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蒙特利尔的街道上。
巡逻的士兵们满脸羡慕地看着一片喧嚣的公共浴池:“不愧是‘慷慨者’啊,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请属下洗澡的大团长!那些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们,哪有一个把我们当人看的?”
“斯科特,你看到没,中午的时候,‘橡木与榛子’酒馆的侍者,把以‘车’计的麦酒和烤肉送了进去,他们估计能一直吃喝到晚上!”
戴着白色缠头布同伴感慨道:“是啊,在洛萨男爵这样的贵族底下当差,可比在汉弗雷爵爷手底下整天晒太阳,吃沙子舒坦多了。”
“据说这支王家骑士团的人,刚刚才击败了那支劫掠了塔菲拉的萨拉森奴隶骑兵,真是提气!”
“真的假的?”
卫兵惊异道:“之前,那伙奴隶骑兵绕着蒙特利尔城耀武扬威的时候,汉弗雷爵爷和那些平日里趾高气昂的骑士老爷们,连个屁都不敢放一个,结果就被这支军队给击败了?”
“还能有假?”
“你不知道我诚实者约翰从不说谎的吗?”
那人便绘声绘色开始描述偷窥到的景象:“我可是亲眼见到他们的队伍里马车上,载了满满当当的萨拉森式鳞甲和破损的刀剑,上面还沾满了血迹,如果不是击败了萨拉森人,又哪里来的这些战利品。”
同伴若有所思道:“也对,那位洛萨男爵手底下的人,进城的时候,一個个杀气腾腾,罩袍上都是干涸的血迹,明显刚经历过一场大战!”
“这位洛萨男爵可真是个厉害人物,可我以前怎么从没听说过他的名字?”
那人为了显示自己消息的灵通,跟同伴大肆吹嘘了起来:“嗨,实话跟你说吧,我叔叔的邻居的妹妹的丈夫,就在这位老爷的手底下当持标旗手,要我说这位洛萨男爵,跟那些酒囊饭袋的贵族们绝不是一码事,原先横行无忌,连雷纳德爵爷都奈何不了的那只沙漠盗团你知道吧?就是洛萨男爵带人剿灭的。”
“他麾下那些背后带羽饰的骑兵,个个都是身经百战的好手,比那些骑士老爷们都厉害!”
正说得眉飞色舞,唾沫横飞。
突然有人高喊道:“快来人呐,卫兵,卫兵快过来!又有人死了!”
“又有人死了?”
两名卫兵面面相觑,之前还大肆吹嘘的诚实者约翰,立刻压低了声音道:“等等,先别过去,最近城里离奇死了不少人,要我说,肯定是那口枯井里的恶灵干的,咱们等它老人家走了,再过去装装样子得了”
斯科特面露犹豫:“这怎么能行?”
约翰双手一摊:“怎么不能行?抓恶灵那是神父们干的活,跟我们这些大头兵有什么关系?天父会宽恕我们的。”
人满为患的公共澡堂里,此时挤满了一个个刚泡过澡,神清气爽的军士们,他们聚在一张张条形长桌旁,推杯换盏,大口撕扯着从旅店和酒馆里买来的烤肉。
骑士老爷们聚在澡堂的最里间的几个房间,有特供的,在水井中泡过的冰镇葡萄酒喝。
而军士们就只有麦酒了。
“听说没,这次洛萨老爷要册封一批骑士,我这次连杀了两个萨拉森骑兵,你说老爷会不会提拔我?”
“你在想屁吃,老子杀了三个都没敢做这种梦!”
“伱个狗东西,哪杀了两个?老子跟着斧卫在前面冲锋的时候,你小子正撅着屁股,拿刀去撬死人嘴里的金牙!”
一群人笑骂着,吹嘘着自己在战场上的经历。
如果把他们口中的战绩加起来,这个数字恐怕能达到惊人的一千之数,扎希尔麾下所有的骑兵加起来也才三百出头。
这时,坐在里间的军士们纷纷安静了下来。
静谧,就像会传染一样,迅速笼罩了大半座澡堂,有人疑惑地问道:“你们这是怎么了,都不说话了?”
