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我这就去办。”万金不理解,但这并不妨碍他执行公子的命令。
江景辰点点头,在万金离开前嘱咐了一句:“在这之前,先带小鸠去熟悉一下,哪些该让他接触,哪些不该让他接触,全由你做主。”
万金应声道:“公子放心,‘不给无知的人太多金钱,不给无能的人太大权利’,这句话我一直谨记在心。”
昨夜下了一场大雨,院里的花卉经过雨水的滋润更显娇嫩,江景辰坐在窗前,手捧一本游侠传记慢慢翻看。
书上写的游侠儿恣意洒脱,快意恩仇不受任何束缚,实际上的江湖人士却依旧受困于大周律法,哪怕身负高绝武功也不敢任意妄为。
“阿玉,你猜那只黑狐会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夜之间杀三十几口人还能全身而退,武功高不高先不说,必定是个心狠手辣的亡命之徒。”
天子脚下,这等悍匪要不就是有所依仗,要嘛则是有不得不为的理由,青玉不擅于思考分析,只将心中所想说来了出来。
“公子若是实在感兴趣,可去寻孟维桢问问具体案情,他是大理寺丞,想来是能知道不少内情。”
“还是算了吧,那家伙昨天可被我气的不轻,更何况也不是一定就得了解案情才能够捉住真凶。”
京城三十几条大街,一百多个坊,住着一百多万人,乃是大周最繁华之地,仅仅依靠衙门那些衙差,虽说缉凶不似大海捞针,可也并非是轻而易举之事。
江景辰始终觉得想要花最短的时间找到黑狐踪迹,关键还是得靠京城中那些江湖人士来提供。
十万贯的悬赏令,足以搅乱一池春水。
事情也正如所想,才过去一天时间,万象阁便传来消息:黑狐最近一次现身是在京城外的凉陇县。
万金禀告道:“如今已有上百名江湖人士前去围堵,其中亦包括好几位一流高手,想来很快就会有好消息传来。”
青玉忽然开口,提议道:“凉陇县也不是很远,公子,咱们也去看热闹吧。”
万金想也不想阻拦道:“人多容易出事,咱们最好还是在京城等着。”
从前日夜里一场春雨之后,仿佛打开了阀门一般,雨水淅淅沥沥绵绵不绝。
天气阴冷道路湿滑,最热闹的平康坊里也没有多少行人,江景辰望着窗外树上三两只麻雀在雨中跳来跳去,心情也跟着愉悦了不少。
“春雨肃杀,多好的天气啊阿金,带上一队人,咱们出发去凉陇县。”
青玉欣喜之余,更正道:“公子,秋风才肃杀,春雨应是贵如油才对。”
沾染了鲜血的雨水,哪里还贵的起来?江景辰合上书籍,浅浅一笑:“咱们就去看一场血色春雨吧!”
凉陇县。
掌柜的拨弄着算珠,望着店铺外的细雨连连叹气,忽闻匆匆脚步声近,本以为是来了生意,没曾想来人个个身负兵器,一脸凶相的江湖客。
店小二缩了缩脖子,在掌柜的眼神威逼之下上前询问:“几位客官是吃酒还是住店?”
为首之人掏出一串铜钱塞给店小二,咧嘴笑道:“来找个人,你去忙你的,不用管我们。”
说完不顾店小二阻挠,一行人急急冲到楼上,寻到了客房门外,正欲踹门时,大门突然打开。
“怎么是个女的?你是黑狐?”
一行人皆是满脸疑惑,根据先前得到的消息,黑狐好像不应该是个女子才对。
“你们可是官差?”叶芳菲虽然便做足了准备,可事到临头难免还是心慌。
“你瞧我们的样子像是官差吗?”七人纷纷大笑。
为首之人见她是女子,轻视之余仍是保持着戒备,出其不意拔刀将人制住。
余下几人闯进屋内,很快就搜到了一张黑色狐狸面具。
“没错,就是她了,这下咱们可要发财了。”
若是官差,此时该说的是升官才对,叶芳菲察觉到不对劲,急忙解释道:“你们抓错人了,我不是你们要找的黑狐。”
尽管她拼命否认,可在见到那黑狐面具后,从京城赶来的江湖客都露出了激动的神情。
“知道知道,你也不是黑狐,你是十万贯钱,哈哈哈。”
“你也用不着狡辩,也别做无谓的反抗,乖乖跟我们走一趟吧。”
“你配合些,这样大家都能省点力气。”
几人越说越兴奋,仿佛看见了十万贯钱正朝他们招手。
“好,我跟你们走。”叶芳菲见状反而冷静下来。
这下反倒让前来捉拿黑狐的人多出一丝怪异之感,一行人默默对视交换眼神,前后左右围聚,押着她出了客栈。
然而就在踏出客栈大门的瞬间,忽然传出一声沙哑的声音。
“七个大男人欺负一位娇滴滴的小姑娘,你们可真是有脸啊!”
雨势渐大,巷子拐角处走出一名身披蓑衣,头戴斗笠,手持一柄精铁长剑的高大男子。
宽大的斗笠遮住了他大半面容,让人看不清具体面貌,只见一张略显刻薄的嘴唇,扬起一抹嘲讽的笑容。
七人中手持大刀中年人拱手道:“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我劝兄台还是莫要多管闲事为好。”
“我这人的平生的爱好就是管闲事。”蓑衣人微微低垂着头,一步步向客栈大门走去。
江湖中人,无冤无仇的情况下,多是先动口,若是说不通,再行动手。
大刀客见对方似乎不想按寻常套路来,也不拘泥往日之礼,拔刀大喝道:“只你一个人,想与我们七个动手,未免有些太不自量力了些。”
蓑衣人轻笑道:“试试看不就知道了。”
只听‘呛啷’一声,手中长剑如潜龙出水,剑势划破雨幕,直刺为首的大刀客,没等他举刀抵挡,长剑极为迅速的刺中握刀的右手,大刀也随之掉落在地。
鲜血顺着手指滴落到地上,转瞬便被雨水冲刷干净。
其余六人呆滞在原地,那一剑实在太快,以至于让人生出在雨滴为曾落在剑身之前,剑就已经刺中了大刀客的右手的错觉。
七人心中有数,仅此一剑就已高出他们太多。
年纪最长者站了出来,抱拳道:“兄台武功之高,某佩服,敢问兄台出自何门何派?他日有闲,我等定当登门拜会。”
蓑衣人嗤笑道:“打就打,不打就滚,哪里来这么多废话。”
“我们武功虽不如你,但今日有上百名江湖好手皆是为此女子而来,兄台何不与我们联手将她押回京城交差,到时十万贯赏钱我们八人平分,如何?”
“平分?放着十万贯赏钱不要,反而去选一千多贯,你们是觉得我傻吗?”
蓑衣人随手挽了朵剑花,引动一串雨滴激射而出,瞬息间就洞穿七人衣袖。
这般泠冽的剑势,也就只有一流的用剑高手才能使得出来。
这人武功之高,已经超出了他们能力的范畴,七人不约而同的嘟囔了句“倒霉”,没有任何犹豫转身离开,毫不留恋即将到手的十万贯钱。
江湖就是如此,谁有本事谁吃肉,没本事的连汤都喝不上。
又不是什么生死大仇,这次来的人不少,他们只不过快人一步,却也不会傻到在这个节骨眼上为了十万贯钱挣个你死我活,到头来也不知道会便宜了哪个。
叶芳菲心思百转,前有拦路虎,后有追兵将至,落入七人手中和落入一人手中,似乎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定了定神,问道:“你是官府中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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