男人皮肤黝黑,肌肉结实,身体壮实。

    而那位姑娘,穿着兽皮背心,兽皮短裙。

    兽皮背心下方露出一截平滑细致的小腹,小蛮腰盈盈一握,肚脐上镶嵌着一颗红色的宝石。

    而兽皮背心上方,是健美的胸大肌……

    她比一般女人个子要高,一双笔直的大长腿从兽皮短裙下方延伸出来,十分抓人眼球。

    她右边的脚踝上,有一串莹白的兽骨脚链。

    她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脸上涂画油彩,但难掩五官精致。

    女人看起来很年轻,十八九岁的模样,充满青春的野性美。

    ——噫!这妮儿,可带劲!

    吴北良暗赞一声,对大巫祁耀说:“我呢,是灵婴五品,你这俩徒弟哪个比我境界高啊?”

    男人嘴角勾出一抹嘲弄的弧度:“我的境界相当于修行者的超凡八品,你敢与我打吗?”

    姑娘说:“我的境界相当于灵婴六品,咱俩境界差不多。”

    祁耀问吴北良:“你选哪一个?”

    吴北良耸耸肩,对男人勾了勾手指:“就你吧,我喜欢挑战强者。”

    众人一怔,没想到这大夏校尉敢选苍骁。

    苍骁狞笑一声:“小子,你倒是有几分胆……”

    话未说完。

    突然!

    “咔嚓!咔嚓!咔嚓!”

    连续三道水桶粗的雷柱从天而降,狠狠轰在苍骁身上,将他轰成满地蛊虫。

    蛊虫钻进地面,消失不见。

    下一刻。

    一道黑色长剑从吴北良身后出现,无声无息地刺向他心脏的位置!

    这是一把由无数蛊虫组成的长剑,那些蛊虫只有米粒大小,身上有一半是锋利的牙齿!

    “滋!”

    一块石头被黑色蛊剑切豆腐一般刺成颗粒。

    众人一愣,脑门上冒出问号:吴北良人呢?怎么变成石头了?

    通过斗转星移瞬移数十丈的吴北良在米勒身后对黑色蛊剑打招呼:“我在这里,来刺我啊,笨蛋!”

    米勒大惊,豁然转身。

    吴北良甩手一个大逼兜把他抽飞,心有余悸地说:“卧槽,吓老子一跳,你特么一惊一乍干毛啊?”

    在半空中翻滚的米勒:“……”

    黑色蛊虫长剑一声震颤,高速旋转,形成一个黑色的蛊虫旋涡,轰鸣而来。

    吴北良刚想动弹,地下忽然钻出两只力大无穷的血手,一把抓住了他的脚脖子。

    下一刻,血手指甲犹如野蛮生长的藤蔓,灵动蜿蜒,捆粽子一般将吴北良五花大绑。

    黑色蛊虫旋涡黑洞,产生巨大的吸力,吞噬万物。

    就在巫族将士嘴角上扬时,吴北良张开嘴巴:“呵忒!”

    一条凶残的火龙从口中飞出,霎时分解成五条,有炽白的,有曜黑的,有紫金的,有红扑扑的……

    它们争先恐后地钻进了蛊虫组成的黑洞。

    “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从黑洞里响起。

    黑洞吞噬了火龙。

    而后,被火龙吞噬!

    那五条火龙是由血灵火,玄冥龙炎,三昧神火,麒麟火和凤凰火组成的,可焚烧万物!

    小小蛊虫,在大荒神火面前,弱的一匹。

    “腾!”

    无数狰狞的火舌从吴北良周身窜出,眨眼功夫就把藤蔓血手烧成了齑粉。

    少数蛊虫重新组合成苍骁,他身上有起码数十处烧伤,满头漂亮的小辫儿也不见了。

    他气息衰败,交手几个回合,就受了重伤。

    他神色复杂地望着吴北良,里面有愤怒,又不甘,有难以置信……

    吴北良‘啧’了一声:“还以为能挑战高手呢,就这?不堪一击啊!”

    “噗!”

    苍骁胸口一窒,喉头一咸,一口老血喷了出来。

    吴北良伸了个懒腰,对大巫祁耀说:“大巫师,神武王的遗物可以给我了吧?”

    祁耀打量着吴北良,目露讶然之色。

    苍骁算不上他徒弟中最强的,却也算是其中的佼佼者。

    他天分很高,会十几种强大的巫术。

    他最擅长的便是以弱胜强,可如今,他完全没机会把自己的本事施展出来,就被这个身穿大夏校尉衣服年轻人以弱胜强了。

    “你……到底是谁?”

    吴北良耸耸肩:“我啊,只是一个修行时日不足二十年的无名之辈,说了你也没听过。”

    谁知,那个充满天然野性美的小姑娘眼睛一亮,神情雀跃道:“我知道了,你是脚踏日月碎星辰的第一圣品灵窍吴北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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