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重生:渣男的成长史 > 第147章 退婚
    叶婉秋回家后的第二天就和她爸妈还有叔叔带着礼物去了许峰家。许峰家在镇上,家境比叶家要好很多,但也算不上很富裕。

    许峰他爸许志国以前是粮站的职工,后来粮站不行了,许志国觉得自己能干一番事业,就抛弃了调到县城的想法,下海自己做生意了。只是他不是做生意的料,亏了一笔钱,最后安安心心在镇上开了一家小杂货店。也赚不了多少钱,只能养家糊口。

    他老婆刘春香以前是农村的,后来嫁给许志国后就来了镇上,开始时种点菜,在家做一下家务,后来一起经营杂货店。是附近有名的泼辣女人。

    他们的杂货店在镇上的大街边上,位置并不算很好,两层的小楼,一楼用来做生意,二楼住人。

    刘春香见到叶婉秋他们来了,就让他们先坐一会,泡茶给他们喝,又让邻居的小孩去把打麻将的许志国和正在修车铺干活的许峰喊回来。女儿还在中学读书,就没有叫回来了。

    等许志国和许峰回来,刘春香把门关了,带叶婉秋他们去了二楼。她也是要脸的,要是在楼下吵起来,他们许家也没有面子。

    叶婉秋知道是刘春香当家做主,于是开门见山的问刘春香,“阿姨,我想和许峰退婚,你们有什么条件可以提。”

    刘春香没有想到叶婉秋这么直白,有点不舒服。

    她也知道强扭的瓜不甜,要是叶婉秋做出什么伤风败俗的事情出来,他们许家更没有面子。但要是叶家一说退婚,他们就答应了,更没有面子。

    而且上次叶洪山兄弟来,只说是退一万块钱彩礼和三金,让她觉得很吃亏。毕竟他们家摆酒席也花了不少钱。

    退婚一般就退彩礼钱就行了,三金可退可不退,男方要是大方一点的就不会让女方退,毕竟是已经送出去的东西。但刘春香觉得咽不下这口气。

    “婉秋,我们许家没有对不起你吧?当年许峰连大专都不读,把读书的机会让给你了。你不能这么没良心,在外面找到更好的就把我们许峰给抛弃了。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他订婚了,现在说要退婚,你让许峰以后怎么找老婆?”刘春香又开始打感情牌了。

    许峰当年考到的那个大专是私立的,学费贵,只要参加了高考没有给其他学校录取就可以去读的那种。他们中学有人去读过半年就跑了,太乱了。

    刘春香这么说也只是给自己脸上贴金,但要不是许家的帮助,叶婉秋也就只有出门打工这一条路。

    “阿姨,许叔,峰哥,你们对我们的恩情,我们是不会忘记的。你们要怎么说我都行,这本来就是我的错,我愿意承担责任。但这个婚是必须要退的,我跟许峰不可能有未来。强扭的瓜不甜,阿姨你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叶婉秋耐心地讲道理。

    “可是我们家许峰以后怎么办?他以后要是找不到老婆怎么办?”

    刘春香这就有些胡搅蛮缠了,难道这就准备一辈子赖上叶婉秋了?

    “阿姨你想怎么办?”

    “你妹也挺好的,要不……”

    刘春香还没有说完,叶婉秋立马说道:“不行,绝对不可能。”

    许志国和许峰在旁边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叶洪山两兄弟脸色变了,只是没有发作。

    叶婉秋叹了口气,从袋子里拿出了之前许家送的三金,都用礼盒装着。她又拿出了一叠钱,然后又拿出来一叠。许家的人盯着那些钱,目光有些贪婪。

    “三金和彩礼钱都退给你们,另外一万就算是我们家补偿给你们家的,毕竟你们对我们有恩,我们也是懂得感恩的人。”

    许志国想要说话,给刘春香一眼给瞪了回去。

    “婉秋,许峰对你一直都是痴心一片,不然当年也不会一声不吭拿了家里的钱就去给你。你为什么不能再试着跟许峰相处一下。你们中学同学六年,知根知底的,总比你在外面找个刚认识的强。婉秋,要嫁就嫁给本地的人,又能照顾家里,在婆家受了欺负也有人帮你出头。”刘春香苦口婆心的劝道。

    刘春香那么喜欢叶婉秋?舍不得她?

    其实完全不是,许峰刚开始说要和叶婉秋在一起时,反对最强烈的就是她了。后来见许峰铁了心要跟她在一起,她才勉强同意。但平时也没有给叶家的人好脸色看。

    她嫌弃叶婉秋家里负担重,又是农村的,以后要拖累她们许家。

    但后来知道叶婉秋在大学里赚到钱了,特别是许峰去了一趟申城,带回了一千块钱和很多东西,特别是给她和她女儿的羽绒服。她知道这两件羽绒服很贵,而叶婉秋在申城帮别人做生意,能赚不少钱,她的态度就变了。

    许峰也说了叶婉秋和姜凌云的关系,但刘春香没有在意。

    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时代,面子什么的不重要,钱才是最重要的。

    他们镇上开了一间莞城娱乐中心,里面有按摩,推拿,汗蒸,洗浴……,你在粤省莞城能体验到的项目,这里也能,只是有些山寨版的感觉。价格也很亲民,莞城要888,这边可能288就可以了。

    招收了附近的大姑娘小媳妇去工作,附近的乡镇甚至是县城都会有人专门来这里玩,收入颇丰。据说娱乐中心的老板在莞城有十年的从业经验。

    她平时穿的衣服都很漂亮,据说还是名牌,很贵的,整天身上弄的香喷喷,据说那香水也死贵死贵的。开了一辆奔驰,据说连市长的车都没她的好。

    还在镇上盖了一幢别墅,养了七八条大狼狗,据说大狼狗每天都要吃肉,比人吃的都要好。

    但没有人笑话她,相反大家都羡慕她,嫉妒她。

    刘春香只要叶婉秋嫁给许峰的时候能带个几万块钱的嫁妆过来,让许峰能开个大的修车店,然后再把房子装修一下。至于她跟申城那个小白脸的事情,刘春香觉得没有什么。

    农村的人还是很现实的。

    只是这样的话她也不好说出口,唯有反对退婚,不想这个能赚大钱的媳妇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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