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彦坐在屋里缓神,心跳声贴着耳朵和太阳穴响。

    他很久没回来过了,还好房间很小,推门进来就是床桌椅,一眼就能看个完全,叫他不至于显出局促的陌生。

    冬日里,它能成为一个暂时的容身之处,给他安置一盆炭火。但现在,他有了夜夜叨扰陈嘉沐的特权,这地方就显得愈发破烂烦人。

    特别是,这里还有一位他非常讨厌的人。

    这人还是他拖回来的。

    拖陈清煜和拖其他人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光是他身上的一件衣服,就不知比方彦杀过的那些太监好多少倍。一整件衣服没一处瑕疵似的,都是针线细细勾了,织出来异常的柔软,就算被血浸了,真擦在地上作为垫起身体的部件,依然是非常光滑的。

    别人的衣服,染上血是锈味的一整块破布,陈清煜的衣服,沾了血能从衣料下边凸显出金线银线交织的高贵。

    方彦心里有那么一点幸灾乐祸。

    他甚至想给陈清煜含个防腐的玉珠,叫他别这样持续地流出血液。

    方彦绕过地上的血迹,去把窗门关得严严实实,用木板挡住了,一点光一丝风都透不进来。

    房间变成一个巨大的密闭的盒子。

    盒子内的空气仿佛是一种透明带着血味霉味的胶质,呼气和吸气都有了阻碍。

    地上倒着的人抽搐了一下,好像醒来了,肩膀抽动。

    方彦看看门口,又看看那软成一摊烂泥的人,开口道:“你不会真死了吧。”

    地上的人发出濒死一样的呼吸声,像是肺里的气接连不断地漏出来似的。好在他还能说出点不算连贯的话:“真可惜……还没……”

    陈清煜感觉自己的气管里还有残留的血,说话时那一点血液就被搅动得翻起来,吐出一阵咕咕噜噜的声音。

    方彦看他,就如同在看一条被鱼叉穿破身体抛上陆地来的鱼。

    他走到他身边,用手拨弄一下他的头,凌乱的头发底下是汩汩流动的血液,方彦沾了一手黏糊糊半凝结的血:“别死在我这。”

    陈清煜把嘴里含着的血吐了,一部分溅到方彦手腕上,更多的是顺着他自己的头发流下去。

    吐出一口血,他身上好像就轻快爽利一些。

    陈清煜的身体非常柔软地堆着,除了被拖进来后再没变化的一条腿,剩下的部分全都紧紧地贴住不够平滑的地面:“我总不会是第一个死在你这儿的人。”

    方彦笑了一声:“的确。你不是第一个,但却有可能是最后一个。我已经许久没回这里了。”

    陈清煜欲言又止地啧了声。

    他看着方彦藏在黑暗之中的影子,那影子一样的人摸索着点起一根蜡烛来。

    烛光在黑暗之中显得格外亮。

    方彦将烛台移到陈清煜脸边,稍微一倾斜,蜡油就滴在他眼皮上。把他的脸照得仿若白蜡光亮,和身体分开的一种亮。

    乌黑的头发黏连在一起,看不清血的颜色,只能闻到血的味道,海草一样把他的脸遮得半个严实,露出的一只眼睛,睫毛成簇,眼珠翠绿,瞳孔如针尖一般缩起来。

    他被光亮惊着了,一眨眼就流下泪来。

    方彦突然有点兴趣了:“一直让你盯着光看的话,你会瞎吗?”

    陈清煜从口鼻中发出哼声,干脆闭上眼了。

    方彦却接着问道:“他怎么把你打成了这个样子?”

    陈清煜还是不言语。

    陈渡有着非常骇人的施虐欲,他不信方彦不知道,他被陈渡的侍卫折磨捶打时,方彦就一脸冷漠地站在旁边,嘴唇一张一合,只有一个“忍”字。

    现在直白地问出来,也只不过是趁这个机会羞辱他一下而已。陈清煜装作听不见。

    他的眼前是一片漆黑,但烛光是热的,发红,像隔着他紧闭的眼皮投射进一轮太阳一样。他盯着那红热的太阳,试图控制住自己的腿。

    还是不行,它到底已经不是一条连接着躯干长出来的枝杈,充其量是个寄生物。

    他的腿痉挛起来。

    方彦在软靴连续碰地的声音中展出一个笑容:“真可怜。”

    “陈渡怎么突然看上你了?他喜欢的儿子死得差不多了,所以想让你继位?那他的眼光也太差了一点。”

    陈清煜恨不得把耳朵堵住。他身边好像飞着只苍蝇,嗡嗡声音不绝于耳,随时准备在他身上产卵一样恶心。

    他说:“别装傻了,屋里只有我们两个。你这样让人想吐”

    方彦就收了笑容,板起脸来。

    “你说,他怎么突然想到要你回北地呢?”

