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混蛋 > 439 蓉城故友
    远山矗立在原野呼啸

    飓风奔腾如疾

    云翳变幻如驰

    ——

    凌绝顶而望风云

    风不及我磅礴

    云不及我逍遥

    蓉城的天,暗了。anli

    蓉城的水,浊了。

    蓉城的气,浑了。

    蓉城的我,来了。

    “三路人马,四面入城,五十个精锐袍哥,早已待命!”

    迈巴赫内,林啸朝我汇报着入城的情况。

    进入蓉城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摇下车窗,我呼吸着湿润的空气,闻着熟悉的市井烟火气,是蓉城的味道。

    闭上眼睛,感受这一刻,感受着心灵起伏的呼唤,感受着内心深刻的仇恨。

    “让兄弟们就近找旅馆休息,林啸,开车去一个地方。”

    平复好心情以后,我恢复了理智。

    在蓉城,我一无所有地离开。

    回蓉城,我并不是一无所有。

    林啸纳闷,透过后视镜担忧地看着我:“沈墨,咱们还要去哪儿?”

    我笑了笑:“去拜访一个朋友,一个老朋友”

    周大福总店,店内亮起的营业灯,让我安心,激动的我,直接打开了车门,时隔半年,双脚再一次踏在蓉城的土地上,惶恐了半年的心,终于踏实了一回。

    我径直朝周大福总店走去。

    跟在我身旁的林啸和鲁力,不解地互相看了看。

    “沈墨,你要买金子吗?”

    “不对,我要换金子。”

    “我要用我的情谊去看看还能兑换多少金子”

    这话,林啸跟鲁力自然无法听懂。

    那是专属于我的回忆。

    那时,我跟陈菲阳,一起大闹周大福的赌场,周大福提着一袋金子质问着我,情谊跟金子,选择哪一个?

    现在,我就要去兑现我的答案。

    “欢迎光临!”

    踏入金店,一个穿着制服的女服务员朝我鞠了一个标准的躬,她知道,我们三个是从迈巴赫下来的男人。

    我看着女服务员,没有废话,直接说道:“你们老板在吗?”

    我认真的态度,让女服务员吓得后退了两步。

    “我们店长下班了”

    “我说的不是店长,是你们老板。”

    半夜突然闯进来三个陌生的男人,说要找“周大福”金店的老板,在蓉城谁还能遇上这种怪事儿呢?

    女服务员很显然被吓得不知所措起来。

    我冲着她淡定地笑了笑。

    “没事儿,她一定会来的!”

    说完,我跟林啸鲁力就坐在店内默默等待着。

    我特意望了望脑袋上的监控,努力要让监控照清楚我的脸。

    被吓得缩在墙角的女服务员,看见我们三个像门神一样坐在门口,害怕的她终于拿起了电话。

    “有三个人,好像要来打劫”

    女服务员瑟瑟发抖的声音,被我听得一清二楚,但我却什么都没有做,只是默默等待着。

    等待着一场命运的相遇。

    “沈墨,她好像报警了?”

    林啸用手肘抵了抵我,语气也止不住焦急起来。

    我朝将手搭在林啸的肩膀上,指了指眼前的金店:“林啸,你很聪明,你告诉我,这个金店基本上没什么生意,请问它是靠什么赚钱的?”

    林啸很奇怪,他奇怪的不是这家金店是靠啥赚钱的,他奇怪的是我为什么要问出这种问题,他奇怪的是明明那个女服务员都开始打电话叫人了,为什么我却一动不动。

    “沈墨,别开玩笑了,咱们得走了。”

    林啸要起身,却被我硬生生地拉着他坐了下来。

    我在他耳边解释起来:“这金店,其实是用来洗钱的,他们干的是黑产,不会报警,放心。”

    林啸听后,似乎也悟了一些。

    “原来如此,可是那个女服务员会叫什么样的人来驱赶咱们呢?”

    随后,林啸又陷入了思考当中。

    “你们三个,是不是迷了路了?”

    门口,突然走来一群青年,将我们包围了起来。

    这个时候,那个被我们吓住的女服务员跟看见救世主似的立即冲了过来,指着我们:“你们来得太及时了,这三个人说要找我们老板,看上去怪模怪样的。”

    “嗷?想找我们老板?”

    人群当中,一个带头的青年,站在阴影当中朝我发来疑问。

    “你算什么混蛋?也配找我们老板?”

    我站起来,抬起头,望着下方的人,难掩心中的兴奋:“我不是什么混蛋,我是苟旦”

    时间停顿。

    空间静止。

    呼吸和风声,成了此刻最大的噪音。

    底下,那个带头的青年,突然从阴影当中走到了明亮的地方。

    周大福店内照射出来的灯光打在他那张充满故事略显沧桑的脸上,我们四目相对,犹如星球碰撞。

    轰地一声。

    时间碎裂,空间爆炸,青年跟疯了一般,流着泪,跳着,跑着,吼叫着,跟我拥抱在一起。

    “吗的!你真的还活着!”

    “苟旦,你他吗的还活着!”

    “你这个混蛋,为什么不来信儿!”

    青年搂着我的脸,灯光下,我也看清楚了他的脸。

    他长相儒雅,但却有一种饱经风霜的感觉,嫩白的脸上还有些许伤疤,留着一个成熟的寸头,面孔之中跟我一样,透露着一股少年气。

    “该死的,你把老子忘了?”

    “你记不清老子是谁了?”

    青年继续摇晃着我的脑袋,似乎要把我脑袋里混杂的记忆给摇匀了。

    青年的样貌,触动着我脑袋里最深层次的记忆。

    一年前的那个夜晚,那是我跟他的第一次相遇。

    他站在别墅门内,我站在别墅门外,他好奇地望着我,我羡慕地望着他。

    他恨我,为什么要搅乱他完美的家庭。

    我恨他,为什么要夺走本该属于我的一切。

    “沈念?”

    终于,我的嘴里说出了这个如同碎片一样的名字。

    沈念的变化,超出了我的认知。

    他现在长得好像陈冠希演的《狗咬狗》里面的那个柬埔寨杀手。

    脸上的轮廓充满了攻击性。

    原来这一年,不只是我从少年变成了男人。

    沈念也从少年变成了男人。

    “你记得我!你特么记得我了,苟旦?”

    “我们是兄弟,兄弟啊!”

    沈念无比激动地抱着我,他的眼里流着泪。

    我们是兄弟,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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