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杀死那个江湖人 > 第32章 是故意还是不小心的
    姜云清反复从地上爬起,他早就不记得自己被火龙追杀了多少次,过程极其不顺,借助夏长缨的瞬移咒方能逃生。每次重来,邪龙的气焰好像燃得更盛,他躲过头顶的火球,随便找了处避难所坐下,碰巧南初七也在这里。

    撕拉一声,南初七扯开衣服缠住手上的伤口,那是之前握剑时留下的,现在更加严重了。他垂着脑袋,目光显得有些阴沉,突然说:“我们换一下吧。”

    姜云清正仰头微微喘息着,“我没听清,你刚刚说什么?”

    南初七握紧那只缠了衣服的拳头,“我去引龙。”

    “不行。”

    不是姜云清逞强,引龙这事太危险,正因为如此,他不想让别人去送死。

    南初七抬手擦去他脸上的血痕,眼中倒映着他狼狈的模样,低声道:“哥哥,有时候你可以信任我的。”

    姜云清没回,只是问:“这是第几次了?”

    南初七将手搭在膝盖上,“加上中间没有动手的局,整整十六次。”

    “这么多,”姜云清有些意外,他根本不记这些,“等着吧,再来。”

    南初七道:“最后一次。”

    姜云清点点头,累得不想多说,“我也希望。”

    “我的意思是,”南初七轻轻摩挲着指尖,“如果还不成,就换我来。”

    姜云清闭上眼睛,没有答应,但也没有说不好。

    在等待下一轮的出殡队伍时,脏兮兮的夏长缨坐了过来。

    他的掌心全是被线勒出来的血痕,新伤加旧伤,一道又一道的,数量多到令人触目惊心。

    其实不止他,另外两人的模样也很难堪,最惨的当属姜云清。

    头发没被烧焦都算他走运。

    夏长缨忍不住摇头感叹:“好心酸啊,你俩看着就像那街上要饭的。”

    还记得他俩刚进鬼街是什么样,简直和现在天壤之别。

    南初七把手撑在身后,莫名有些惆怅:“为什么,三个人都灭不了一只龙。”

    夏长缨合眼稍作休息,轻轻回道:“这个问题,我也很想知道。”

    前面这么多次失败,南初七也曾看清过棺材里的东西,确实有具尸体。他想,莫不是小姑娘的心脏就在那死人身上?

    “肯定是哪里出了问题,你这计划挺周全的啊。”

    这句“周全”,于三人身上竟有些讽刺。谁不是拿命在拼,可是配合得再好,到头来还是得重新开始,像看不见希望似的,迟早崩溃。

    夏长缨累得连腰都不想挺直,张了张嘴,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二指轻轻划过剑身,沾了血的思归照不出他的眼睛,他就用袖子擦拭干净,然后抱着剑长叹了一口气。

    不止是因为处境艰难,他是真的累了。

    姜云清曲起双腿,把自己缩成一团,脑袋塞进臂弯,不想再说话。

    似乎一切都安静了下来,左也是叹气,右也是沉默的,南初七觉得无聊,干脆就地做起了俯卧撑。

    夏长缨抬眸,“你干嘛?”

    南初七轻飘飘回了句壮胆。

    反正出殡队伍还没过来,便也随他打发时间了。

    因为闲得无聊,夏长缨就主动找了个话题:“我好像记得,神梦给你做过一把长弓。”

    这回南初七咬着自己的发带,不太方便说话,就嗯了一声。

    夏长缨揉了揉眼睛,“所以你为什么没带出来?”

    这个问题,其实姜云清在寺庙就想问的。

    南初七松了发带,回道:“嫌麻烦。”

    不知道他现在后悔了没。

    夏长缨见过南初七挽弓搭箭的模样,说是百发百中倒有些夸张,但他的箭术在世家中确实是数一数二的,而且他总给人一种他就应该在草原骑马的感觉,生性洒脱,无所束缚,有着狼一般的野性,所以印象特别深刻。

    据他所知,好像南初七真的在西北仙门混过几年。

    许是大半年没见,夏长缨竟然觉得这只狼现在乖巧了不少。

    “但凡你带出来,也不至于这样难。”

    南初七数不清自己做了多少俯卧撑,反正气息一直很稳:“我全责?”

