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杀死那个江湖人 > 第235章 我的拳头从来没有这么硬过
    疏星淡月,断云微度。

    有人在草原上组织了篝火舞,这大概是最老少皆宜的一项活动,因而远处歌声不休,光华闪烁。霍珣原本就不喜欢热闹,付清乐的报复耽误了他去见姐姐,这会把礼物送完后,他预备回营帐早点休息。

    三清观的营帐群格外偏僻,附近没有其他仙门靠着,喧嚣声传不到这里,只剩下和霍珣一样抵不住困意的门生,零零散散,各自掀开帘子无声进去了。

    霍珣经过宗主营帐,他知道唐多令还在和父亲说着体己话没有回来,这条路除了他应该不会出现别的弟子,然而视线停留在某处,有人的身影与黑夜融为一体,他不过是匆匆扫过一眼,随即迅速转身。

    可惜来者不善,自不会让他平安离开。

    江蘅快步上前堵了他的路,借着夜色,活脱脱就像一只鬼魅,悄无声息地凑到霍珣眼前,根本不容他逃避,眸中散发出一种危险的信号。

    “怎么,看到是我很失望吧?”

    事已至此,霍珣识趣地停下不动。他清楚自己上了贼船就无法全身而退,萧之悌不过是假意让他离开陈仓,该算的账一样逃不了。

    甚至霍珣前往龙眼,都是萧之悌安排好的。

    现在被江蘅拦下,他也早预料到了。

    角斗场一事后江蘅的立场已经暴露,因此萧之悌最想要的只有霍珣能够做到,但他会一直监视霍珣,就像现在这样。隔了半晌,就在霍珣以为江蘅识破了自己的心思时,他慢条斯理地从袖中掏出瓷瓶,当着霍珣的面缓缓搁在树桩上。那瓶身透出一股冷白色,里面裹挟着它的阴谋和罪恶,仿佛设下天罗地网,狠狠扼住了活人的呼吸。

    江蘅很聪明,也很无情,他用这种方式警告霍珣,亲友团聚的好日子已经到头,现在他只是对别人下手,但未来就不一定了。

    两人对峙着,霍珣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若还看不出江蘅的意思可就蠢透了,迟疑的是他从没想过会走到这一步,江蘅明知他厌恶威胁与掣肘,可是,那小小的圆瓶里,牵引着他和霍无尘的命。

    “你知道你要做什么,但我不加点筹码,怎么能让你心甘情愿呢?”江蘅点到为止不欲多说,就看霍珣如何选,而他只要结果。

    是别人,还是自己身边的亲人,霍珣没有更好的选择。

    心甘情愿?

    霍珣的胸前起伏着,他第一次如此失态,气息都过分地紊乱。想要阻止和解释,却无法开口,整个人像是从天上坠落下来,被抽离了灵魂,变得不知所措。生与死的唯二抉择间,他的目光只能落在圆瓶上——那是毒药,对吧?

    江蘅知道凭霍珣的气性定会玉石俱焚,所以用他弟弟做筹码,也许不止霍无尘。杀死那个无关紧要的人,来换他们自己的命,这是一桩很好的买卖。

    江蘅十分满意霍珣的表情,杀人就要诛心,他亲自把刀递给霍珣,从这里出去后,霍珣就再也不是他自己了。

    江蘅支着脑袋思量,假惺惺道:“嗯…以你的本事,加上在秘境里的相处,他们不会对你起疑的。”

    是吗?

    霍珣没有回话,他握着那只圆瓶,就像在握自己的残命。

    江蘅既然一直监视他,又岂会不知付清乐的忌惮,说来说去,不过是此人并非为他们的目标罢了。

    更甚至,付清乐还能帮他们一把——

    “我说那个霍子曰真的不对劲!你们怎么就不信呢?”这已经是付清乐第十七次强调霍珣来者不善了,他打从河仙城里就觉得,世上根本不可能会有这么多的巧合,霍珣前脚还在为萧之悌做事,后脚就能进入秘境与他们碰上,而且他实在记仇,认为除他以外的所有人都有坏心思。

    是的,没包括姜云清,但是包括了南初七。

    南初七摸着胖胖高声一笑,随即秒变脸:“滚。”

    付清乐才不听,坐在二人后面继续对姜云清洗脑。别人可以不信,但是姜云清也经历过角斗场风波,他让姜云清小心点无可厚非。

    人都是有逆反心理的,因此付清乐的多次强调非但没能起到作用,还让南初七对他极其不满。

    首先,霍珣是他过命的好兄弟的亲哥哥,不看僧面看佛面。其次,付清乐醉翁之意不在酒,借着这样的理由骚扰姜云清。南初七可没忘记他俩在空学镇住了一个月的事,真当他坐在这里是死了吗?

    最主要的是,南初七压根就不信付清乐的为人。

    毕竟按照付清乐往年的行为,他能把仇人变成情人也不是没有前例,姜云清在陈仓见过的,傅澄就是其中一个。

    南初七分了一碗金乳酥递给姜云清,两人喝着小茶吃着面食,静静听付清乐瞎扯。

    付清乐一拍大腿,含情脉脉道:“我的直觉从来没有这么准过!云清你要相信我!”

    南初七听到这样亲密的称呼,立马扭过头去,附和道:“那太好了,我的拳头也从来没有这么硬过,你再凑近乎试试?”

