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杀死那个江湖人 > 第231章 草原塞宴
    南初七提着海东青折身返回,这一次,没有人再敢说他不行了。

    全场从震惊,再到欢呼,并高喊三花庭的名号。一时间就好像回到了仙剑大会,令人叹服的霸占前十甲,而且他们会带着这样的成绩一直走下去,这份荣誉只属于三花庭。

    尉弘毅太激动了,用他们专属的庆贺方式,直接抱起南初七转圈,“回来了,回来了!明年肯定还是我们!”

    南初七笑得,落脚后派人把海东青丢给管围的天道宫,这也是算在了总数里的。

    接着,他从箭筒里抽出一支搭在弓上,射中了那只还在四处逃窜的梅花鹿。

    “好极!这个也归我了!”

    人逢喜事精神爽,尉弘毅陪着他射完最后一支,果然矢无虚发,竟比平时的准头还要稳。

    他就知道从前的练习没有白费,今日能够一鸣惊人,他也很高兴。

    南初七双手叉腰了一会,把晚云弓丢到尉弘毅怀里,“是啊,我们高兴的日子还多着呢。走了,回看城。”

    总之,南初七开射行围的第一箭,圆满结束了。

    有他顺利的开场后,今年的秋猎可谓是精彩至极。

    为了争个好彩头,各色戎装百花齐放,大狼山响彻着利落的马蹄声,仿佛永远都不会停歇。

    正是众人入场围猎的时候,三花庭诸位却跑来向南初七贺喜,好像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他们都很高兴,起哄着要他今晚宴请大家。

    秋猎大典共布围、观围、行围、罢围四个步骤,晚上是有时间好好玩,南初七连连答应下来,又说他们再不入围,好东西可都要被别人抢光了,大家这才拿上弓箭一窝蜂散了。

    大狼山聚集了很多猎物,他们都往那扎堆,瞧这群人匆忙的模样,南初七呵呵笑着,揽过一旁换好便装的姜云清,人少了他也惬意:“走吧哥哥,我们去金乌岭打猎。”

    云中长袍美观大气,刺绣图案更是丰富,众仙门入乡随俗,但也融合了自家特色,就像姜云清和南初七的臂弯都有金莲暗纹,一黄一白,乍一看十分般配。

    姜云清问明芃想不想去打猎,念着他们没多久就要去金陵,明芃得一个人留在这里了,带她先适应一下。他之前也提过,明芃仅仅表示玩得开心,别的话不再多说。

    本来以明芃的性子,肯定能在秋猎期间交到朋友,又有三花庭照顾,姜云清并不担心,但她自下船后就变得沉默寡言,就算是因为水土不服,也不至于一整天都徘徊于圈外。

    姜云清发现了徒弟的变化,问她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明芃摇头,拒绝了打猎的提议,也不是身体不舒服,她只是心里过不去。

    船上的画面历历在目,即便知道是一场噩梦,可南初七朝她放箭不能作假。她有点害怕,内心更矛盾,她总不能告诉师父,南初七像是想杀了她。

    都说了是好像,没有确定的事明芃不能断言,她打算好好平复一下心情,等过几天就好了。

    “小师妹约我,我就不去了。”明芃逃一般地跑了。

    姜云清目送她离开。不多时,南初七从马厩牵来两匹马,都是之前在长云山骑过的,姜云清也知道它俩的名字,黑马叫“鹿门”,棕马叫“归舟”。

    和上次一样,姜云清又能骑鹿门了。

    鹿门性格温顺,居然还记得他,南初七先扶人上去,随后自己也跟着坐好,两匹马朝大部队相反的方向走。

    不用与人争抢自然悠哉,而且气候也舒适,他俩同时抬头看天,南初七估计在想能不能猎只鹰下来。

    真正看到草原了,心胸会变得格外宽广,姜云清抬头,天上有很多鸿雁飞过,云中不是没有雁。

    只有遗憾才能让人念念不忘,姜云清在草原上缓慢行走,一时竟不知道自己是谁,而有些人有些事,他想想就好。

    所以他没有再看了,目光转向南初七的侧脸,南初七也刚好收回了捕鹰的心思,静静欣赏前方辽阔的天地。

    南初七知道姜云清在看自己,混不吝的话张嘴就来:“这草原真大,适合打野战。”

    见人不回话,或许是没细想这“野战”的意思,南初七得寸进尺,凑近了问:“今晚试试?”

