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夏尔又试了试步枪,作为一名上校,在战场上大概率会使用到步枪,不学不行。
他很快就发现勒贝尔步枪对新手同样不友好。
这玩意采用管状弹仓。
别人家的枪,弹药都是竖着往弹仓里装填的,勒贝尔步枪却是横着一发接着一发往里塞,虽然能装8发看似大容量,却会影响手感。
因为每打完一发子弹枪的重心都会改变,虽然很轻微,但每次端着的似乎都是一把不同的步枪,这给夏尔有种混乱的感觉,练了好一会儿也没练出个头绪。
除非是把枪架在某个地方射击才好些,但战场可不是随时随地都能找到地方架枪。
另外,每次扣动扳机时夏尔都有些心惊胆战:弹仓内的子弹一发接着一发首尾相连,击发时子弹如果跳动着撞上前一枚……是不是就要走火了?
“今天到此为止吧。”夏尔抱怨了声,扭头对多米尼克表示感谢:“谢谢您,多米尼克教官。”
“不客气,上校。”多米尼克微笑着回答:“很高兴能帮到您!”
接着又补了一句:“明天最好再来练习,上校,我们需要巩固一下。”
“好的。”夏尔朝后挥了挥手。
等夏尔离开后,多米尼克拔出手枪对着靶子,脑海里回忆着夏尔刚才的样子双手握好,其间又调整了下姿势。
“砰砰,砰砰!”
“砰砰!”
六发子弹全都精准的命中靶心。
“上帝!”多米尼克又惊又喜:“很棒的感觉,比之前快多了!”
想了想,多米尼克又重复比划了下射击姿势,感叹道:“这种握枪姿势应该向全军推广,它很有用!”
忽然旁边响起了几声掌声,多米尼克顺着声音望去,原来是格雷维。
“你好,格雷维。”多米尼克面带疑惑问:“你怎么来了?”
“我只是来看看老同学,一切还好吗,多米尼克?”格雷维信步走上来。
“当然。”多米尼克回答:“没什么不好的。”
格雷维微笑着摇了摇头:“圣艾蒂安的二公子,居然甘心当一名试枪员,现在又当上了教官,而且还乐在其中!”
“否则呢?”多米尼克一边为转轮手枪装上子弹一边回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你的追求是政治。而我的,是枪!”
格雷维扬了扬眉,看着多米尼克一遍又一遍的演示射击姿势,他似乎担心把这姿势忘掉。
“砰砰砰砰!”
“砰砰!”
六发子弹又一次全部命中靶心。
“伱的枪法进步了!”格雷维眼里带着些意外。
“不。”多米尼克兴奋的回答:“是这射击姿势,它能让我更快、更稳的射击。”
“哦,是吗?”格雷维恭维了一声:“你发明的?非常棒!”
“不是我。”多米尼克脸上带着一丝尴尬:“是夏尔,是他发明了这种持枪姿势。”
接着,多米尼克又自顾自的说:“难以置信,我十一岁就开始练枪了,一直到现在都没想过改变一下持枪的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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