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重生崇祯,魏忠贤没死,挺急的 > 第569章 一盏灯李氏
    这些富户子弟们天天到这里来照顾一盏灯的生意,倒让一盏灯和那老鸨子着实大赚特赚,甚至都动起了常驻米脂县的念头。

    当然,米脂县确实没多少繁华的地方,老百姓们也都穷得叮当响,但好在竞争压力不大,米脂县本地的那些名妓、暗娼还有半掩门的,都是些土包子,根本上不了台面。

    哪里像她一盏灯这般容貌妩媚,举止妖冶,而且还吹得一手好箫。

    可惜好景不长,一盏灯遇上了混不吝的李自成。

    李自成这个人虽然做事情文不成武不就,也攒不下什么家业,但他有一个优点,就是深得人心,有勇力,有号召力,身边总有一群信得过的兄弟。

    正因如此,李自成成为了米脂县中赫赫有名的英雄好汉,黑白两道通吃,就如同武松武二郎那样的人物。

    李自成虽然勇猛,但与武松相比还是稍逊一筹,他没有武松那样喝完十八碗酒还能打虎的气魄和武力。

    李自成每天都要完成邮差的工作,这是个肥差,但他只能在县城周围打转,不需要走远路,也不必在外风餐露宿。

    不过,即使遇到刮风下雨,他也得出去送信。

    此外,他还要护送往来官员、重要宾客以及重要物资,并确保准时出发。

    如果出现任何差错,都会受到官府的严厉惩罚。

    驿卒的俸禄非常低,一天只有三分工银,一个月仅有九钱银子,换算成现在的银元还不到两个。

    而且,西北地区的粮价居高不下,这点俸禄只够李自成一人勉强维持生计,无法养活家人。

    就在李自成感到前途渺茫的时候,转机终于出现了。

    大明邮政总局局长刘懋刘大人亲自来到了西安府,并主持了驿站改革和驿道升级改造的工作。

    这使得小小的银川驿站成为了首批改造的试点驿站单位之一。

    随后,大明皇家邮政公司在西安府成立了分公司,并承办了木质轨道的修建工程,陕西境内第一条木质轨道就是连接西安府到延安府的。

    李自成也因此转行成为了一名邮递员,即邮差,并成为了大明皇家邮政公司的一员。

    起初,李自成对这个突如其来的机会感到难以置信。

    他觉得像他这样的普通人怎么可能得到如此好的职位呢?

    他老父亲就是在家里天天给自己上香拜佛,按说这样的肥差也不会轮到他李自成的头上,这可是一个月五枚银元外加包食宿的肥差。

    或许是因为这项新兴业务的宣传不够到位,再加上商人和平民百姓对于过去仅供达官贵人使用的驿站系统能否真正为他们提供服务表示怀疑。

    这邮局民间传递信件的业务,还没有多少人用,过来邮局买邮票的也都是一些闲的没事的富家公子哥。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李自成逐渐适应了新的工作环境,并开始认真履行他作为邮差的职责。

    李自成每天都过着悠哉悠哉的生活,他的工作轻松自在。

    清晨,他会悠然自得地骑上一匹骏马,沿着县城漫步一周。

    一路上,他会仔细查看那些崭新设立的绿色邮箱,期待着是否有人投递进来的信件。

    就这样,他悠闲地度过了一个上午。

    接下来,李自成来到邮局,先去食堂里吃一顿午饭。

    这里是大明皇家邮政公司的所在地,原本是一座魏忠贤生祠,但经过简单的改造后,便成为了如今的邮局。

    那魏忠贤的雕像还是坐落在正堂之中

    李自成身着崭新的绿色对襟长褂,头戴绿色的八角帽。

    这套衣服是邮政公司员工的统一制服,但却是李自成唯一感到不满的地方。

    当他抵达邮局时,通常只会收到少量来自外地的信件和包裹。

    这些东西并不多,只需用一个麻袋装起来,然后放在马背两侧,一次行程就能全部送达。

    因此,李自成有大量的空闲时间可以自由支配。在这段闲暇时光里,他喜欢去逛逛妓院,也就是所谓的“窑子”。

    正是在那里,他邂逅了一盏灯李氏。

    看到一盏灯李氏那如花似玉的样貌,李自成不禁为之倾倒,心醉神迷。

    当晚,他不再听小曲,也没有耐心去做那些表面文章的前戏,而是迫不及待地想要强行与她发生关系,直接入港。

    一盏灯的真实姓名并未公开,但可以得知她也姓李,或许与李自成有着遥远的血缘关系,五百年前也许是一家人也说不定。

    然而,李自成身上流淌着党项人的血脉,这就有点悬了,追溯五百年可能不够到一家亲的地步。

    如果追溯到更远的家族渊源,可能需要进一步探究。

    这李氏并非本地人,对李自成的凶狠残暴的名声心生畏惧。

    她深知只要稍有违抗他的意愿,便会遭受暴力伤害,无奈之下只能勉强应允。

    久而久之,县城里的人们纷纷知晓了这件事,明白李氏已成为李自成的姘头。

    而那些原本追求她的富家子弟们,因害怕李自成的凶恶行径,不敢再踏足她的妆阁。

    这位曾经在米脂县声名鹊起的名妓,如今却因为李自成的缘故,门庭冷落,失去了客源。

    更令人气愤的是,李自成几乎是白白享受她的身子。

    李自成回到家后,总是对一盏灯李氏念念不忘,每天晚上都会去找她,并且整晚都留在那里。

    第二天早上起来,他提起裤子就走,连一分钱都不给。

    然而,李自成却是个痴情种,是那种不愿意花钱的痴情种子。

    自从有了一盏灯李氏后,他再也没有纠缠过其他妓女。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盏灯李氏发现了李自成身上的一些问题。

    总的来说,李自成虽然很有那方面的渴求,几乎是夜夜笙歌,但男人的那话儿却是不争气,只是银样镴枪头,看着光鲜,一点也不中用,而且还不愿意花钱,实际上是没钱。

    这让李氏感到非常不满,觉得自己一夜之间白忙乎了,夜夜都白忙活,她和母亲吃啥喝啥,这情况必须改变,李自成那个恶棍必须撵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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