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我的1995小农庄 > 第一百五十三章 扒狗子
    我的1995小农庄正文卷第一百五十三章扒狗子“呜……呜呜……”

    金门村的猎户也被惊动,从山洞走出来,他们带来的十多条猎狗跑出山洞之后,并不大声乱叫,只是冲着林间闷声低吼着,眼神极其凶狠。

    陈凌他们这边的狗也不例外。

    由黑娃、小金两个带头,群狗龇着牙,炸着毛,慢慢的伏低身子,低声吼着,向林子里靠近过去,这是做好了随时进攻的姿态。

    而林子里的一双双绿油油的眼睛也不断向这里逼近,似乎完全不惧群狗一样,随着往山洞这里边靠近,还时不时粗重的喘着气,发出“呜、呜”的低微且短而急促叫声,就像是一群没睁眼的小狗崽儿在叫。

    在夜里显得十分诡异。

    “嗯?听这个声音,居然不是狼?”

    “那是什么东西?!”

    众人一阵惊疑,越发戒备起来。

    陈凌则是已经看清了林间这群东西的模样。

    它们确实不是狼。

    而是一群似狼非狼的生物,头部比狼尖细,模样有三四分像狐狸,浑身红色长毛,颜色是暗红色的,尾巴很长,有二十多只的规模,现在正不停的耸动着鼻子,向这里接近。

    令陈凌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在这群古怪生物的眼睛里,看到类似于狼群捕猎时的那种凶光……

    疑惑之际,不远处的刘广利突然松了口气,说道:“立献,富贵,不用怕,这玩意儿不是狼,是扒狗子。”

    “咱们人多枪多,猎狗也多,把它们打跑就是了。”

    这样说着,他就把猎狗喊回来,然后带着身后四人,迎着这群‘扒狗子’举枪就打,边打边往林子里走去。

    砰!砰砰!

    陈凌他们见此也不落后,举起枪开始射击。

    他们这边带了七杆猎枪,金门村有五杆,加起来十二杆,这阵势绝对不小了,这群‘扒狗子’原本见到人靠近过来,前面几只猛地纵身一跃,足有一米来高,向人扑过来,但随即枪响了,霎时又发出一声声凄厉的惨叫,扑通摔在地上,落地滚了一圈,一只只的哼哼唧唧夹着尾巴逃进了密林深处。

    “这就是老人们常说的扒狗子?不是说它们比狼还凶狠吗?咋这么容易就被打跑了?”

    陈凌还没能多放上几枪,这扒狗子群就跑没影了,觉得不可思议。

    上次的狼也不比这群扒狗子多,即便被猎枪打痛打怕了,还纠缠了会儿呢。

    刘广利闻言点点头:“这玩意儿确实比狼凶狠,但是贼机灵,鬼精鬼精的,滑溜得很,一旦知道自个儿干不过,有多少猎物摆在它们跟前,它们也会立马跑得远远的。”

    “你娃还是进山太少了……”

    王立献也道:“富贵以后想一个人进山,千万要注意点这东西,就是带了狗来也要小心。扒狗子比狼心肠要黑得多,要是你一个人在山里碰到一只扒狗子,那就得打起精神了,一般来说它就是让你故意看到的,为的是不让你眼睛再往别的地方看。其实这时候起码还有两只、三只的扒狗子在你身后或者其它地方藏着哩……”

    “这东西性子阴狠,要是让它们知道你好欺负,就别想甩脱了。”

    “它们跑得快,跳的还高,两三米的树,四五米宽的沟,对它们来说不是事。”

    “单个的人一旦被它们盯上,基本是出不了山的。”

    “以前闹饥荒的的时候进山,俺达他们来一趟,出去的时候少一多半人,很多就是被扒狗子吃了。”

    “那时候的人见东西就抢着吃进肚子里,最后都走散了,不像咱们一样走一块,容易被扒狗子盯上……”

    王立献这话说完,陈凌倒还没什么,其他小年轻却都是被吓了一头的冷汗。

    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光是想想一个人进山遇到扒狗子的场景,就忍不住腿软打哆嗦。

    “可、可是,俺看着它们像狗啊,咋还能上树哩?”

