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意并未散尽,便是一阵又一阵的春雨,挂满红灯笼的街巷涌动着不同身份的人,不知他们所为何事,更不知他们所往何处。
只是这天气冷的,让他们有些少言。
红影绰绰,摆出一壶刚热好的香酒,再上几盘小菜,足够让那些不归客畅谈整夜了。
身穿黑衣头戴斗笠的少年独自一人走在石板路上,雨帘阻隔了周围的声音,夹杂着几道惊天响雷,打湿了他脚底的野草。
少年与那些人格格不入,他一路朝着街巷深处走去,缓缓拔出了身后被雨水打湿的银剑。
尽头是一间有些朴素的茶肆,光线昏暗,来取暖休息的人倒也多。他侧身越过路人,径直走向茶客面前,并未说明任何话,却让对方觉得,此子来者不善。
垂纱遮住了他大半张脸,既然是来拼桌的,他便收了剑,随意丢在桌上。
“南初七,无字,湘潭人。南有风姿才气,貌类玉琼。别于古今人物,称绝代之奇。初出一时,名动一时,远近皆传。”
有人捧着书册念,对他们来说,品评风流人物的好坏源于人之觉醒,或悲叹,或感慨,通过审视与批判自以为高人一等,特别是这个人风光后再落魄,好像人人都能踩一脚。
“他舅舅死了。”
“可不是,宗门也被抢了,新任宗主把他赶出来的!”
接着,哄堂大笑。
一个失去舅舅庇护的外甥,流落他乡宗门易主,简直和当年的谢长期一模一样,但谁想看他慢慢爬起来,只是这戏剧性的一幕,让他们有了调侃的乐趣而已。
“我还听说,他最近来陈仓了。”
“来这干什么?找傅宗主吗?”
“他很崇拜傅老的。”
此刻正被众人议论的南初七就待在角落,那张斗笠有些破旧,放在他身上,便多了几分疏离感。
南初七垂着眼帘,沾了茶水的手指在桌面写下“祁安”二字,好像是舅舅唯一留给他的东西,他却没有用上。
闲言碎语出于街头巷尾,他没法阻止言论传播,但可以让这些人闭嘴。
手心里不知何时握着一片干茶叶,转腕时就落在二指间,他反复把玩,摸了摸略有些锐利的边沿,特意等到那些人再开口时,从斗笠下直掷而去,一举击碎对方手上的茶杯。
就和弹指飞针一样,这招拈叶飞花适用于所有可手发片状物,此为阴手打法,自上而下专攻敌首。
南初七没失手,他故意为之。
再乱嚼舌根,丢的就是脖子。
滚烫的茶水溅湿身子,但暗器一术行踪诡秘,茶肆人多眼杂,偏偏又找不到凶手,只能诚惶诚恐地赶紧闭了嘴。
怕小命不保,也怕什么都不知道就死了。
对面的茶客从一开始他来拼桌时就在看他,这会右手更是覆上了肩后的剑,等着一个契机。貌似江湖就是如此,随便什么动作都能引起厮杀。
“你叫什么名字?”
有垂纱阻挡,南初七看不见他的样子,只听得他混了气息的声音,低沉沉的,还有点帅。
南初七善于观察,说书先生的一句“晚云烘日枝南北”被他记住了,他说南枝就是他的名字。
茶客收回了手,显然也是记得的。
“天水人士,胡不归。”
南初七轻轻点头,毫无起伏地搭话:“离陈仓挺近。”
毕竟是他先挑起事端,所以胡不归在刚才对他起了杀心,两人都不觉得以后还会碰面,能聊的话自然也少。
“最近失踪的传言,你知道吗?”
南初七正在撕羊肉泡馍,一点一点地浸进汤里,听说这种吃法最入味。胡不归突然发问,他手里的动作停住,片刻后才说:“我没有姐妹。”
胡不归恍若未闻,也不知是不是在套南初七的话,“从东夷传过来的,陈仓太远,应该安全。”
南初七没觉得这种事会和自己有关系,但一时想起了舅舅的女儿,忍不住问:“受害者之间有什么共同点?”
“胖瘦有,美丑也有,平民富人,出嫁未婚,多了去了。”胡不归用汤匙搅了搅,只因传言闹得沸沸扬扬,他无需透露太多,“十六到二十,都是姑娘。”
南初七陷入沉思,他来不及吃,所以撕碎的泡馍已经沉入碗底,还在往外冒泡。就像胡不归说的,事发地点既然在东海一带,那陈仓应该安全。
原本一两个普通人是捅不出这么大的娄子的,有些家人甚至压根不在意女儿的生死,只当她自己逃了跑了,有过类似私奔的事发生,不足为奇。可偏偏后续几位受害者家族显赫,她们的爹极其爱女,扯了横幅游街示众,联合起来上告青云社,无果,又求了江都薛氏一定要查清楚。
青云社九家仙门在调查,江都薛氏的仙盟也在查,这事能不大吗?
