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半岛财阀:从1954开始 > 第四十四章 农用三轮车
    高正秀彻底炸了,“他要在咱们家睡觉?妈,你是不是疯了?咱们家都是女人,他一个大男人怎么能在咱们家睡觉!”

    好在李一花家的周围没有其他邻居,不怕被人听到。

    不过在寂静的黑夜里,高正秀的声音依旧传的很远。

    看到妈妈一副柔弱的模样,高正秀就要往屋里面冲,“我非打死那个说话不算数的男人!”

    李一花死死抱着她的腰:“正秀啊,正秀,你听我说,是妈让他睡在咱们家的,你可千万不能冲动啊。”

    两个人在屋外争执半天,最后以高正秀妥协告终。

    不过再进屋,高正秀的眼睛里满是怒火,如果眼睛能喷火的话,金日天早就化作黑炭了。

    噔噔噔——

    脱了鞋子的高正秀在地板上踩得邦邦响,似乎想要引起金日天的注意。

    倒是高正恩提醒她:“姐姐,日天欧巴正在工作,你不要打扰他。”

    “打扰他?工作?呵呵,我倒要看看,他一个高中没毕业的人能做什么正经工作。”

    高正秀走到金日天身后,刚想开口骂他,目光却不由自主的被纸上的内容吸引。

    白纸上是用铅笔勾勒出的结构图。

    “这是。。。。。。”高正秀隐约能看出来,这是一张车辆的结构图,但是白纸上的车型她没见过。

    金日天笑着说道:“这是我设计的一款农用车,构造简单,只需要三个轮子,搭载一台两汽缸四冲程柴油发动机,后桥驱动,三个前进挡一个倒档,载重量可以达到2吨,时速60k!”

    图纸上还标注了每个零部件的名称、功能。

    别的不说,单就这一份画图能力,高正秀就没见过。

    “你以前是学理科的?”高正秀暂时忘记了自己为什么生气。

    金日天摇摇头:“不是,我是学文科的,历史、政治是我的强项,尤其是对兔子国的研究,我可以写一本书了。”

    “那这是?”

    “纯属个人爱好,其实我一直想设计一款服务于广大基层群众的农用车,你也知道,现在咱们国家百废俱兴,老百姓干活还都是靠人推牛拉,虽然路上跑着不少汽车,可那都是丑国的牌子,咱们国家必须要有自己的农用车!”

    金日天说的慷慨激昂,把三个女人看的眼冒金星。

    高正恩手掌都拍红了:“欧巴好棒棒!”

    李一花没说话,她压根听不懂金日天在说什么,但感觉好厉害。

    高正秀听懂了,而且感觉到了金日天的野心;“你想做咱们自己的汽车品牌?可是你只不过是个渔民,虽然挣了两个钱,但搞工业可是一项大投入,你这点钱,杯水车薪啊。”

    “呵呵。”

    金日天没有解释,他又不是傻子,当然不可能傻乎乎的自己投钱。

    不过他已经有了投资目标。

    这是最坏的时代,也是最好的时代。

    这个时代,没有网络、没有手机、娱乐方式很匮乏,但这个时代的人精神世界并不匮乏,相反,他们的世界很纯粹。

    而且,后世的那些大牛,现在才刚刚起步,有的还在吃奶。

    金日天自己的能力有限,但不妨碍他抱大腿啊。

    一想到后世的那些大粗腿有的连饭都吃不上,金日天就嘎嘎乐。

    关灯,睡觉!

    这是一个平常又普通的夜晚。

    对于很多人而言,这只是他们一年365个夜晚中最平凡不过的。

    可是今天晚上,黑山村有四个人睡不着觉。

    李一花家睡着四个人。

    从左到右,依次是金日天、高正秀、李一花、高正恩。

    本来高正秀说什么都不愿意在这间屋里睡觉,可是金日天给了她一个口型,高正秀就义愤填膺,自告奋勇的睡了下来。

    她怕自己不在,金日天会把她们家的人全都给吃干抹净。

    高正秀更是第三者插足,挡在了李一花的高正恩前面。

    她不允许金日天碰她们一根手指头!

    此刻,高正秀感觉自己无比的伟大,为了家庭牺牲自己,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

    什么精神金日天不知道,反正他感觉挺有意思的。

    另一边高正恩不停的用手指戳李一花,无声的抗议:“凭什么姐姐一回来就霸占欧巴,从小到大,什么都让着她,难道连男人也要让给她?”

    李一花拍拍她的手背,不用说话,高正恩就明白了她的意思:“别担心,明天你姐就走了。”

    “哼!”

    高正恩不满的背过身,独自一个人生闷气。

    正当高正秀沉浸在自我牺牲的崇高情绪当中,忽然一只邪恶的大手伸了过来,慢慢地,慢慢地爬行。

    起初只是一根手指,接着是两根手指、三

    根手指。。。。。。

    高正秀晚上睡觉不喜欢穿衣服,但今晚是个例外。

    她翻箱倒柜,把家里能穿的衣服都穿上了,把自己包裹的跟个粽子似的。

    对付粽子,金日天有一手。

    他还会背口诀呢:“寻龙分金看缠山,一重缠是一重关。”

    粽子属于死后尸体怨气聚喉,若吸入阳气,就会秽土转生。

    所以对付粽子最好的办法就是往她嘴里塞一只黑驴蹄子!

    这一晚,金日天与这只大粽子大战三百回合,用一只黑驴蹄子降服了大粽子。

    不过大粽子也不是善茬,它以人的血液精气为食,会吸人的血气,而且刀枪不入。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

    饶是金日天力气再大,也难免中了大粽子的毒口,被它吸取了大部分的精气。

    李一花和高正恩被这番惨烈的人粽大战吓得瑟瑟发抖,生怕波及到自己,都躲在了角落里。

    高正恩更是甘拜下风。

    没想到自己这个姐姐不但学习好,武功也这么厉害,居然能跟力大无穷的日天欧巴打的不相上下,难解难分。

    不过人怕鬼三分,鬼怕人七分。

    这场战斗,最终以金日天惨败收场。

    大粽子吃饱喝足,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金日天习惯性的往旁边伸手,却扑了个空。

    地板依旧干干净净,仿佛没有人睡过一样。

    “奇怪,昨天晚上身边明明躺了一个大粽子,怎么不见了?”

    金色的阳光透过门缝穿进来,让他忍不住眯起眼睛。

    “难道是做了一场梦?”

    金日天掀开被子。

    霍!

    只见他的胸前、小腹、大腿到处是红色抓痕,跟被野兽袭击过一样。

    “嘶——”

    金日天倒抽一口冷气,昨天晚上的那只大粽子还真厉害,差点把自己给活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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