吱嘎!
隧道内,程龙猛地一脚急刹,车轮与地面瞬间产生巨大的摩擦力,一股烧焦的气味扑鼻而来,地面被车轮摩擦得漆黑一片,留下了深深的轮胎印迹。
等到红色超跑,稳稳当当地停在隧道正中间,副驾上的简嗅到刺鼻的橡胶烧糊味,心疼的要死。
然而还没等这位冷艳女杀手发飙,一只手突然搭在她肩上,跟着她的身子就不受控制地扑向程龙。
下一秒。
简史密斯性感撩人的大红唇,便遭到劫匪先生的侵犯。
这一下,彻底点燃她的怒火。
只见右手猛地打开手套室,抓出一把柯尔特半自动手枪,妄图一枪打爆程龙的脑袋,谁知枪口还没抬起来,她那握枪的右手,便被程龙的另一只手按在大腿上动弹不得。
“这是你喊我劫匪先生的代价,下次见面,记得喊我魔医大人。”
程龙吻了简史密斯四五十秒钟,便大方地松开了对方。
随后一个闪身消失在驾驶位,取而代之的是一只毛茸茸的狸花猫,这只猫,眼神特别迷惑。
因为它刚刚正在别人家的阳台上休息,享受着暖洋洋的日光浴,无缘无故被人替换过来,整只猫都傻了!
不只是它!
还有坐在副驾上,亲眼看到劫匪先生,摇身一晃,变成一只狸花猫的简史密斯。
“见鬼!”
“怎么可能会有这么离谱的事情?”
简使劲揉了揉眼睛,眼底满是不可思议之色。
她怎么都不敢相信刚刚抢走自己跑车,进入隧道又强吻自己的劫匪先生,竟然会是一只如此可爱的猫咪!
与此同时,隧道另一端。
早早在此等候的记者,迟迟看不到跑车冲出来,故弄玄虚道:“嫌疑犯还在里面,隧道内很安静,他一定是在里面想办法逃脱,我觉得我们的警察不应该堵在路口,而是冲进去抓人。”
堵在隧道两端的警察可不管这些,小命只有一条,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他们只会采取最为保守的方式。
趁着记者胡乱解说的功夫,隧道两端的警察们已经设置好警戒线。
约莫等了七八分钟,荷枪实弹的特警队适才姗姗来迟。
可是当他们小心翼翼冲进隧道搜索时,被警方认为插翅也难飞的程龙,却早已经不见踪影,只剩下被程龙劫车时,顺带劫持的简史密斯,抱着一只可爱的狸花猫,傻乎乎的坐在副驾位。
“女士,劫持你的人呢?”一名特警询问道。
“在我怀里。”
简史密斯抱起狸花猫,示意对方接手。
“……”
首批进入隧道的五名特警先是一愣,旋即暴怒,只见其中一人呵斥道:“小姐,请不要侮辱我们的智商,快告诉我们人去哪了?不然我有理由怀疑你和劫匪是一伙的。”
“好吧,他从下水道逃走了。”
简史密斯无奈的耸了耸肩,说真话没人信,那就只能说假话咯!
只是活生生一个人,突然间变成一只猫,着实有些离奇。
就连她这位亲眼所见的见证者,都在质疑这只狸花猫到底是不是程龙。
几名特警询问时,已经探查过周围的环境,隧道中段只有一个下水道井盖,其他地方都是厚实的水泥墙,故而没有质疑简说的话,快速走到下水道,利用随身携带的工具,将井盖强行给拽了起来。
井盖被掀开的刹那,一股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
其中一人打开手电,发现下水道里面有一包包裹严实的黑色塑胶袋,几人合力拉上来后,用刀划开。
“哗~~”
一具腐烂发胀的尸体,赫然映入众人眼帘。
劫匪没抓到,却在无意中找到一具腐尸,旧案未破又添新案。
毫无疑问,接下来这条隧道会被封锁很长一会。
简史密斯等到半个小时,才被人带去警局录口供,全程她都抱着被程龙替换到驾驶位上的狸花猫。
……
嫌疑人神秘消失,耗费大量警力物力的警方非常沮丧,不过全程跟拍的几家电台记者很高兴。
做新闻的,就喜欢这种留着悬念的案子。
这不,隧道被警察封锁了半小时,记者还在隧道两端争先报道:“观众朋友们,这就是我们纳税供养的警察们,隧道两端都被堵得严严实实,他们还能让人逃之夭夭……”
“嫌犯为什么能逃走?”
“因为警察封锁隧道后,并没有立即采取行动,足足等了七八分钟,才有人冲进隧道搜索,给了我们的嫌犯先生充足的时间逃逸。”
“我想他们一定是甜甜圈吃多了,动作才会变得这么迟缓……”
“不过他们此行倒也不是没有收获,因为警方在下水道里面发现一具腐尸,根据法医初步检测,死亡时间为一个月……”
纽约南郊,桑蒂诺的豪华大别墅内,阿瑞斯看到这,不禁会心一笑,她就知道程龙没那么容易被人堵住。
一个能让自己变强的人,岂会自寻死路?
“这都能逃走,我对他越来越感兴趣了。”
如果说一开始桑蒂诺只是欣赏程龙的车技,那么现在则是欣赏对方的缜密思维,以及从容不迫的手段了。
同样对程龙产生兴趣的,还有很多人。
比如接替父亲执掌克莫拉的吉安娜德安东尼奥,也就是桑蒂诺的姐姐,以及在高桌拥有席位的另外十一个帮派组织。
当然了,通过直播对程龙产生兴趣的人,远不止这些帮派头目,还有不少议员、政客们。
有能力的人,在哪都是吃香的。
……
一小时后。
纽约警局,会议室。
一名穿白衬衣的中年男子指着屏幕说道:“因内杠死在布鲁克林街区的四人,是克罗夫家族的外围成员,布莱克是小头目,至于被他们劫持的人,我们目前没有任何信息,他可能不是我们这边的人,也许是偷渡过来的华人,也许是秘密特工,具体很难说。”
“我们暂且称呼他为a先生。”
“事情起因很简单,a先生通过特殊方式来到纽约,身上没有现金,于是带着一根金条进典当行换钱,可是a先生没想到,典当行的活计麦克斯和布莱克是合伙人,专门抢掠他们这种当出贵重物品的顾客。”
“结果,你们也看到了,布莱克四人死了,麦克斯也死了。”
说到这,中年警官打开一段监控录像,皱眉道:“通过监控被毁前拍下的录像,我们能看到麦克斯被a先生拧了脖子,遭到对方的报复,然而因为我们迄今为止都没能找到麦克斯的尸体,故而不能断定麦克斯是否被杀。”
“警长,那我们还要通缉a先生吗?”
一名警员发出提问。
布莱克四人死于内杠,与程龙无关,能证明程龙杀人的录像,也只拍到他扭了麦克斯的脖子,动作干净利落。
老手都能看出麦克斯的脖子被拧断了。
可是因为麦克斯的尸体消失的无影无踪,即便他们有录像作为物证也定不了罪。
还有最重要一点,那就是程龙完全不具备杀人抛尸的时间。
毕竟,对方扭了麦克斯的脖子后,就遭到了警方的追捕,从程龙冲出典当行,到开车进隧道,全程都处于直播状态。
他们反倒倾向于麦克斯没死!
“通缉,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抢劫、盗窃他人财物罪实施抓捕。”
今天耗费如此巨大的警力都没有抓到程龙,詹姆斯警长心里憋着一肚子火,自然不会给对方好脸色。
a先生可是狠狠地打了他们纽约警方一记耳光。
这个仇,必须得报,不然气不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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