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啪啪……
清脆的掌声响起。
阿飞原本平静的目光陡然变得锐利,转头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如同捕到猎物的孤狼,发现有其他食肉动物闯进自己的领地。
当他看清来人是谁时,眼神瞬间变得柔和起来。
“大哥。”
阿飞连自己都没有察觉到,他的语气有激动,有欣喜。
只是一瞬间,他就从一柄锐利无双的剑,变成了一个有感情的人。
魏武笑道:“不错。”
阿飞走到魏武身旁,欣喜道:“大哥,你怎么会来这里?”
魏武微笑道:“我很好奇包袱里到底是什么东西,分开后就寻着查猛等人的踪迹,追到了小酒馆。
没想到我们兄弟俩想到一块去了,而且你的先我一步。”
魏武拍了拍阿飞的肩膀,笑道:“在寻踪觅迹方面,你比我强。”
阿飞没有说话,眼底闪过一丝开心。
“对了,你不是想名扬天下吧。”
魏武指了指马车,轻声道:“我送你件礼物。”
阿飞问道:“什么礼物?”
“等一下。”
魏武走进马车,将金丝甲拿出来,放到阿飞手中。
“这是金丝甲,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虽然只有一半,但你将它放在胸前,就能挡住梅花盗的暗器。
再凭你的快剑,绝对可以轻易击杀梅花盗。
只要你杀了梅花盗,全天下都会知道阿飞这个名字。”
阿飞将金丝甲还给魏武,摇头道:“大哥,这不是我要走的路。
我不想一夜成名。
只想打败一个又一个对手,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历练,走上剑道巅峰,名满天下!”
说话时,阿飞眼中闪烁着执着而坚定的光芒。
魏武轻笑道:“想法很好。
可是一夜成名,与你的想法并不冲突。”
阿飞疑惑道:“怎么不冲突?”
魏武笑着解释道:“你想挑战成名高手,但你现在不过是一个无名小卒,人家凭什么接受你的挑战?
打赢了理所应当,打输了名声扫地。
如果换做是你,随便一个人来条件,你会迎战吗?”
阿飞闻言,不由微微颔首。
魏武继续道:“但你杀了梅花盗,情况可就不一样了。
那时飞剑客阿飞名传天下,但也会很多人会认为你杀死梅花盗纯属侥幸。
所以他们就会想踩着你上位。
届时定会有很多人向你挑战。
你上门挑战别人,不如等着别人上门挑战你。”
阿飞恍然大悟,主动从魏武手中拿过金丝甲,朗声道:“大哥说得对,那我杀了梅花盗,等别人来挑战我。”
魏武笑道:“这就对了。”
阿飞拍了拍手中的金丝甲,疑惑道:“大哥,难道没这金丝甲,就杀不了梅花盗吗?”
“可以。”
魏武点点头,话锋一转道:“但命只有一条,你最好还是穿上,以防万一。
记住只要有选择,永远不要拿自己的命去赌。”
阿飞重重点头,郑重道:“大哥,我记住了。”
魏武笑道:“脱下衣服,我帮你把金丝甲固定在胸前。”
“好。”
阿飞脱下单薄的衣衫,露出打着补丁的内衫。
魏武眼中没有丝毫异样,没有同情,也没有鄙夷。
他在自己的衣服上撕下几个长布条,绑在金丝甲上,然后将金丝甲绑在阿飞的胸前。
“记住在杀死梅花盗之前,绝对不可以取下了。”
阿飞心中一暖,沉声道:“大哥,你放心吧。”
“好了。”
魏武固定好金丝甲之后,拍了拍阿飞的肩膀。
阿飞眼中闪过一丝笑意,穿上衣衫,随后走到马车拿剑刻下两行字。
“我帮你报了仇,
我骑走你的马。”
阿飞看向魏武,高声道:“大哥,我走了。”
“去吧。”
魏武脸上挂着和煦的笑容,和声道:“希望我们兄弟再见之时,你已经杀了梅花盗。”
阿飞郑重道:“一定!”
阿飞卸下马车,翻身上马,看了魏武一眼,纵马疾驰而去。
魏武轻声道:“这时候估计铁传甲应该带着李寻欢去找梅二解毒了。
也就是说,我很快就要见到龙小云了。
这小崽子,我看着就烦。
活在世上就是个祸害,我得弄死他。”
……
小酒家。
铁传甲在厨房中找到了李寻欢,若不是看着李寻欢面前的字条,估计他能直接把小酒家给拆了。
魏武有神级医术,他弄出来的假死,在外人看来就是真死。
还好他走之前留了纸条,上面写清楚了李寻欢只是假死,中了寒鸡散的毒,需要找到妙郎中梅二才能解毒。
不然铁传甲可能大哭一场,然后就地挖个坑,把李寻欢给埋。
毕竟此刻也是山明水秀,隐居和做墓地都是上上之选。
知道李寻欢中毒,铁传甲也不敢耽误,连忙背起李寻欢离开小酒家。
铁传甲虽然身材魁梧,但健步如飞,即便背着李寻欢也没有丝毫影响。
一个时辰后,他背着李寻欢来到了牛家镇。
要说哪里最方便打探消息,自然就是酒馆客栈,还有青楼勾栏。
不过后者铁传甲不愿意去,也不方便。
他因修炼铁布衫,一直是童子之身。
铁传甲找人打听出酒馆的位置,背着李寻欢快步朝着酒馆走去。
刚到酒馆门口,就见一个人被从酒馆里轰出来。
那人被赶出来也丝毫不恼,一把抓住店小二的胳膊,哀求道:“酒!
我要酒!
给我一点酒喝!”
一脸急切的模样,比高升泰中了阴阳和合散还要渴望,好像不喝酒,马上就得死!
“滚!滚!滚!
没钱还想喝酒?
我们开酒馆是做生意赚钱的,不是行善积德的!
要想讨酒,去别的地方!”
店小二一脸嫌弃,可看到如铁塔一般的铁传甲之后,立刻换上一副笑脸。
“客官,里面请。”
铁传甲并未理会店小二,而是看向被赶出酒馆的男人。
那人一身洗得发白的蓝色儒衫,看上去倒有几分读书人的模样。
不过他的儒衫之上满是油渍,指甲里也满是污垢。
头上虽然有文士方巾,但头发乱得如同鸡窝一般。
若是别人看见酒鬼,定会躲得远远的,生怕惹上麻烦。
毕竟酒鬼是不讲道理的。
而且没人愿意踩烂泥一脚。
不仅什么好处得不到,反而会弄脏自己的鞋子。
可铁传甲看到此人心中却生出几分好感,因为李寻欢爱喝酒。
而且此人的气质与李寻欢有一分相似,也许过往也有什么伤心事,才会沦落成这副模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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