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快答应她,傻不拉几的!”
正当他以为自己幻听了时,那个苍老的声音又一次出现了。
语气还很不好。
这下,魏阳确定,这并不是幻听,而是真有个人在跟他说话,他很想问:你是谁?
可那样确实会显得很傻。
于是,顾不上客套了,他先连忙回应琳姐说:“那就太感谢琳姐了,我啥时候过去上班?”
他决定先打发走琳姐再说。
琳姐也确实是想走了,她回了一句:“明天吧,今天你先好好休息一下,养养伤,明早来玉器城找我。”
然后,她又重新上了她那辆玛莎拉蒂,飘然离去。
只不过在车启动之后,也忍不住对姚之璇说了一句:“你说他到底行不行啊?看起来好像有点傻傻的。”
很明显,对于魏阳这一人选,她并不是那么满意。
……
而琳姐的车一走,魏阳这边,正在等他胖子却又走了上来,跟他说:“魏阳,今天多亏你了,否则我就完蛋了。”
很显然,这是感恩来了。
谢谢魏阳帮他挡了一灾。
确实如此。
梁夏之所以还没走,确实是想感谢魏阳,因为若不是魏阳帮他挡了一下,说不定他早已被李老板砸倒在地了。
“走,中午好好请你喝一杯去。”
这是他所能想到的感谢方式。
只不过情绪还有些低落的魏阳却不太想去,于是婉拒道:“嗨,咱兄弟还客气啥啊!”
“那不行,必须去,咱不能公司倒了,兄弟情分也因此没了。”
胖子却执拗地说道。
而且还给出了一个让魏阳无法拒绝的理由。
说得也是。
随着翠生缘的关停,他跟胖子的同事情分也就到头了,假如在这个时候不续一续情谊的话,两人走着走着也就散了。
“那行吧。”
一看差不多也到饭点时间了,他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经胖子这么一打岔,他也忘了,继续质问那苍老的声音是谁,于是,他又最后看了一眼店铺,准备迈开步子,离开这个耗费了他两年青春,最终却让他变得负责累累的伤心之地。
可就在此时,那个苍老的声音却又突然冒了出来:“嗨,傻小子,把那块石头捡上。”
啊?
魏阳顿时就呆住了。
假如不是这个苍老的声音提醒,他差点都忘了,自己曾经把一块害他遭受血光之灾的原石丢进了人行道边的绿化带里。
而这一声提醒,也小小地吓了他一跳。
啥?
这声音竟然跟那块骷髅头原石有关?
以血引魂?
那岂不是……我碰上灵异事件了?
他顿时就觉得毛骨悚然。
尽管这已经是一个科技时代,可是在他的老家,内地的那个小县城,却还流传着很多跟灵异事件有关的传说,并且很多人还对此深信不疑。
魏阳原本是不信的。
可现在……
“咋啦?你怎么还不走?”
身旁的胖子又催促起了他。
“哦,没啥,我差点忘了。”
强按住恐惧,魏阳走向了人行道边的绿化带,弯腰从里面找出了那块曾让他遭受血光之灾的骷髅头原石。
更让他恐惧的事情来了。
他清楚地记得,当时他是用沾满了他自己鲜血的左手从李老板手里,把这块石头夺过来的,因此,这块石头当时也沾上了不少他的血。
可现在,那些血迹已经不在了,它的皮壳又恢复了它原有的灰白色。
如此看来,那些血被它吸收了?
这让他更是确定,自己确实是碰上灵异事件了,于是,他看着石头上的坑坑洼洼,又一次呆住了。
“咋啦?这破石头又不值钱,你还捡它干嘛?”
一旁的胖子又好奇地问了起来。
“哦,没啥,一想到在这干了两年,钱没挣到不说,还把老本都给搭进去了,就很不甘心,就把它拿回去当纪念吧。”
魏阳醒悟了过来。
按照他老家的说法,一旦碰上灵异事件,是不能随便跟人说的,否则会有大灾大难,因此,他即刻又强装镇定,不动声色地把石头塞进了纸箱里。
胖子也不疑有它。
……
两人的午饭是在附近的一家大排档吃的。
可能是因为工作丢了,钱也被骗了的缘故,同样心情不好的胖子非得拉着魏阳喝酒。
并且很快就喝了个七七八八。
然后他开始抓着魏阳的手来煽情:“魏阳,你这个兄弟我认定了,一辈子!以后有啥事你尽管吩咐,我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遇到鬼了的魏阳自然没喝多。
因此,对于胖子的煽情,他是一笑了之。
一辈子的兄弟?
呵呵,看具体表现吧!