按理说,三花庭该要跟进负责的,但因为舅舅病得太突然,宗门乱糟糟的,南初七受了很沉重的打击,他都回不去湘潭。
想要找一个合适的身份加入案件,他只能来陈仓了。
胡不归道:“听说金阙阁为此事算了一卦,你猜怎么着?”
“怎么?”南初七抬了眼。
“地水师,有兴师动众之象。”
可以说是金阙阁自创立以来从未算过这样的笑话,明摆着的东西,还需要靠卜卦吗?
胡不归又不是仙门弟子,他才不在意这些,所以说话口无遮拦:“金阙阁装个样子给外人看而已,那么多人参与其中,谁在混水摸鱼反正都看不见。”
“也就碧落霞用点心吧,毕竟薛允申的仙盟在江都,有人看着呢,不仔细查怎么行?”
这话说的,似乎青云社在胡不归眼里就是一群吃里扒外的废物。
事态严重他们才去管,兜不住了就互相推脱。胡不归说,还不如当年楚某一家独大呢。
他看这江湖,确实有山雨欲来之势。
到最后那碗羊肉泡馍南初七也没有吃完,他负着手从正门离开,二指撩起面纱,发觉雨停了,他没有摘斗笠,而是换了条路,继续走下去。
喧哗之音没入深夜,旁人的热闹与他无关,眼看雨滴正顺着屋檐缓缓落下,耳边便也只剩这声音了。当黑色皮靴踏进水坑时,溅湿了他的裤脚,越发显得清冷疏离。
迎面就是吆喝热酒的小摊,虽然酒客不多,但香气实在诱人,南初七下意识咂咂嘴,不由地放慢了脚步。那店家也是会来事的,揽一揽肩上白布,很快就招呼他过来饮一碗。
“哎!刚好雨停了,你这是赶着回家吧?”
“嗯,是啊,回家找我大哥。”南初七拉开长椅坐下,又摘了斗笠在一旁,可惜额间碎发遮住眉目,无人知晓他说出回家一词时该是何表情。
南初七想了想,回家吗?他现在又没有家了。
不过找大哥也是真的。
一口温酒下肚,应当是极其舒服的,但南初七没觉得自己有多暖,反倒是雨停后的宁静空巷,让他更加沉默了。
店家便坐在对面与他唠嗑,“你有心事啊?”
南初七摩挲着指尖的薄茧,轻飘飘出声:“你都能看出来,说明我脸上藏不住了。”
店家见他容貌虽精致,但难掩稚气,害了一声,“都说借酒浇愁,事实却是越喝越愁,真正放下执念的恐怕没几个。在这喝上一晚的我也见得多了,可日子不还是照样过?”
执念么,南初七突然就笑了。
店家将视线转至他身上,“怎么,我说得不对?”
“没。”南初七摇头,“你说得对,确实有点意难平。”
店家掏心掏肺地说:“意难平再难也得平啊!”
南初七似懂非懂地点头。
店家道:“我本来是想说,年纪轻轻哪能有这么多愁啊,还不如想想明个该怎么活。只是做人呐,总不能感同身受的,我要真说了,对你也不公。”
他盛好一碟小菜,又递了双筷子过来,南初七垂眸笑笑,打趣道:“我可没点这个。”
店家笑道:“知晓,请你便是了!”
于是南初七捏起酒杯,隔空与店家敬了敬。甭管外界如何,事后还有什么麻烦等着自己,只是在这一刻,他才算真正的放松。
如果对面店家没有说个不停的话。
店家不知道,像南初七这样的人,要么背负血海深仇,要么引发血海深仇,或者两者皆有。
听几句道理就能放下执念太假了,更何况南初七觉得这店家是真不会安慰人。
所以不如不听。
能回复几句都算给面子。
他不喜欢跟别人分享自己的不甘,麻烦又可悲,他更愿意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往后的大部分时间里都是店家在开口,南初七只是偶尔点头。对方怕冷场,也担心这位年轻客人一时冲动真做了什么不好的事。南初七看得出来,但他就是不想解释。
可总是说,难免会烦。
南初七掏了掏耳朵,声音有些沙哑,是他故意的。
“你知道我做什么的吗?”
“你?”店家上下打量了他一番,除了样貌出众外,实在看不出什么,便摇头,“猜不准。”
南初七把手臂搭在桌上,垂着手,就这样直勾勾地盯着对方,“年前杀了人,因为运气好被保了,刚从牢里出来。”
这店家果然闭嘴了。
胡说八道一通,南初七觉得很爽。
直到他吃饱喝足,店家也没说过任何一句,不同于刚才的热情,竟是如蔫了一般,总是偷摸观察他的神色,南初七打从心底一种玩笑得逞的爽快。
不过他也不算完全没良心,付钱时揶揄道:“真信啊?骗你的。”
店家后知后觉,但也只能冲他背影喊:“你小子!”
南初七头也不回地摆摆手,最终消失在夜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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