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九,宜成亲,祭祀,宜安床纳吉,值日的星神为天德。

    天德即天之福德,是自然界养育万物的天机之所。

    沈家宅子里,弄花小筑的二楼,沈意欢的闺房里。

    她身着绣着百鸟朝凤的大红色嫁衣,静静坐在床上,听着姨母嘀咕着琐碎的规矩,有一种身处梦境的错觉。

    她不敢相信,自己居然与宸月,真的要成亲了。

    恍恍惚惚的看着屋里的人走来走去,眼中的景象时而清晰,时而模糊,久久都回不了神。

    直到韫儿一身红衣出现在她面前,小脸俏生生的看着她,脆生生的问:“娘,儿子这样打扮,不会给您丢人吧?”

    听到儿子的声音,她才后知后觉的将思绪从中抽离,视线逐渐定格在儿子脸上。

    仔细看,韫儿的眼里还藏着一抹不易察觉的羞涩。

    也是,小孩子哪怕再沉稳,可到底是个孩子。

    有些东西再怎么想瞒着,也逃不过大人的眼睛。

    沈意欢伸手,轻柔地摸了摸他的头,“很好看,像个小状元郎一样。”她的声音温柔而坚定,带着无尽的慈爱。

    她想,她沈意欢这辈子唯一不会后悔的一件事,就是生了韫儿。

    他好像是从自己身上抽出去的一根肋骨一样。

    时时刻刻都让她牵挂着。

    “娘,我以后一定会考上状元的。”韫儿咧开嘴巴,两颗乖巧的小虎牙尖尖的。嘴巴弯成了月牙。

    原本还有些忐忑的心,也随着沈意欢的抚摸,奇异的平静了下来。

    “不用!”沈意欢摇摇头!

    “你这样就很好,娘刚刚就是打个比方。

    在娘心里,你快乐,比起状元什么的,那可要强多了。”

    她只要韫儿平平安安长大就好,读书其实是为了让他的人生更有深度。

    甚至还可以拓宽他的人生之路。

    但她所期待的,从来都不是他熬坏了眼睛,去考个状元什么的。

    “娘,儿子知道,您是心疼儿子,不想让儿子吃苦。

    但是,儿子也心疼娘啊,儿子喜欢读书,也喜欢学功夫,无论走哪条路,儿子都会努力出人头地。

    一定不让别人有笑话娘的机会,儿子长大,一定会为娘撑腰的。”

    韫儿说这话时,他将头抬的高高的,目光清澈而明亮。

    刚刚他还藏了一句,武状元也是状元。

    反正,他总要争一个回来,让娘风风光光的回京的。

    沈家那些人,京城里那些,背后说他娘坏话,笑话他娘的人,他都记得。

    沈意欢抿着嘴,努力控制着心里那股酸酸嗯感觉,克制着,不让眼泪落下来。

    明明该幸福,她的孩子这么懂事,可沈意欢偏偏被他一番话说的湿了眼眶。

    鼻子好像被什么撞了一样,酸的厉害。

    “好孩子,娘不用~”

    只说了几个字,她就已经泣不成声,哽咽着摇头,“娘知道你懂事,可,咱们还没到那一步,你不用这么逼着自己。

    娘心疼你,心疼你每天没日没夜的练习功夫,也心疼你坐在板凳上,一坐就是一个多时辰,在哪里埋头苦读。”

    母子俩的对话,让屋里的几人纷纷红了眼眶,苏姨母更是紧紧咬着唇。

    生怕自己一个忍不住,就放声大哭起来。

    意意微微勾起的眉头,努力压抑着要哭出来的样子,实在是太像梅儿了!

    如果梅儿还在,她此时此刻,她一定是最幸福却又最难过的人。

    苏姨母想起妹妹,又因为宸家家大业大,虽然眼下她很满意宸月。

    可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若是意意不幸福,她真不知道,到了地下,要怎么跟妹妹赔罪。

    各种情绪掺杂在一起,眼眶一阵阵的泛红。

    兰叶与白桃,又替沈意欢高兴,同样又为她的将来担心,总之,心情都很复杂。

    倒是守在门外的钱多多,难得的没有眼泪,反而是抱着胳膊,守在门口,寸步不让。

    钱串子以娘家人的身份,与阿大在外头宾客。

    苏瑾则是以弟弟的身份,带着儿子招呼着知府等人府上的管家随从。

    沈意欢虽然来扬州不久,但是今日来观礼的人,倒是有不少。

    一些是曾经帮她修过房子的邻居,一些是韫儿的同窗。

    之前因为宸月与沈意欢救了他们,那些学生的父母,几乎都来了。

    再加上书院的夫子们也跟着学生来凑热闹,沈家的宅子,居然给坐满了。

    唯一让人没想到的,便是扬州知府与几位同僚,居然也派人送了厚礼,前来恭喜一对新人。

    这,也让来的人,对沈意欢的身份,又多了几分好奇。

    按理来说,沈意欢她是二婚,就应该低调一些,匆忙嫁人算了。

    可事实却是,沈意欢再嫁一事,一点也不比头婚的姑娘仓促潦草。

    反而因为有宸月暗中操作,比一般闺阁千金的阵仗还要大。

    “哎,你说,沈氏魅力咋就这么大呢,那宸公子可是一表人才啊,居然对她这么死心塌地。

    光看那聘礼,就厚的吓人,我活了大半辈子了,第一次见男人这么大手笔的给聘礼的,哎吆,这要是黄花大闺女,还不得给更多的?啧啧,真让人羡慕。”

    说话的人虽然没有恶意,但是这话放在今日,不合适。

    一旁的女人扯了下她的袖子,“呸呸呸,说这个做什么?”

    “嫂子,咱们就是来凑热闹,也是为了谢谢人家救了咱们孩儿,至于人家沈姑娘头昏不昏的,跟我们有啥关系?

    再说,换个人,人家宸公子就一定看的上吗?

    你呀,还没看明白,宸公子那是看上沈氏这个人了,哪里会在乎其他?

    若是在乎其他,人家宸夫人能大老远的赶过来,还亲自请媒婆来?

    人家能允许自己的那么好的儿子入赘?”

    女人说着,摇摇头笑了!

    人家宸公子,那是非沈氏不可,所以,这事儿换个人,没门儿!

    正说着,就听的大门口噼里啪啦的炮仗已经响了起来。

    “新郎官儿来接亲了,快,快去堵门!!”

    不知道谁喊了一声,一群半大小子就冲着大门口跑去。

    今日,他们可要帮着沈浮光好好把把关,最起码,也要为难一下宸公子,让他以后替沈浮光母子好一些。

    书院里的学子们,最是能一呼百应的群体。

    他们将大门堵上,从大门口开始,一步一人,对着宸月开始念诗。

    “宸公子,想进这道门,先对我的诗!”

    蒲磊傲娇守在大门口,胳膊一伸,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童子拦门,好兆头啊!

    “请!”

    宸月点点头看着他笑,自信满满,每根头发丝都透露着兴奋,甚至还有些跃跃欲试。

    为了今日,他不知道盼了多少个日夜,怎么可能区区被区区一句诗拦住。

    蒲磊闻言,一手背在身后,一手胸前,摇头晃脑吐出一句诗来,

    “红妆娇艳待君迎”

    “宸公子,请对下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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