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你看,好绿 > 第13章 争论2
    燕立醉还执迷不悟:“我不知道呢,心疼。”

    “心疼, 你应该头脑清醒一点。”文雪说。

    我说:“长痛不如短痛。”

    文雪继续贴脸开大:“就出轨这一条,你早该离开了。你是不是有啥把柄在他手里。”

    燕立醉说:“他死活说因为欠债,他们没有发生关系,我不知道了。”

    看来danny也是有一些pua本事的,居然能给燕立醉这个鱼塘主进行精神控制。

    是个超级烂人!

    “没有把柄,因为爱过。”

    我算是真的理解那些网络上遇到恋爱脑的人的心理活动,简直想把恋爱脑揍一顿。

    恋爱脑害的不是他本人,而是身边的人。

    “他到底和你说了什么,让你觉得非他不可呢?”我嘲讽道。

    “没什么,就是单纯喜欢,心软。”

    文雪引用燕立醉上一句话,说道:“这还重要吗?对你到底咋样,你心里应该清楚。30岁了,我不清楚,还喜欢喜欢的。”

    “我没有30岁,谢谢。”

    她真的超级介意别人说她30岁耶!

    “喜欢算个屁啦,能当饭吃吗?切,现实点吧。”

    文雪一顿输出。

    她很现实啊,她要是不现实,怎么可能在椰林岛免费住了十年。

    “没有物质的爱情就像一盘散沙,没有说要和你结婚,给你不了你想要的安稳,每天活在质疑、猜测和互相伤害的生活里,这就是想要的是吗?”

    我真的没太大耐心了,我从未同情过她的遭遇。

    “燕立醉,我们说实话,你还是想要一个安稳的家庭的,还是想要结婚的对吧,就是雪姐真的真心对你说,真的就是心里话。”

    “所以你应该找一个安稳的男人,真心对你好的,两个人一起努力,如果你只想谈一辈子恋爱, 那你就玩吧,但是这个男人不适合你。”

    我接上文雪的话:“肯定有更好的,这个男的会损耗你的情绪,让你发疯,最后全是你的错。”

    文雪接着我的话说:“对的,他人品不正啊,你觉得他对不起借给他钱的女人。他在放屁吗?”

    “你觉得他把你当啥了,把你当成自己养的东西,可有可无,腻了就扔掉,吓吓你,听话了就再捡回家。别觉得我说话难听,就是这么个理儿。”

    这个说法好像是她之前说过林斜阳对她的做法啊,把她当宠物养,她是不是还挺享受被人当做宠物养的!

    燕立醉完全没有听进去,反而说:“然后呢?还有么?”

    我感觉文雪带了些鄙视,她说:“还有啥,远离这些东西,找回自己,断舍离。”

    我不打算劝燕立醉了,她根本听不进去的,就这样吧,敷衍几句就好了。

    我说:“你自己静下心来,好好想想。”

    而文雪还在为她考虑,说了好多话。

    “你也不用去认识什么乱七八糟的男人。从现在开始,自己开始找工作,不喜欢椰林岛,你就换个节奏慢的城市,比如c庆,彩云之南,哪里都行啊,你得给自己规划啊。”

    她随口嗯了一声。

    “起码经济方面得靠自己,你难道一辈子靠男人吗?那也行,你就好好找个想结婚的老公吧,但也不是很靠谱。男人也很现实,最后还得靠自己。除非你真的运气好,找了个无条件对你好的,结了婚也不用你上班的。”

    “你有没有问过,如果你提出和林斜阳重新来过,结婚的话,他愿意吗?xg真的没那么重要,以后年纪大了,更加不会想要的。”

    “你说林斜阳没有生育能力,是真的吗?那么有钱,可以治疗啊,年纪轻轻的,怎么不好好看看医生呢?中医调理也可以啊。”

    “林斜阳只要还有镜子,你就能生,你不生也可以,生了财产都是你们的,他父母求之不得,会补偿你的。林斜阳这样的不会出轨,多好。”

    燕立醉在文雪一大段输出后,反驳文雪:“我也没有要靠男人啊!”

    笑死了,她自己怎么不笑呢,是这个笑话不好笑吗?

    她继续讲笑话:“我说了,我是因为爱过,真心的喜欢。我不想因为生孩子得到财产。我和林斜阳绝无可能,只能算亲人。他早干嘛去了,他不愿意的。房子甚者不愿意写我的名字。”

    我疑惑地问她:“为什么要写你的名字?你没和他结婚,为什么要写你的名字?”

    燕立醉解释:“结婚了,猪头都不要写我的名字,就是这样自私的人,现在说这些也没什么意义了。”

    文雪说:“房子人家全款买的,不写你的名字也正常,但是结婚以后的收入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个人的话,你要是信的话,你就按照你想的做吧,可能你当局之谜,旁观者清,最后结果也希望不大。”

    “王晓沅说得对,两个人互相折磨的感觉。”

    “而且就算写了名字也跟你没关系,这是人家的婚前财产,法律不会承认你的那份的。赠与你就别想了,没几个人会赠与的。或者可以结了婚把房子卖了,再重新买一套,这个就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了。”

    不愧是文雪,学习了很多的新的法律法规。

    文雪开始举例子:“我家有个亲戚,儿子娶的也是北之地的女生,结了婚不领结婚证,非让男生婚前全款房子卖了再领证。现在两个人领证了,在椰林岛拼命工作,女生也不要小孩,就为了买套房子,属于她的婚后财产。”

    “真的很拼,也挺让人说不上来的。反正房子人家男生父母当初买的,现在房子卖了,老人连房子都没得住,还得租房子,没办法,那个男的爱她。”

    “我还有一个远房亲戚的表哥,离婚了,找了个二婚女人结婚。女人把他哄得团团转,他把家底掏空,借钱给女人买了房子,名字就写女的一个人的名字,真牛!然后隔了两年,女人又让他给她买了一辆车,名字也写她自己的。”

    这里我插一句,借钱给这个女人买的房子是可以被鉴定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到时候男的是能拿回去的,而且不是赠与,是借钱;而且那辆车更加简单了,你买来就是开,很容易被证明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这个男的没文雪说的那么傻。

    “这女人相当有手段,前妻就很惨了。好日子没过到,生了两个孩子,离婚啥好处都没捞到,男人就是这么心狠。”

    “所以要想让男人给你花钱,得有手段,不是一般人。”

    燕立醉也不是一般人,这不花钱了吗,十年啊,十年的房子免费住啊,还有两部水果手机,加上留学费用,她还不算厉害?

    燕立醉可都没和他们结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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