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我的1995小农庄 > 第11章改善荒地
    陈王庄四周的山脉叫乌云山,曾多年乌云盖顶,雷雨天气很频繁,一直到建国后才慢慢好转。

    整个县城被乌云山围在中央,曾经的县城名字就以乌云来命名。

    后来在五十年代才把乌云改成了凌云。

    陈凌来到乌云山脚下,很容易就找到那一大片的不毛之地。

    石灰厂的断壁残垣倒是早已看不出来,毕竟已经过去了近十年时间。

    但废弃的砖块,石头到处仍然到处都是。

    放眼望去,连枯草都没有几根,光秃秃的一片。

    还有横七竖八的一道道深沟。

    是夏季雨量充足的时候,被山上的水流冲刷出来的。

    总之,满眼的废弃、荒芜。

    这跟眼下的季节没有多大关系。

    一块土地有没有生命力,就跟一个人是精神饱满还是精神萎靡一样,还是比较好分辨的。

    尤其是这块地,足有三十亩,这么大的地方,全都不好好长东西。

    是个人就知道有问题。

    陈凌从洞天取出锄头,随便刨了两下。

    抓了把土在手里,表层土料分散严重,没有丝毫水分在里面。

    但是越往下,土壤越坚硬,一锄头刨下去跟砸在石头上似的。

    刨了没几下,就震得陈凌手腕发麻。

    “我靠,这也太硬了吧!”

    陈凌一阵瞠目结舌,他本来打算找个犁耙,把这块地犁上两遍呢。

    现在看来,是不用想了。

    根本犁不动。

    主要原因就是地下埋着巨量石灰,土壤中的水分和养分根本留存不住。

    经年日久的,近十年没人管,就导致土壤表层松散,下层严重固化。

    盖房建厂还好说。

    要是用来种地,那就是名副其实的废田。

    “若是没有日月洞天……”

    “再过五六年,把坟地平了,连着这三十亩地一块建学校,那才是正常操作。”

    陈凌扛着锄头环顾四周。

    想到前世某些有趣的画面,嘴里禁不住啧啧有声。

    然后找了一块平整的地方,用锄头挖出一个个小坑,抓出一把花生挨个撒了进去,把土埋好。

    再从洞天打了一桶溪水出来,每个小坑里浇上一些。

    虽然不多,但毕竟是洞天里的溪水,依然有奇效。

    很快就见一株株花生苗破土而出。

    不到两分钟,就已经长到成熟了。

    陈凌拔了一棵,剥开品尝了一下味道。

    比一般花生稍微好吃点。

    但要是拿这个和在洞天内种的花生来对比的话,差距不是一星半点。

    原因很简单:

    一是洞天溪水用得少。

    二是这地方的土壤太差劲。

    “不过,也没有白费功夫。”

    陈凌蹲下身子抓了抓土,露出满意的笑容。

    “跟我预料的差不多,有溪水搭配着种植一遍作物,土壤也会改善不少。”

    “我之前的想法还是可行的。”

    “今天种一亩,明天种一亩,一个月时间就能把这块地种个遍,完成土壤的初步改善。”

    “而且还能收获三十亩花生。”

    “到时候,在县城找人家一卖……”

    “正好这两年推广大棚种植,就说是大棚里的刚摘下来的新鲜花生,嗯,以后有东西卖都能用这个借口。”

    这么一想,陈凌立马有了干劲,站起身继续刨坑种花生。

    不到三十分钟,一亩地花生已经种完,被陈凌收到了洞天之中。

    “我好像预估错了,一亩地花的时间并不多。”

    当然,主要是洞天溪水的神奇之能,所以才能这么快速又轻松的,完成种植和收获。

    随后两个小时,陈凌又种了四亩地的花生,全部收到了洞天之内。

    “我这花生每亩地产量大概能达到七八百斤左右,一上午收了五亩地的,这个量好像该去卖了啊。”

    因为每棵花生产量比较均匀,所以按棵数大概估算下产量还是比较容易的。

    至于陈凌为什么选择花生。

    别问,问就是猥琐发育。

    也是基于长远发展考虑的。

    不然一开始就弄出珍贵药材之类的东西,太引人注目,也容易招人眼红嫉恨,不符合他低调的性格。

    安安稳稳,有滋有味的过小日子不好吗?

    何必去给自己招惹麻烦呢?

    虽然有洞天在他也不怕,但是实在没什么意思。

    再者说,花生虽不起眼,却是榨油的必需品。

    在这个年代的粮食作物里面,价格属于偏高的。

    三十亩地花生卖的钱,够他和王素素滋润的生活好一阵了。

    ……

    陈凌回到家的时候,时间已接近正午。

    一黑一黄两只小狗崽被他抱在怀里,正睁着乌溜溜的眼睛四处乱看。

    这两个小家伙在洞天里算是待舒服了,茅屋里睡了大半天,陈凌折腾花生那么大动静,都没把它们吵醒。

    现在精神得很,被陈凌抱在怀里也不老实。

    不停地扭动身子,想往陈凌肩膀上爬。

    “我回来了,素素!”

    陈凌喊了一声,走进院门。

    这时,王素素正坐在院子里纳鞋底。

    马上要春天了,棉鞋太厚不能穿,得做新鞋。

    听到陈凌的声音,一抬头就看到他抱着两只小狗崽走了进来。

    “呀,小狗?”

    本来被耕地搞得心绪不宁的王素素,顿时眼睛一亮,忙起身小跑过来。

    “阿凌你不是不喜欢狗吗?咋突然抱回来两只小狗?”

    轻轻的摸了摸陈凌怀里的两只小家伙,王素素有点好奇。

    “土地庙那边捡的,这两只小狗不过才两三天大,母狗把它们生下来就死了。”

    “扔在外边不管的话,迟早饿死,我看着怪可怜的,就抱了回来。”

    “你要是不喜欢,养大些我们再送人。”

    陈凌笑了笑,说道。

    “别,不要送人。”

    “我很喜欢的……”

    王素素一听养大送人就紧张了,急忙把两只小狗抱到自己怀里,轻轻抚摸着。

    她是很喜欢狗的,可惜之前陈凌不让养,说是嫌到处拉尿太脏了。

    现在好不容易陈凌主动抱回来两只,她高兴还来不及,哪里肯送人。

    “对了素素,交换耕地的事办好了,办好后我去荒地那边看了看,情况没想的那么糟糕。”

    陈凌主动告知上午的情况,免得王素素担心,又不敢问。

    把这事儿一直压在心里,憋出问题就不好了。

    “我挖了点土回来,你看一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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