    “你亲娘把你托付给他的时候,应该没想过你会被养成个残疾,更没想过她的第二个王国有死灰复燃的可能。”

    “真可惜,高勒把自己的一生都压在你身上,我还以为你真能杀光所有兄弟登基呢。当然,其实剩几个也不要紧 ,反正陈渡也剩了几个在朝中搅混水的。”

    “你爹还活着吗?”

    陈清煜没什么好隐瞒的,他说:“活着。”

    活着,而且还正是王座上的那一位,他要被像质子一样送回母国去,去给他的亲爹看。

    盘桓在北麓边境的国家,覆灭过又重生过。把他送回去,就像清扫一块本来就不属于柳国的垃圾。

    方彦站起来,把烛台戳在桌面上,回头去看陈清煜。

    他自己把头发捋到脸颊两侧去,露出完整的染血的一张脸,然而发丝还是粘在一起的一团,只不过并不遮挡他的脸和视线。

    看上去像个乞丐。

    如果他的衣服上的孔雀羽花纹没有在烛光底下熠熠闪亮,那他就与乞丐无异了。

    这乞丐开口说话了,他说:“陈渡的儿子,这一辈人,没有一个人能看见未来。”

    方彦从鼻腔里哼出一声来:“你知道他每日泡在移星殿做什么吗?”

    “柳国的皇帝,能预见任何天灾人祸,但预见不了取代他的人。连姓氏都看不清。”

    “他最讨厌不姓陈的人,好像全朝上下都是他的敌人,都在虎视眈眈地觊觎他的皇位。”

    “陈渡,他太相信预知了。然而人的生命本来就不是确定的。他越相信,越沉迷,越觉得自己绝不会错。”

    “明明是掐死在萌芽里就能解决的事情,他呢,逃避了一辈子,提防了一辈子,到底没有防住。这个世界上本来就不存在没有缝隙的城墙和绝对的防御。”

    陈清煜开口将他的话打断了:“之前他找我到移星殿,说了很多话。有一些可能并不是说给我听的。”

    方彦说:“他那殿里不是有许多迷药?疯子说话,听一半就行了。”