    姜云清抵开他的脑袋,时隔多日终于再次听到那句斯斯文文的:“你太讨厌了。”

    南初七爽了。

    他记性也很好,哥哥最后一次说自己讨厌就是在长云山,怎么不算圆梦呢。

    姜云清应该不知道,也不会想知道,其实当他说出这话时没什么杀伤力,但是会让南初七的杀伤力变高。

    细卷玻璃水面风,并行的二人又同时不再开口。广袤的旷野间零零散散的有人策马疾驰,也许是为了争猎物,也许是发现大狼山更精彩,他们会和路过的人打声招呼,然后继续向金乌岭前进。

    迎面走来牵着马儿的宋安之,听同行者说大狼山猎物多,他刚从金乌岭回来,也看见这慢慢悠悠的二人了。

    试问什么时候最尴尬,那就是在路上遇到自己认识的人,中间却还隔着一段路,互相靠近的过程既漫长又窒息。

    所以最好别对视。

    但姜云清不甚在意,南初七天性使然,他俩都直勾勾地盯着宋安之,丝毫未感觉这样的行为很不妥。

    宋安之遇到这俩,算他倒霉。

    原来一个人尴尬的时候真的会有很多动作,宋安之假装看天,摸摸头发摸摸脸,再不济就是给马儿顺毛,将局促不安体现得淋漓尽致。

    宋安之看起来好像很忙,他把该做的都做了,最后偷偷观察,发现对面二人的目光一直没变过。

    这比杀了他还难受。

    宋安之好想逃。

    和他们对视太煎熬了。

    其实这时候,姜云清和南初七的脑子已经双双放空了。

    一片平静,毫无波澜。

    就这样看着宋安之越走越近。

    终于熬到适合打招呼的位置了,宋安之故作偶然遇见的模样,惊喜出声:“是你们啊!好巧好巧!”

    南初七道:“什么鸟话,我们大老远就看到你了,我不信你才看见。”

    宋安之:“………………”

    他还说出来,他还说出来!

    宋安之决定现在就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

    罢围以后,当狼山猎场亮起第一簇火种,众人马携带各自的猎物陆续回到看城下。天道宫正在依次清点数量,今日胜者虽没有出自这一家,但他们队伍的猎物总数很是可观,其他人早有预料,想着定要在以后赶上天道宫。

    品级优越的猎物大有用处,稍次的猎物也可以用来吃,白日里他们提议南初七宴请,这会儿已经在三花庭的营帐前架起火堆了。

    天道宫将各仙门的猎物记入档册,剩下的,便是分发出去,和三花庭一起犒劳大家。

    其实说是百人围猎实在低估。在楚霄没有制定大典前,秋猎起初来源于散修的野猎,而后在高门望族间流传,变成专捕猎哨鹿,多以观赏为主,因此名作“狝猎”,又因在秋日举行,所以称为秋猎。经由楚霄和青云社的分别更改后,这才是他们现在所看到的。

    它延长到了七天之久,规模相当宏大,便少不了大量的物资。所以每年秋猎时期,云中商贩都会跟着,众人在哪扎营,他们就在哪搭棚,也算个小型集市了。

    席间还有“塞宴三事”,即赛马、演奏和相扑,展示了云中游牧民族独特的魅力,这是其他人在平常都不能体验到的,节日气氛很是浓郁。

    南初七倒没有观看表演,毕竟他正忙着四处搜刮好吃的东西。

    几乎所有仙门,都防不住一个端着饭碗的南初七。

    起初他借着看看的理由,到最后连吃带拿,为了吃无所不用其极。抢碧落霞的鹿,偷神梦的辣子碟。他说还得是庐陵朋友啊,辣味就是足。

    这气得孙霄娘提着菜刀追了他一路,他跑也不忘记再薅点隔壁的荻花祠。

    被偷不可怕,但防不住自家有个徐祁宁和他是一伙的。

    徐祁宁还笑呵呵地招手:“不够再来姐姐这拿啊!”

    宋洺举着筷子沉默。他这是拿吗?分明就是抢。

    三清观早已摆出正宗的渝州火锅,因食物投入沸水中咕咚作响,又称“古董羹”。其特色便是边煮边吃,麻辣咸香,油而不腻,可解郁除湿,最适渝州山川之气候。根据个人喜好加汤料,三清观佐以有葵、茱萸和山胡椒等,香气引得众人直流口水。南初七就在旁边等着现成的,唐多令转头看他两眼放光,迟疑地往他碗里夹了一筷子。

    “够了吗?”