    夏长缨倒也不是这个意思。

    “不想说了。但是我觉得,能遇上你也太巧了。”

    南初七笑笑没回话。

    果然是扬名越久,世界就越小,走到哪里都能遇见熟人。

    主要是不同圈的人也不认识啊。

    有印象的全是认识的,所以才会觉得很巧。

    南初七大概是想起了渝州的情况,遍地都是熟人,莫名感到好笑,便问:“你们昆仑虚怎么不来?”

    “去哪?”

    “渝州啊,你们不知道?”

    夏长缨表情呆滞,显然是不知道的,又或许是他一直待在鬼街,和外界消息脱轨了。

    不等他回答,南初七又说:“算了,你家宗主也不喜欢凑热闹。”

    是觉得参与争夺有损身份吧,沈宗主看中颜面,南初七知道他要做也得做渔人获利的那一个。

    和归云宗那位一样,都是老狐狸了。

    一个是千年底蕴的传统门派,一个是推翻楚霄的有功之臣,偏偏两家关系还这么好,真有意思。

    南初七起身拍了拍手,随着他的动作,突然啪嗒一声,好像从他衣服里甩出了什么东西。夏长缨顺势看去,发现这是把金扇。

    姜云清最为清楚,当时在茶楼,南初七就是用这个逼退形魔的。

    而他本人也很意外,他怎么忘了自己还带着扇子呢!

    “逐疫?”夏长缨无语死了,“我直接好家伙,你就不能早点拿出来吗?”

    “我真给忘了。”天知道,南初七自个看到逐疫时都懵了。

    当火龙再度现身,他捡起扇子率先冲了出去。如果姜云清能够看见的话,便能发现他转过扇子后,那把金扇就变成了红扇。

    南初七用二指顺了一把红扇的流苏,而后奋力朝前一扇,顿时,周身焮天铄地,扇中朱雀腾云而去,竟是把整条街都给照亮了!

    那携着火光的朱雀绚丽多彩,飞出街外数十米后还能听见它的鸣叫,场面非常壮观。

    南初七再一转腕,两把扇子相继分离,他用金扇掀起无名狂风,助长了朱雀的神力,同时也逼退了火龙的邪火。

    等人一退回来,夏长缨就扬起拳头找他算账了:“你前面做什么去了?整整十七次啊!你特么玩我们呢??”

    南初七合拢二扇,于是手里看起来就只剩一把了,他笑道:“十七吉利啊。”

    夏长缨:“你是故意还是不小心的?”

    姜云清的目光落在他手上,“浮雕聚骨扇?”

    “哥哥慧眼。”南初七摇了摇手中的扇子,寻常得完全失了刚才的威力。

    这二扇扇骨皆以钢制,边锋则是无比锋利的钢刃,合拢为棍,展开似刀。红扇扇头末端以金红流苏点缀,上有神兽朱雀,掌火,刚刚已经见识过了;金扇则无任何饰品,上有凶兽穷奇,持风。双扇一正一邪,阴阳互补;风火共济,缺一不可。

    他认出这是十大法器之二的炽羽和逐疫,但因为风火合并更加好用,而且逐疫太邪,需要神物压制。于是渐渐的,炽羽和逐疫便合二为同件法器,难以驯服,排名第四。

    十大法器有的早已消失匿迹,有的随原主离去,有的至今留在剑冢无人过问。姜云清有幸见过其中三件,就包括了这风火二扇。

    南初七也没问他会不会用,直接把扇子丢进他怀里,然后转身就跑,“我去拦棺材!”

    姜云清看着手里的双扇,南初七很快就冲进了混乱的人群,那身蓝衣尤为明显,甚至比之前还要凶猛,愣是十几个人都拦不住他一个。

    夏长缨提上思归,见他还不动,赶忙提醒道:“这次有戏啊!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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