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混蛋 > 164 事业是男人的唯一
    “我懂了。jglei”

    “你就是来给沈临风当说客的。”

    “其实我也一直都明白,你就是沈临风安插在我身边的眼线。”

    “都特么别装了,我心里比谁都清楚。”

    我装出生气的模样,一把推开了陈霏阳。

    果然,陈霏阳上钩了。

    拉住了我,眼睛里面的温柔更加明显了。

    “苟旦,你听我说!”

    “我只是想告诉你,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而是灰色的!”

    “我不想让你变成跟沈念一样”

    陈霏阳的语气,带着丝丝伤感。

    她不想让我,变成跟沈念一样?

    沈念对于她来说,就跟弟弟似的。说明陈霏阳对沈念,也投入了太多的感情。

    但是到最后,明明知道沈念并不是沈临风的亲儿子,她还是在语气当中流露出了对沈念的怀念。

    呵呵

    看来陈霏阳,也没有从沈临风身上,学到真本事啊。

    沈临风的绝情,可不是一般人能学得来的。

    “那天葬礼,沈临风把沈念叫到一旁,你知道他对沈念说了些什么吗?”

    陈霏阳开始回忆起来。

    我摇了摇脑袋。

    陈霏阳张口继续说道。

    “沈临风只说了两句话。”

    “一,我杀死了你的父母。”

    “二,因为你不是我的儿子。”

    陈霏阳说话的时候,嘴唇都在颤抖着。

    听到这番言论的她,心里究竟是害怕,还是担忧呢?

    面对一个养了十多年的儿子,沈临风表现出来的绝情,让陈霏阳内心不安起来。

    别说是她了,就算换作是我。

    心,也会寒。

    “苟旦,回去,我不想看见你变成下一个沈念。”

    陈霏阳没有再说话,转过我的身子,将我推了回去。

    我回头看向陈霏阳。

    她落寞地坐在椅子上,双手环抱着臂膀,身体微微发抖。

    她原来也有女人的一面啊

    吱呀——

    我重新推开了包间。

    里面,王枭看见我进来了,冷淡的表情立马变得热情起来。

    “回来了!”

    “我就说他会想通的。”

    沈临风也冷冷地看着我,什么话也没有说。

    似乎是在观察我的表现。

    刚才陈霏阳劝了我那么久,其实我也想清楚了。

    我在这里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演一场戏罢了。

    既然是演戏,那就都是假的!

    假家人,假结婚,假爱情。

    我散发出温柔的笑意,牵起了王晴的手,并且朝他抒发着内心虚假的爱意。

    “王晴,刚刚是我不对,我想通了,我要跟你结婚。”

    “我们不能让你哥哥,还有我爹失望,你说呢?”

    我的态度,一下子从冰山,变成了剧烈迸射出岩浆的火山。

    让房间里的所有人都没有缓过来。

    特别是王晴。

    因为我一直在她耳边重复着,我不会跟他结婚之类的话语。

    但是此刻,我却微笑着牵着她的手,要跟她在一起。

    王晴显得有些恍惚。

    但一直面无表情的沈临风,却慢慢舒展了笑意。

    他满意地朝我点了点头。

    我的做法,终于合乎了他的心意。

    “哎呀!苟旦,你总算是懂事了!”

    “来,我跟你碰一个!”

    王枭热情地给我倒了杯红酒。

    我举起酒杯,跟他的杯子碰在一起。

    散发出,虚伪,谎言,背叛的声音。

    这场戏,还没有结束,才刚刚开始。

    我一直应付到下午,王氏兄妹才高高兴兴地离开了。

    他们还要给我们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并且让我们明天就同居。

    虽然不能领证,但马上就要坐实夫妻之实。

    王枭王晴走后,我瘫坐在椅子上。

    灵魂早就被掏空了。

    有时候,演戏演久了,我会分不清自己是谁。

    我究竟是苟旦,还是沈旦?

    这个时候,沉默许久的沈临风,终于站了起来。

    他默默走到我的身后,用手轻轻拍着我的肩膀。

    这,似乎是一种鼓励,又,似乎是一种安慰。

    “苟旦,我真后悔没有早点跟你相认。”

    站在我身后的沈临风,突然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我冷冷地笑了笑。

    心中明白,沈临风说出来的话,基本上都是谎言。

    “你想不想知道,我从当年一个连饭都吃不起的穷小子,变成今天这样,什么都有,什么都不缺的人,是靠着什么理念呢?”

    沈临风微微低下脑袋,在我耳边低语。

    “今天,我就告诉你。”

    “事业,永远都是男人的椿药,能让一个男人一直坚挺,一直强大,一直保持活力!”

    我默默地听着这番话。

    也明白过来,沈临风究竟是怎样一个人。

    他,心中没有感情,只有自己的事业。

    哪怕是亲生儿子,都可以不在乎。

    不过也正因为这样,我将来送他进大牢的时候,也没有那么多的心理负担。

    晚上,我的心里也一直在回荡着沈临风说过的那句话。

    事业,永远都是男人的椿药!

    翻来覆去,我竟然觉得他说得也不是没有道理。

    事业,对于男人来说,的确很重要。

    别人都可以背叛你,但事业不会。

    只是,沈临风的事业发展歪了罢了。

    但是我的事业!

    才刚刚开始,犹如一株萌芽,还未成型。

    我的餐馆!

    我开在金羊区的餐馆,不能就这么颓废下去了。

    而且现在的我,有了一笔资金,完全可以扩大自己的店面,多开几家连锁店,再利用餐饮商会的资源,垄断金羊区的餐饮业。

    第二天天亮,我就将那天从赌场里面带回来的金子,全部存进了银行。

    卡里还有一百万。

    金子如果全部换成钱的话,将近九百万!算下来我所有的资产已经超过了一干万。

    而我唯一赚钱的产业,只有那家半死不活的餐饮店。

    我得赶紧把自己的事业发展起来了。

    来到店内。

    我惊奇地发现,里面多了几个员工。

    服务员,保洁,收银员,都是生面孔。

    “您好,用餐吗?”

    走进店内,一个服务员就礼貌地朝我发问。

    我愣愣地看着她。

    怎么?不知道我是老板吗?

    “苟哥!”

    这个时候,陈虎突然激动地从后厨跑了出来。

    “苟哥,你终于来了。”

    “按照你的指示,我一共招了五个员工!”

    陈虎朝我报告起来。

    【作者题外话】:“椿药”不是错别字,我怕被禁了,才用别的字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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