    “你喂猫呢,我还要。”

    南初七把碗伸过去,理直气壮且肆无忌惮。唐多令的纵容好像开启了什么不得了的连锁反应,他觉得别人家的东西就是好吃。

    要不是古董羹太烫,他可以端着锅走。

    裴谈:“坏了,外面来了一个乞丐。”

    付清乐让她多关心眼前的烤肉焦没焦:“再不翻面,等着他给你全吃喽。”

    裴谈咋咋呼呼,赶紧喊来付逾眠守好阵地。这时候南初七所谓的“看看”已经骗不了任何人了,付清乐让他走开一点,还把桌子挡得严严实实。

    南初七不走,人未到碗先举起来,终于说出他昭然若揭的真心话:“我也要。”

    “你乞讨呢。”

    “乞讨我也要。”南初七扭扭捏捏地虚抱住他,“我就试试好不好吃,感觉你们家的好香。”

    付清乐刚想说这招对他不好使,裴谈就已经接过了南初七的碗,笑盈盈道:“真可爱!我这就给你!”

    付清乐:“?”

    裴谈是这样的,她坚信撒娇男人最好命,没有一点抵抗力。

    正因为南初七吃了一圈的百家饭,众人都像他一样互相串门,不再是守着自家的锅,讲究的就是一个你来我往。

    南初七在今晚几乎尝遍天下美食,心满意足地回来还能再塞点姜云清给他烤的红薯。

    许文竹抬头看他,感觉他满脸写着“我鬼混回来了”,赶紧嗦口粉压压惊。

    大家互相交换菜品,因此普普通通的烤红薯没什么吸引力,尝过别人家的好东西哪能再记得自家的,姜云清却说南初七可能喜欢。

    确实,很多年以前,他和姐姐就是靠半块烤红薯捡走了南初七。

    南初七挤着姜云清坐,斯哈斯哈地吃着红薯,烫得像是在嘴里再炒了一遍,便随手递过去让姜云清吹吹,跟小时候一模一样。

    日子过得很快,原本只到腿边的小孩现在长高了不少,姜云清都要抬头看他。南初七没说话也没动,端得是一个神仪明秀,比书中君子还要俊朗,但他正经不过三秒,突然挤眼抛出飞吻,把姜云清逗笑了。

    塞宴三事热烈奔放,云中人的舞姿更是赛得开,旋转间,宽大的衣袍和鲜艳的饰品尽显草原武士雄姿英发的阳刚之气,恐怕少几斤肉都跳不出他们的气势。

    情绪被篝火点燃,南初七也想玩点不一样的。

    或许根本不用谁提议,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们都自发地参与其中,作为宴饮后的娱乐节目,想必没有谁愿意拒绝。

    有个叫呼延铎的云中人还教三花庭摔跤,但南初七在他手里往往撑不过半刻,顿时像只小鸡仔似的被放倒,真是又好笑又好玩。尉弘毅趴在旁边夸张地计数:“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没事的!你已经很了不起了!”

    呼延铎死死压着南初七,认真教他摔跤要领,但下手一点也不心软。如此往复,南初七躺在地上好像就没起来过,刚开始他确实想在姜云清面前好好表现,可过程坎坷不易,不如直接摆烂。

    呼延铎没有教会他,不过彻底触发了他狗屎一样的笑点。

    年轻人都这样,在哪都是睡。

    “呼哥,呼哥,你听我说,你听我说哈哈哈哈哈哈哈……”南初七以江湖结拜手势单方面扣住呼延铎的大拇指,短短一句话充满了爽朗的笑声,边笑边说:“还好你没参加仙剑大会,我们是兄弟对不对?别让我在擂台上看到你。”

    南初七就快要笑岔气了,转头与尉弘毅重复:“他壮得跟头牛一样!”

    呼延铎可以同时拎起他和尉弘毅,实力竟恐怖如斯!

    “是啊,我们是朋友,等我教会你们,过几天举办一次摔跤比赛。”

    “你在开玩笑吗?”

    “跟谁比?跟你们比?”

    除了男人之间的摔跤以外,也有当地姑娘教他们跳蒙古舞,但光是那摆臂抖肩,就够大家琢磨一辈子了。

    场面不说惨不忍睹,一群人像在做康复训练至少是有的。

    没事,重在参与。

    付清乐自己学不会,就要嘲笑舞姿丑陋的裴谈和明若清,说她俩像猴子抱树。

    “别人是豪迈,我们是猥琐。放弃吧,七天时间不可能学会的。”

    裴谈没听,她最起码学到了一个“雄鹰展翅”的动作,仰头跟着云中朋友走了几大步,动作潇洒气势又足,还有模有样的,顺便一脚给付清乐蹬开:“哪来的猴?我去你的!”

    草原上满是他们的欢声笑语,日暮尽兴还家,这将是最难忘的中秋节。

    只有这年,胜过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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