“大人洗完出来了?”
咕咚。
旁边的同伴咽了一口唾沫,喃喃自语道:“天父在上,这是哪来的漂亮的女人?”
只见般若和芙琳吉拉一前一后,从里间走出。
般若罕见地没有戴面纱,她穿了件白色武装衣,手中握着那柄黑色盾牌,高挑的身材,完全遮住了跟在后面的芙琳吉拉。
“她好高啊,这是我见过最高的女人。”
“太漂亮了,漂亮的我都有点心慌,这简直就是地狱的魔鬼!”
“果然我还是更喜欢魔鬼。”
“天父在上,请宽恕我的罪孽。”
这个时代,魔鬼的形象往往极美,因为他们需要诱惑凡人。
天使的形象则大多丑陋不堪,因为他们使人敬畏恐惧。
军士们窃窃私语。
有人压低了声音道:“看那副黑色盾牌,天父在上,我随主人冲锋的时候,清楚记得她在战场上,只用了一只手就把一个全副铁甲的奴隶骑兵给掀了下去。”
“她…她就是大人身边的那位铁骑士?我原先就觉得她的甲胄有些怪怪的,没想到居然是个女人!”
“不可能吧,这世上怎么可能存在这么厉害的女人?”
一个翼骑兵满脸肃然道:“都管住你们的眼睛,这是跟在大团长身边的贴身女巫,掌握着不可思议的恐怖力量,你们应该都知道,冒犯一个女巫的下场会有多凄惨。”
翼骑兵们这次在战场上也打出了威风,原先还有人对他们指指点点,一战之后,就连那些高傲的骑士老爷们,也不得不承认,翼骑兵在战场上的表现,要胜过他们许多。
有人恍然:“难怪我在战场上随老爷冲锋时,原本都已感觉力竭,后面又生出了新的力气,我还以为是天父保佑。”
场中安静了下来,人们匆忙低下头,不敢再看。
有人小声嘀咕道:“难怪大团长都这个年纪了还没找老婆,如果魔鬼是这副模样,我也选魔鬼。”
骑士团的军士和骑士们看得双眼发直,但没人敢上前打招呼,或是搭讪。
在跟萨拉森骑兵的战斗中,般若仅一人,便杀死了将近二十名训练有素的马穆鲁克骑兵,战绩仅次于汉斯。
“铁骑士”的绰号,在骑士团已是无人不知。
若非她的职业是重装铁卫,每次升级的属性点大部分都自动加在了耐力和体力上,还受到坐骑的限制。
给她足够的时间,一个人杀穿敌阵不在话下,如果是个东方人,脑海里肯定会冒出一句评价——霸王之勇。
汉斯虽然同样是防御类扈从,但他的职业定位是重装战士,这就使他的属性更为全能,清杂时效果更佳。
但若是两人对战,胜利者只可能是般若。
般若没在意旁人的目光。
她在公共澡堂门外的屋檐下停住脚步。
因为腿短,追的很辛苦的芙琳,险些没刹住车,撞到般若的背上,气恼道:“你又怎么了,傻大个儿?”
般若凝视远方,轻声道:“你没察觉到吗?有一种特殊的气息。”
芙琳吉拉拧紧眉,抽动了下鼻翼:“好臭,是什么?”
“不知道,像是恶鬼,但又散发着浓郁的火气,或许是这个世界独有的某种的灵体——你去解决掉它吧。”
芙琳吉拉有些愣神:“为什么是我去?”
般若很自然地说道:“因为我要保护大人,汉斯这只小狼人,不擅长对付这种灵体,除你之外,还能是谁?”
芙琳哼道:“我不去,要去你自己去。”
般若面无表情道:“你觉得是一个偷懒成性,总是什么事都不想做的懒鬼招人喜欢,还是一个能替大人分忧的知心妹妹更招人喜欢?”
芙琳吉拉脸上顿时露出意动的神情:“你说的似乎也不是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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