    付清乐被戳中心思,不失礼貌地笑笑。此前他只在背地里搞点小动作,姑奶奶的告密他不是不知道,他还觉得很刺激,整个人愈加兴奋,说了一句十分炸裂的话:“我不是来拆散你们的,我是来加入你们的。”

    饶是南初七,都对他的变态自愧不如,已经羞耻地低下了脑袋。

    姜云清还算镇定,他没把付清乐的话放在心上,无视就是最好的回答。南初七沉默了一会后,顺势往付清乐嘴里塞了块糕点,心平气和道:“听过一句话吗?”

    “还挺甜。”付清乐仔细嚼了嚼,回得有点含糊,“不会又是什么抡语吧?”

    南初七举手示意:“把你的双手举在空中,鹤拳耍来很轻松。”

    不止鹤拳,他在河仙城学的可多了呢。

    付清乐看碟下菜,懂得适可而止,语气故作深沉道:“小南你知道的,我从小就离开了母亲——”

    南初七不给他面子:“离开你父亲也不好使。”

    两人对视着,都极有默契地露出饱含深意的眼神。

    最后是付清乐先起身,他要回去睡觉了。但在离开前,他也不忘拍着南初七的肩嘱咐:“我的生辰宴你们一定要来。”

    付清乐想了又想,还是希望朋友们能够捧场,这才是他最终的目的。南初七知道,完全是套着答案看付清乐表演,并且确信自己不是第一个被邀请的。

    好像“口是心非”已经成为他们固定的交流方式,不拉踩对方浑身不舒服。付清乐从沔阳的单挑再到初云号上的“天下第一要好”,这不是朋友是损友,但挺有意思,姜云清突然就很好奇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姜云清想要填补这些年的空缺,南初七也乐意分享。其实他说的和付逾眠的一样,付清乐以前常常去玉雪城做客,他挨过多少顿打,没有人比付清乐更清楚。

    若要追溯更早的时候,南初七怎么认识付清乐的,是那支剑舞。

    惊艳与完美就是付清乐带给南初七的第一印象,他觉得很神奇,怎么会有人把仙家风范做到这种地步,如浑然天成而不矫揉造作,简直就像为这套规矩而生的。舅舅也告诉他,那是琅琊付氏精心培养的最出色的传人,作为同辈中的翘楚,付清乐把随心与守礼拿捏得极好,最终形成了独属于自己的风格,这就是他的魅力所在。

    南初七诚心评价道:“我也觉得他的姿态和身韵是我们当中最好的,应该是说金阙阁的人都这样,不愧是大家风范。唉……雅俗共赏。”

    南初七果然只说初印象,没有讨论付清乐性格上的缺陷,或是损一损他过个嘴瘾。因为平心而论,去年付清乐的拔剑自刎太震撼了,南初七不得不叹服他超乎常人的觉悟,他希望自己的对手一直都是付清乐。

    其实也不止付清乐,还有唐沂、宋安之和夏长缨,以及所有奔赴仙剑盟约的侠士。南初七说真的,百花齐放才最精彩,他们的正字辈排名已定,但新一轮争斗从未停歇,将永远有人续写这股朝气,是纵使年华易逝,江湖却不老。

    如此看来,南初七不努力点是不行的。

    他在姜云清面前罕见的谦虚,竟说什么不求一鸣惊人,但至少要有一席之地。

    姜云清便也点点头,似是想起了南初七的十年妄言,他记得这些话,可能当时只当吹嘘,听一听就是,怎么都不该和现在扯上关系:“十年前的仙剑大会,是门派与宗门之争,聚天下之辈各得其所,说不准,你当真能走到最上面去。”

    最好的默契莫过于姜云清听出了南初七的言外之意——他确实羡慕,因为他没有付清乐十几年的家族培养,可半路杀出压过一头,高下立见,又何尝不是他的魅力所在。

    南初七长长地啊了一声,他没想过姜云清会把他的“早出生十年”记到现在,用这样的话回应他,心里没点触动是假的。

    果然,天作之合啊。

    但既然说到这个,南初七终于能够解释那句话的隐喻:“我若早生十年,就可以和哥哥一起去昆仑虚听学了。”

    姜云清原本是贴着他坐的,听到这话离远了些,同时手扶上额头,简洁道:“美。”

    “什么?七山雪景是很美,哥哥剑舞更美。”

    “我说你想得美。”

    “那怎么了嘛,有梦想谁都了不起~”南初七又暗爽了,把一旁的胖胖抱上膝间,挥着它爪子说:“胖胖小朋友,你是第一只来到草原上的猫猫,过几天爹还要带你去金陵玩。”

    都说宠物像主人,胖胖就好比南初七的儿子,他说一句它喵一句,沟通居然毫无障碍。姜云清支着下巴看这俩互动,忍不住也上手摸了一把。

    南初七抱着猫炫耀:“可爱不?”

    姜云清满足了他:“可爱。”

    南初七灵机一动,把胖胖放在地上,弯腰捏着爪子,又让姜云清也起身。姜云清不解其意,但还是按照他的话,俯下身子拉住了胖胖的另一只爪子。

    于是,胖胖就在二人的搀扶下站起来了。

    南初七很满意,提着胖胖的一边身子说:“是的,你现在一岁了,该学走路了。”

    姜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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