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一上班,方明华就被黄社长叫到他的办公室。
“小方同志,作协那边给我打电话,说你在南疆表现的很勇敢啊,还主动要求上前线采访,和敌人遭遇差点光荣。”
“社长,这事你千万别让我爸妈知道,别吓坏他们。”方明华赶忙说道。
黄社长听完笑起来:“放心,这事我不会说的你在南疆采风两个多月,见到的听的都很多,文章构思是不是有点眉目了?”
“有,我准备写文工团。”方明华也没隐瞒什么就把自己大致构想简单说了一遍。
“这角度新颖!”黄社长赞赏道:“军旅小说也常见,但从文工团角度这场战争,反映战士们的风貌你还是第一个!好好写!你有什么要求?”
“没啥要求,怎么能给领导添麻烦呢。”方明华说道。
“呵呵,你不提要求,那我帮你提吧,为了让你安心创作,我们社里领导经过研究决定,你暂时不要去门卫室值班,回保卫科,给你专门安排了一间单独办公室,静下心来写!”
“谢谢。”
“还有啊,作协领导昨天也打来电话,说你们这次创作,是有创作补贴的,每人100元!”
哈,好事啊。
又可以多买几斤好茶喝了!
既然领导发话,方明华只好把自己的东西从门卫室搬走,想想还挺留恋这地方的。
坐在大门口看人来人往,人生百态;望天上云卷云舒,去留无意。
当然先报销,填好差旅费单子找领导签字,等报销完,顺便领取了两个月工资,然后去后勤科领了房门钥匙,就过去收拾房间。
张宝福自告奋勇去帮忙,走在路上很羡慕说道:“明华哥,我真有点舍不得你走。”
“瞧伱说的,好像我就要离开这个单位似的,等写完了我还会回到门卫室。”方明华说道。
“明华哥,你可是大作家了啊,怎么会继续看大门呢?”张宝福说着,心里很是遗憾。
哎高级茶喝不到了,还有那辆漂亮的永久自行车也没法借来骑了。
方明华当然不知道张宝福心里的小九九,两人向单位后院走去。
这里是个四合院,都是一圈平房,分给方明华临时写作的原来是一间堆放杂物的储存间,东西被清理出来,两人打扫了一阵顿时干干净净。
方明华又到后勤科去要了一张桌子和椅子暖水瓶,墨水稿纸之类,张宝福帮忙抬过去,办公设备算是全部完成。
显得有点简陋,但这里最大的好处就是安静,还有阴凉。
外面院子里边上种着一些花花草草,中间有一棵古槐,枝繁叶茂,遮天蔽日。
张宝福走了,方明华看着这有些空荡的房间,琢磨着是否弄张床过来?这样有时候晚上写累了,也不用回去,倒头就睡。
不过单位肯定不会给配床,家里也没多余的,总不能自己去买一张吧?
自己掏钱有点心疼。
到时候再说吧。
现在赶紧动笔。
先去锅炉房打了壶开水泡上一杯茶,然后坐在书桌边摊开稿纸。
既然准备写文工团的故事,自然可以参考穿越前看过的那部电影《芳华》,也是严歌苓写的同名小说。
但来到这個时代,无论是原来的电影和小说许多情节包括结构都不适合。
首先是原来的电影或者小说时间线跨度很长,从70年代一直写到千禧年后,跨度整整40年,现在写肯定不能这么写。
更重要的是,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本质上是一部伤痕文学,特别是小说里的人物,充满了中国式的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就算作者并没有刻意要抨击那个时代,但她对于那个时代的态度也绝非积极正面的。
是青春无悔,还是蹉跎岁月?
方明华决定选择前者。
大修吧,结合这次南疆采风。
用纯粹、美丽、残酷的方式讲述了人生中最宝贵的青春年华。
刘峰依旧是男主角,如同原著上一样,质朴善良,主动包揽了团里的脏活累活,因为经常为大家服务,深受整个文工团的喜欢。这很有点周顺来啊。
但周顺来的性格明显更加乐观坚强。
刘峰并深深地爱上了独唱演员林丁丁,这个情节得要,就如宋棠棠所说的,任何时代在任何环境,爱情是不可能被抹杀的。
表白被拒绝,事情引起了上级的注意,刘峰遭到公开批评,然后被下放伐木连当兵。这场战争开始之后,刘峰回到了他的老连队,不过不是工兵营而是野战营,战争中刘峰牺牲。
方明华觉得,与其让原著中刘峰那么窝窝囊囊活着,还不如在战争中死去,一个男人的尊严。
苗苗和丁丁继续是两个重要的女主,依旧原著中的人设,不过苗苗最后没得精神病,平静的生活着,而丁丁最后则在刘峰的墓前忏悔。
还有另一个主角穗子。
原来整篇小说是以穗子的口吻叙述的,像一部回忆录。这当然不行,得重换个视觉,而且加大穗子的份量,重新给她身份设定。
宋棠棠不是现成的模版吗?
勇敢,聪明,富有同情心,而且高干子弟的身份,更让这部小说有积极意义。
还有那个牺牲的杨小红、原来周顺来连队的连长、战友等全部写进去。
这才是真实的战争,真实的人生。
或许没有原著里所谓对人性的批判揭露,对那一代人青春的忏悔,但她觉得,更准确的说艺术的最高价值并不是对丑陋现实的批判,不是那种二元对立的善恶评判,而是给人一种前行的力量,给人一种超越现实的力量!
对,就是力量!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每一代人的青春都灿烂过,也痛苦过,否则怎么叫青春?
每一代人的命运都随时代起伏过,颠簸过,否则怎么叫命运呢?无论是哪一代人,都有值得留恋和回味无穷的芳华岁月。
既然决定写作方向,准备大纲,开始动笔。
小院子里很安静,方明华的房间更安静,只有他的笔尖在稿纸上摩擦发出的沙沙声。
很快,方明华就沉浸在写作中。
除了吃饭、上厕所,一天绝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写作上,晚上快一点多才从单位骑车回家,一觉醒来又赶紧骑车返回单位继续写作,自己整个人都在亢奋当中。
书中那一个个人物形象仿佛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在他脑海里浮现,不写出来觉得非常难受。
连续亢奋了三天。
这天中午方明华写作没赶上单位食堂饭店,就跑到街边买了两个核桃馍,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倒了杯茶水,狼吞虎咽吃完继续写起来。
突然听到外面传来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带着浓重的鼻音。
“小方,你回来了?
不用看,听声音就是陆遥。
他赶忙放下笔,过去开门,两人看着对方,几乎异口同声惊叫起来。
“额滴神哪你咋变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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