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混蛋 > 1313 赌气
    医院门口,李爱火按照沈墨的交代,将犯罪嫌疑人赵威的照片交给了张恨水。

    “找到人以后,不要动用暴力,不要自作主张,不要绑架人家,打电话给我就行。”

    李爱火在一旁苦口婆心地提醒起来。

    他了解张恨水这种人,总是我行我素,可是他会在不经意间,触犯法律,自从当上这个刑警队长以后,他最痛恨的人,就是触犯法律的罪犯。

    打击罪犯,是他这辈子唯一的追求了。

    林啸,鲁玉那样的悲剧,他再也不想在蓉城看到。

    不过对于李爱火的提醒,张恨水只是不屑地笑了笑。

    在他眼里,这些提醒都是在用另外一种方式来瞧不起自己。

    什么叫做“不要自作主张”?

    什么叫做“打电话给他就行”?

    搞得我很没用,全靠你一样。

    “既然沈墨让我来帮你,说明你这个人做事不行!”

    “懂了吗?”

    “老子怎么处理事情,还不需要你哔哔赖赖的。”

    张恨水鄙视地白了一眼李爱火,眼里满是对此人的不屑和不在意。

    在别人眼里,李爱火是人民的英雄,是前途无量的刑警队长,但是在张恨水眼里,他就是只大尾巴狼!

    徒有其表,装腔作势。

    李爱火知道张恨水的心里还有气,也不想跟他怎么计较。

    毕竟自己对鲁玉,还是感到内疚的。

    “那好,虽然沈墨让咱们合作,但我觉得,咱们还是各自按照各自的习惯去办事吧。”

    “你干你的,我干我的,咱俩不相干。”

    “但是——!”

    只见李爱火的语气加重了几分,表情也显得十分严肃。

    “谁先抓着人,谁就有本事!”

    “懂了吗?”

    说来说去,二人还是处于一种对抗的竞争关系。

    谁也不服气谁。

    表面上合作,暗地里竞争。

    “懂!老子都懂!”

    “那咱们就走着瞧,大尾巴狼。”

    张恨水头也不回地朝着自己的车辆走了去,他的身边簇拥着许多蓝衣骑士,并且骑士服背后,还印着三个大大的字——忠义堂!

    这瞬间让李爱火预感到不妙。

    这犟种,还是改不掉老习性。

    忠义堂,肯定就是张恨水内部搞的帮派组织。

    他若是涉黑,自己绝不会顾及以往的情面

    面包车内,几个忠义堂的成员纷纷围在了张恨水的面前。

    刚才那充满火药味气息的话语,他们也都听出来了。

    自己的老大,似乎跟那个警察有些不对付。

    “老大,那小子是谁啊?”

    “敢这么跟你说话?”

    “看上去挺装比的,不就是穿了身老虎皮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开始吐槽起来。

    毕竟能跟着张恨水混的人,都是些忠义之士。

    吃了张家的饭,就要把张家当主人一样供起来。

    谁欺负张家人他们都不答应。

    张恨水的语气十分冷淡,他无比严厉地纷纷着自己的手下。

    “通知所有在外边出勤的弟兄,帮我找一个抢劫犯,这个笨贼,抢了我恩人的衣服,性质十分恶劣,不惜一切代价地找!”

    “掘地三尺地找!”

    “找出来了,我给他提干部,另外奖励十万块。”

    说完,便在各大骑手群里,发了一张赵威的通缉照。

    听到张恨水的命令,众人的情绪瞬间就火热了起来。

    出来混,最重要的是寻找机会。

    面对张恨水给出的这个机会,大家都如饥似渴地争取着呢。

    毕竟张恨水这个人,爱憎分明,你对他忠义,他对你就绝对坏不了,可你要两面三刀,那么秋少华就是所有人的例子。

    “另外注意!”

    “找到人了,给老子控制起来。”

    “干万干万,不要把他交给警察。”

    张恨水咬着牙提醒,而且还连用了两个“干万”来表明这件事的重要性。

    他很在乎这一点。

    如果自己押着这个嫌犯来到沈墨面前,那么长面子的人是自己,丢脸的人是李爱火。

    他一个堂堂的刑警队长,还不如自己一个江湖人士。

    谁的规矩在蓉城有用?

    一眼便知。

    医院病房。

    沈墨的周围簇拥着各种水果篮子,鲜花篮子,还有各种礼品。

    床上摆满了,床下也塞不下了。

    名烟,名酒,更是数不胜数,自己的枕头底下鼓鼓囊囊的,还被人悄悄咪咪塞了一个红包。

    沈墨无奈地打开一看,居然是8888元钱。

    八八八,发发发!

    不愧是生意人,送红包都这么讲究。

    张恨水这小子,在社会上混得还不错嘛。

    沈墨不由得感叹起来。

    他随手从各种礼品当中挑出了一瓶鲜红的葡萄酒。

    体内的酒精基本上被稀释殆尽,那些虚幻幸福的梦影也渐渐离自己而去。

    那可不行!

    他必须把自己灌醉了。

    醉了,才能更加全身心地投入到没有痛苦的梦里。

    噗通——

    扭开酒瓶的木塞,浓郁的精酿过的酒液,散发出如痴如醉的味道来,就好像天上下来一位飘逸的仙女,要伸出手来拉你一同进入天堂般。

    期待,兴奋,快活。

    “他们说找到你的时候,我还有些不相信。”

    “怎么?你也变成一只没有根儿的酒鬼了?”

    透过紫色的酒瓶,沈墨瞅见了门口那个女人的身影。

    他并未理会,大大地往嘴里灌入了一口既苦涩又甘甜的葡萄酒。

    直到脸蛋开始出现微红的状态,才依依不舍地放下酒来。

    雅纯慢慢走到沈墨的身边,她气愤地去抢夺沈墨手中的酒瓶,沈墨却翻身躲避,跟藏宝贝似的,把酒瓶子塞入自己的被褥当中。

    那副样子,就跟嗜酒如命的烂酒鬼一个样儿。

    让人看了就提不起兴趣。

    “别管我。”

    “真的”

    “我现在才发现,酒真是个好东西。”

    “它就是进入另一个世界的连接口,就是异世界的传送门,就是天堂之门的钥匙,我爱喝酒。”

    沈墨半醉微醺,像是借着开玩笑的话语,来表达真实的目的。

    他在逃避现实。

    可人只要一直逃避,哪边是现实,哪边是梦幻泡影,已经不重要了。

    回忆

    就是一条走不到尽头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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