    陈清煜被噎一下,默然地点点头。

    他这个角度看方彦,只能看见他的靴面,袍子角,是很粗糙的深灰色,上边沾了不少血。

    非常奇怪。

    自他在宫里有一点自己的权力后——虽然这些权力也是依托一个老太监的手。他已经很久没有看过这个角度的人了。

    横看成岭侧成峰,但趴在地上,伏在地上,看到的人永远只有一双脚,最多再加颜色各异的衣摆而已。

    别人的靴子,他小时候是经常看的。倒在地上起不来的时候,被人当一块抹布踹来踹去的时候,他们的脸非常模糊,但鞋子是很近的。

    就挨着陈清煜的任何一块皮肤,挨着他的脸,眼睛,非常强硬地闯到他的视野中,在他的身上留下痛苦和痕迹才罢休。

    皇子们的靴子软而精致,下人们的鞋子就灰扑扑脏兮兮的,很是普通,但他们都能过来踩他一脚。

    一个得不到父亲喜爱的孩子,还不如一个能狐假虎威的奴才。

    他以为这种画面这辈子不会再见了。然而,在方彦面前,他又一次仔仔细细地瞧见了一双靴子的靴面。

    不会踢他,不会踩他,但如果他想看清方彦的脸,就要拼尽全力地仰视他。

    视野中的人走了出去。

    方彦去倒了一盆温热的水,蹲下,拿着块布巾,浸湿了,非常粗鲁地擦他的脸,头发,把一切黏着的血擦干净,用手指嫌弃似的挑开他头发的打结。

    直到陈清煜的脸恢复那种凄惨的白。

    头发湿漉漉,脸白森森,就像志怪故事里的一个幽魂现形了。如果能在夜晚看见他的眼睛,估计会认为那是一团幽绿的鬼火。

    但陈清煜一直紧闭双眼。

    方彦仔细端详他的脸。

    这样认真的看一张男人的脸,好像是从来没发生过的事。

    但陈清煜的脸确实和中原人很不相同,他的眼窝眉骨鼻梁,一张脸上最动人的地方,长得全部是异域的标准模样。

    怪不得陈渡一见他就疯了。皇宫里有这样一张外族的脸,对陈渡这种苛求血脉的人来说,比粥里混进一颗老鼠屎还恶心。

    方彦说:“你跟我有什么区别,陈清煜,你只不过穿进一身皇子的衣服里,脱了衣服你甚至还比不过我。”

    陈清煜咧嘴笑起来,他牙缝里也充满了血,是非常浅的粉色,而齿面是釉色的白:“但这身衣服你一辈子也穿不到。”

    方彦磨一下牙,想打他脸的手停住了。

    他不想跟陈清煜打嘴仗,显得太像不成熟的幼稚小孩。但见着他额头的伤,本来要打的动作也只能中断,转头拿了祛疤的伤药来,挖了一大坨覆盖在他额头眼角流血的位置。

    他绝不能让陈清煜伤着脸去见陈嘉沐。那些伤疤除了能帮助他得到更多的偏爱与怜惜之外毫无用处。

    陈清煜的脸被冰凉的药膏覆盖住。他的鼻腔里除了血的腥味外,终于多了另一种味道,是药的苦涩气味。

    他说:“你总不会是想让我好起来吧?”

    方彦说:“你还算有点自知之明。”

    陈清煜就有点没话说。

    他感到一种发自内心的无力感,犹豫半天,还是说道:“等我走之后……”

    方彦笑起来:“一切都会变得更好的,这一点殿下放心。你在宫里本来就没什么用处,别把自己想得太无可替代。”

    陈清煜说:“不是,我说,代替我照顾好我皇姐。”

    方彦恨不得啐他一口:“我和你之间谈不上代替吧?”

    陈清煜就凄凉地笑起来。

    方彦转头不看他了。

    他对陈清煜谈不上有好感,有恨还差不多。

    本来他今天能和陈嘉沐出宫共度一日,能穿色调和谐的漂亮衣服,装成普通男女的样子。

    他的人皮能短暂地回到他身上,站在陈嘉沐身边做一个普通男人。

    然而这一切都被陈清煜打乱了。

    一个皇宫里的乞丐,凭着爹不养娘不爱的身份被高勒相中,方彦是不得不接下这个烂摊子。

    若是他能登基做皇帝,自己能分来许多权力倒也罢了,事情发展到如今的地步,陈清煜离皇位越来越远,离死亡好像越来越近了。

    陈渡把他送回母国,摆明了是要他死。一个残疾,去北地光是马车就要坐整半月,谁来照顾他生活?

    就算到时候没死在路上,到了人家的地盘,那是他们的王朝,他们的王室,他们的皇宫,突然出现一个自称是皇子的瘸子,不人不妖的一对异瞳。凭着空口说的血脉回来“认祖归宗”。

    他爹若是认他,他就是他兄弟的眼中钉肉中刺,若是不认他,他就完全成为一个笑话。

    方彦的头又痛起来。

    陈清煜死了,他是无所谓的。左右不过是个已经出了宫的人,本来就没什么用了,死了省的他要派人照看。

    但陈嘉沐那边他根本没办法交差。

    他简直不能想象,若是陈清煜客死他乡,陈嘉沐会用怎样一张悲伤的脸面对他,又是用怎样的嗓音询问他。

    人死了就会永远活在记着他的人心里,且能轻而易举地超过任何还依然活着的人。

    方彦说:“你别死在外边。”

    陈清煜似乎算好了他要说这一句,不答话。

    方彦有点烦躁:“出宫之前,如果你脸上的伤没好,就别去见陈嘉沐了。”

    陈清煜的身子一抖。

    他好像被戳中了,陈嘉沐是他身体的某一个开关。他声音沙哑,但非常坚定地承诺道:“我不会见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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