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末日重生:有仇不隔夜,当场报 > 第231章 此子断不可留
    “高达异能?!”

    熊初陌此话一出,不单是刀疤男、林礌等人惊住了,就连他的小弟们也同样愣住了。

    在他们的记忆中,自己老大的异能不是金属性异能吗?

    何时成了高达异能了?

    见这些人一副懵逼的模样,熊初陌接着说道:“异能不但可以控制金属,还有变身的效果。”

    “这样的异能不是高达异能,是什么?”

    熊初陌知道,目前他吸收了豹子的血液,外表暂时看不出什么,可一旦吸收了老虎、熊的血液,一定会发生变化的。

    到时候想瞒都瞒不住,不如现在大方一点,透露出去。

    他在说话时,面前一把金属斧头在异能的控制下,缓缓飘来,最后落入他的手上。

    熊初陌握在手里的斧头稍微挥舞了几下,心中暗叹一声。

    如果换做是一把剑,异能使用得再熟练一些,让这把剑能够快速飞来,他再趁机喊上一句“剑来!”

    估计还要更加装逼!

    平添不少逼格。

    这一手,明显镇住在场之人。

    他们一个个眼睛睁大,目瞪口呆。

    在他们看来有这样的手段,完全可以做到隔空杀人了。

    熊初陌将斧头扔下,这把斧头在众人眼中违背物理定律,缓缓升空,最终漂浮在半空之中。

    随后缓缓落下。

    “大哥的异能,果然很强!”刀疤男满是震惊的脸上明显流露出几分不满之色,与他口中的话显得十分违和。

    心口不一。

    “小的能问您一个问题吗?”

    没等熊初陌开口,林礌再次插话道。

    他的眼神满是希冀之色。

    十分希望熊初陌能够答应他。

    “你问吧!我不一定会回复你。”

    林礌听闻,脸上露出欣喜之色。

    “是这样的,我平时喜欢制作雕像,刚刚看到您能够隔空控制金属,我在想能不能做到隔空控制雕像。”

    嗯?!

    这小子上一世就是这么做的,还让他成功了。

    你来问我?

    “应该可以吧!”

    熊初陌此时心情矛盾。他既不想提点这小子,但又不能否决。

    若是他信誓旦旦地说:不行,不可以!

    如果将来有人成功了,岂不是“啪啪”打他的脸?

    如果说:可以。

    只会让这小子更加信心满满,说不准更早时间让他摸索出来。

    看来,这小子不能留他,得找机会宰了!

    熊初陌从始至终未曾想过要招揽对方。

    毕竟,他作为重生者,自然知晓不少基地老大的名字,如果提前招揽,收来做小弟,也算一大助力。

    但他却从未有过这样的想法。

    其中的道道,若是说得玄学一些,这种人是气运之子;或者说这种人有“霸王色霸气”。

    要是说得通俗直白一些,这种人就是脑后有反骨。

    决不能留!

    收下来做小弟,保不准基业就会被他篡夺。

    叶程、唐川都是这样的人!

    所以,这样的人,见一个杀一个!

    当然也有例外,他也不是见人就杀的。

    就比如老妖婆文曦懿,她也是这样的人,他就没杀。

    听到熊初陌的话,林礌满脸兴奋之色,“谢谢您了!”

    这个想法在他的脑海里盘踞很久,与其是在询问,倒不如说是看概率。

    只要熊初陌没有十分坚定的否决,对他来说就是板上钉钉了。

    哪怕熊初陌否决了,他也要去试一试,去搏那一线的可能。

    眼下对方的态度给了他足够多的信心。

    看到对方喜不胜收的表情,熊初陌只得说道:“不用谢,我也没说什么。”

    “我看大哥您还有事要忙,就不打扰了。”刀疤男见目的已经达到,为了不节外生枝,便主动提出离去。

    这些人走远,直至没入人群之中,手底下的人,才问向刀疤男询问,“马哥,我们住的地方明明是玉兰花园小区,你为什么要说是隔壁的奥卡伦小区?”

    听到手底下小弟的疑惑。

    刀疤男脸上没了之前的温顺,而是换了一副模样,满脸凶厉狠辣之色。

    配上他脸上的那道刀疤,妥妥的一个反派。

    “哼!”

    “一堆破铜烂铁就换走我这么多宝贝,他想得倒是挺美的。”

    “等他来了,定叫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怎么吃下去的,就让他怎么连本带利地吐出来。”

    “啧啧!该说不说,他身边的女人真就一个比一个漂亮。”

    “老子玩了这多,就没一个比得上,那小子真是艳福不浅。”

    刀疤男说着说着,竟支起帐篷来。

    “可是,可是……”小弟听闻,有些犹犹豫豫地道。

    “可是什么?”

    “马哥,那人实力很强,他身边人肯定也不弱,我们这点人怕是……”

    “怕是会有所折损……”

    小弟本想说,怕是不够人家塞牙缝。

    但这种话说出来不好听,哪怕只是实话实说也一样。

    “那倒是!我岂会让弟兄们白白送命?”

    “到时候提前把消息透露给戈巴达那帮蠢货。”

    “让他们先去狗咬狗!”

    “你说他们起个名字,起什么不好,偏偏起这么洋气。”

    “不坑他们,坑谁?”

    “……”

    熊初陌望着这群人远离。

    奥卡伦小区是吧!我记住你了!

    这群家伙看样子在这段时间收获不俗,让熊初陌有了打劫他们的念头。

    没办法,这种方法来钱最容易也是最快的!

    今天仅仅只是端了超市一波,收获竟然这么丰厚。

    钱来得太快了!

    这种不劳而获的感觉,简直不要太爽!

    谁还特么的傻傻地再去杀丧尸?

    何况,从明天起,杀丧尸的难度将提升一大截。

    一个不好就是团灭的下场。

    这样对比起来,还是杀人来得容易些。

    怪不得,标志性的“沃尼玛事件”后,就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时代。

    比起冒着巨大风险前去猎杀丧尸,还是增加人手,加强自身势力更有意义。

    攻克一个个队伍、势力,将不服气之人全宰了,剩下的人收编。

    扩大地盘,旗下众多同属势力成员,一同清剿地盘内的丧尸。

    步步为营。

    这便是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

    只是,目前情况与上一世,有了些许的出入。

    上一世,人们都不太知晓丧尸脑袋里进化晶石的秘密,这都是慢慢地才被大众所熟知。

    而这一世,因为他在网上所发布的帖子,导致这件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幸存者的实力比起上一世,在等级、实力上,明显更高也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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