他确实没有因为胖子的煽情而感动。
因为翡翠这个行业,是整天跟巨额金钱打交道的,因此也是最为考验人性的一个行业。
他在这个行业里呆的时间虽然不算长,但也已经见多了在利益趋势之下人性扭曲的事,因此,对于胖子的话,他也就听听而已,没有太当真。
“真的,你别笑。”
梁夏却执拗地说道。
“好吧,当一辈子的兄弟。你接下来打算咋办?”
魏阳连忙岔开了话题。
这算是戳到了胖子的又一件糟心事。
正常来说,在翡翠这一行,但凡有点经验的,是不愁找不到工作的,这一行虽然从不缺人,但却紧缺经验丰富的熟手。
但也有例外的。
比如说像他们这种老板跑路,消息已经在整个圈子里传开了的,若不是知根知底,整个圈子里还真没几个愿意收他们。
因为怕晦气。
比他在这一行干得更久的胖子显然比他更了解这一点。
因此,当他这么一问,原本还情绪激昂的胖子立马就泄气了,一声叹息之后,他嘟哝道:“唉,林总怎么对你那么好?是不是因为你长得太帅的缘故?”
语气里满是羡慕妒忌恨。
这也忍不住让魏阳再一次琢磨起来:是啊,琳姐为啥要对我这么好?
他当然不会认为,是自己长得帅的缘故。
尽管他确实有点小帅。
阳光帅气的脸庞,外加长期运动所养成的1米82的健硕身材,除了肤色稍稍黑了一点以外,从外形上来说,他算得上是无可挑剔。
假如他条件再好一点,出手再阔绰一点,他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自己应该是无数少女心目中最为理想的对象。
但他也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自己的外表,在琳姐眼里顶多只能算得上是一个加分项,但绝对不是决定性因素。
道理很简单。
像琳姐那个层级的人,啥样的帅哥没见过?
那真正的原因是什么?
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抛开琳姐的矿主家女儿、大老板身份不提,单是从私下里的接触来说,她确实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
温和,善良,好说话,不强势……
琳姐身上的这些特点,确实跟小说、电视里那些骄横跋扈的豪门千金有很大的反差。
但这仅限于私下里。
一旦到了工作、生意上,魏阳可是见惯了她的犀利、强势,甚至狠辣。
这是一个将生活和工作分得很清楚的人。
因此,他也没理由相信,琳姐是因为同情他而招他。
那到底是为什么?
具体的答案,或许只有他去了维恩公司才知道。
于是,对于胖子的这一问题,他又是一笑了之。
胖子也并不需要他的回应,接着又说道:“其实李老板也跟我提了一嘴,问我要不要再回去帮他,可是他那暴脾气,我实在是怕了,万一他哪天心情不好,跟我翻旧账,那我就完蛋了。
“所以……我决定哪也不去了,自己单干。”
胖子说出了他自己的打算。
单干!
魏阳不得不说,这可能是胖子眼下最好的选择。
跟他不一样的是,胖子是中学一毕业就跟着同乡来了坪洲,算下来,已经在这一行混了六七年了,因此,除了鉴石的水平跟他差不多以外,在人脉方面可是要比他强很多。
而翡翠这一行,就是凭本事和人脉吃饭的,因此只要有眼力跟人脉,那哪怕是单干,也是饿不死人的,稍稍勤奋一点的,甚至比给人打工还要强。
说实在的,假如琳姐没向他发出邀请,那魏阳自己接下来的打算,说不定也是单干。
摆地摊也好。
帮别人拿货送货也罢。
反正,干的是低买高卖,赚点差价或中介费的活。
因此,对于胖子的决定,他无话可说。
只有忠告。
“那也行,不过既然你把我当兄弟,那兄弟我也奉劝你一句,千万别贪。”
这是魏阳唯一能告诫胖子的话。
一刀穷,一刀富,一刀天堂,一刀地狱。
在翡翠界,流传着无数一夜暴富的财富神话,但真正内行的人才知道,那些都是忽悠外行飞蛾扑火的鬼话。
什么样的人才有可能一夜暴富?
真正的行家!
那些凭自己的本事,能看懂别人看不懂的货的资深玩家。
像他跟胖子这个级别的,想从真正的行家手里捡漏比登天还难。
更何况那些外行?
而不管是他们这种半桶水的行家还是外行,之所以下地狱,全都是因为一个贪字。
戒贪,才是在这一行长久生存下去的至上真言。
这也是他唯一能送给胖子的。
……
半个来小时之后,他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
一关上门,他就迫不及待地从纸箱里取出了那块害他遭受了血光之灾的骷髅石,问道:“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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