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谷河 > 第 15章第十五章
    当天夜里犯罪嫌疑人黑老六及其他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谷康县公安局。

    黑老六等犯罪嫌疑人被分开询问。

    李警官和孙警官负责询问黑老六。

    公安机关在询问犯罪嫌疑人时,至少有两名警官参与询问。

    李警官是讯问人,孙警官是记录人。

    李警官和孙警官来到讯问室。

    警官在黑老六的对面坐了下来。

    李警官开始讯问黑老六,并先介绍了自己和孙警官。

    李警官首先心平气和地介绍说:“我们是谷康县公安局的公安人员,今天依法对你进行讯问。”

    李警官又说:“你可以进行有罪的陈述或者罪轻和无罪的辩解,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你有权聘请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或控告。”李警官又提醒说。

    李警官接着说:“今天你说的将会成为呈堂证供,你会为你说的话负法律责任。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黑老六坐在审讯室,面对墙上威严的国徽,在法律的面前黑老六内心防线已崩溃……

    李警官说:“下面我问你答。”

    李警官问:“你的真实名字叫什么?”

    黑老六答:“我的真实名字叫李三横,别名黑老六。”

    李警官问:“你家住哪里?”

    黑老六答:“谷康县谷河公社谷河村。”

    李警官问:“你多大?什么族?什么文化程度?”

    黑老六答:“今年25岁,一九五七年出生,汉族,文肓。”

    李警官问“你身份证号码多少?”

    黑老六答:“我身份证号码是1234567890……”

    李警官问:“你是否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黑老六答:“不是。”

    李警官问:“你是否有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情况?”

    黑老六答:“前几年打架被刑事拘留过。”

    李警官问:“你是否有受过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收容教养等情况。

    黑老六答:“没有。”

    李警官问:“你可知道为什么讯问你?”

    黑老六答:“去谷大梁家打谷大梁。”

    李警官问“你们几点去的谷大梁家?”

    黑老六答:“正月十七夜十二点整去的谷大梁家。”

    李警官问:“几个人去的?”

    黑老六答:“我,狗蛋等六个人。”

    李警官问:“你们带的作案工具是大刀吗?”

    黑老六答:“是大刀。”

    李警官:“你对谷大梁砍了几刀?砍在哪里?”

    黑老六答:“我只记得大腿上砍一下,其他地方不知砍几下。”

    李警官问:“你的球鞋是否跑掉一只?”

    黑老六答:“当时,丁素燕大喊杀人了,我怕群众来了我们跑不掉,我们就扑到河里,游到对岸,等上岸,我才发现鞋掉了一只,由于天黑来不及找,我们六个就跑回议事堂。”

    李警官问:“你涉嫌闯入民宅,采用暴力手段殴打他人,造他人严重受伤,你已涉嫌故意伤害。你认罪认罚吗?”

    黑老六答:“我认罪认罚。”

    李警官问:“你能把整个事情的经过再陈述一遍”

    黑老六答:“正月十七早晨,我和狗蛋去谷大梁店找事,因为谷大梁生意不错,我们去收保护费,他不给,只收了他一家,就是吓唬他,况且也没真收,他就报警,我们非常生气。我就和狗蛋带着兄弟,晚上十二点来到谷大梁家,只是想教训他一下。”

    李警官问:“你可知道谷大梁受重伤已在医院抢救,狗蛋死了?”

    黑老六答:“谷大梁的伤情我不了解,狗蛋死了我正月十八上午知道的。”

    李警官问:“你们收保护费,还收谁的?”

    黑老六答:“我们只收了谷大梁一家,没收到,我们只是吓唬谷大梁,目的不是收保护费。”

    黑老六和兄弟在被抓之前,在议事堂李三秃再三交待,你们统一口径就说:“就收谷大梁一家,收保护费目的是吓唬他,让他关门,因为嫉妒他的生意。”

    李警官问:“你以上所讲是否属实,还有没有需要更正的地方,还有其他坦白吗”

    黑老六答:“属实,没有更正的地方,也没别的事了。”

    李警官问:“有无检举揭发”

    黑老六答:“没有。”

    李警官问:“在案件的事实方面有什么补充或者说明的”

    黑老六:“没有。”

    李警官问:“请仔细核对笔录是否和你说的相符,如果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补充或者改正;认为笔录没有错误,请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按印。”

    黑老六答:“相符。”并签了自己名字。按

    李警官问:“今天的讯问就到这里。如果你对讯问工作有什么意见,可以向我们提出,也可以向公安有关部门提出。”

    黑老六答:“暂时没有。”

    最终几个犯罪嫌疑人的笔录陈述一致。谷康公安局作出决定,移交谷康看守所羁押。

    谷康公安局经过多轮在看守所提审。

    最后,把证据材料移交谷康县人民检查院。

    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重审判。

    经过一个多月的康复,二月二十三日,谷康人民医院的谷大梁在普通病房里接受了李警官和孙警官地讯问。

    谷大梁说:“正月十七的夜里,大概十二点钟,我被院内的狗叫声惊醒,我连忙穿上衣服,打开门向大门走去,我大喊了一声‘谁’?这时一群拿着大刀的人向我砍来,在黑夜里我看不清对方几个人,瞬间我被砍了几刀,当时没觉得疼,有点恐惧的我向羊圈后退,当我退到羊圈的围栏时,一把大刀砸在我的脚上,我急忙弯腰拿起大刀,对着黑暗中的歹徒一阵猛砍,当时我就想保命,最后我听见媳妇丁素燕大喊:‘救命呀!杀人了!”不大一会村民就向我家跑来,歹徒这时跑了,我也逐渐失去了意识,躺在羊圈旁。”

    警官回到公安局,在看了证人的证词和证据材料的情况,觉得谷大梁是在歹徒进行对他人身攻击下,为了保命和歹徒砍杀,是完全的正当防卫,决定不对谷大梁提起诉讼。

    谷大梁收到了不予立案通知书,二月二十六日,谷大梁一家回到了谷河村。但是李家不服,不知李家是否放过谷大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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