    “是啊,肯定能上树啊,要不怎么说这玩意儿比狼厉害?它们能爬山,能钻林子,能过河,能上一些小树,灵活的很哩……”

    “这豺狼虎豹,扒狗子属豺,占头一个,你说厉不厉害?”

    一个个年轻小子顿时目瞪口呆,惊得半晌说不出话来。

    扒狗子又叫豺狗子,其实就是豺,豺狼虎豹,豺和狼排前面并不是说它们比另外两个厉害,而是说的这两种在人类活动范围出现较多,对人的危害比另外两个大。

    至于为啥叫扒狗子,是说这玩意儿阴损狡诈,喜欢。

    以前的时候,它们去村外袭击吃草的牛,往往是一两个去牛的跟前骚扰,另外的豺狗子去牛身后用爪子挠,等牛感觉到痒痒之后,翘起来尾巴,立马就跳上牛背,冲着牛的屁眼子发起攻击,用牙咬用爪子掏的。

    遭遇这样朝下三路攻击的敌人,即使牛再怎么发怒,最后也会被掏干净内脏,屈辱的死去。

    所以人们叫它扒狗子。

    陈凌听说过不少扒狗子的故事,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其实豺这东西也是越来越少,现在也就是在深山还能见到,基本不会再像以前那样靠近人类的村庄去了。

    他们这边的扒狗子属于秦岭豺,另外还有一种川蜀豺,这是国内归属于两个大类的豺种群。

    曾经一度绝迹。

    “那、那进山的时候多带些狗,就像咱们这次,带它个二十多条,能不能干得过它们?”

    小年轻们都被吓怕了,追问道。

    这都不用刘广利和王立献说话,陈凌就能回答他们。

    “人少枪少,带再多狗也没用的,咱们的狗心眼老实,玩不过它们。”

    “除非你遇到的是两三只扒狗子,不过以它们的狡猾劲儿,看到你带的狗多,两三只是根本不会露面的。”

    豺狗子的习性其实就跟非洲的鬣狗差不多。

    骨子里流着阴险狡诈的血。

    盯上猎物之后,埋伏、骚扰、围堵、偷袭无所不用其极,普通的猎狗确实是玩不过它们的……

    “你们富贵叔说得对。扒狗子单只不可怕,假如扒狗子成了群,哪怕就有十来只,不遇到咱们这样人多枪多的猎户,在山里也是没东西敢惹的,狼见了也要绕道走。”

    王立献赞同的说道。

    “行了立献,快别吓唬娃娃们了,人吓人吓死人,以后注意跑山的时候,没啥必要别往深处老林里钻就行了。”

    刘广利收拾好枪,吹了声口哨把狗唤回来:“都回去睡觉吧,养好精神,等天亮之后,运气好应该捡到肉。”

    “啊?捡肉?这又是啥意思?”

    年轻小子们又是听了个一脸懵。

    王立献就道:“扒狗子是闻着咱们猎物的血腥气儿摸过来的,现在被咱们打跑了,肯定要换地方找吃的,它们吃东西喜欢吃野牲口的心肺肠子,把腔子掏空之后,剩下的肉一般就不要了。”

    “咱们顺着脚印跟过去,运气好确实能捡到肉。”

    “这……”

    “还能这样啊?”

    “哈哈,开了眼界了吧,好了快睡觉吧,扒狗子打跑就不会再来了,安安稳稳睡一觉,天亮起早点去捡肉。”

    ……

    一夜安稳过去。

    清早醒来,金红的日头已经爬到山顶。

    “立献叔,没想到扒狗子还真没再来啊?后半夜居然这么安稳……”

    “嗯,扒狗子被赶跑之后就不再过来了,经常就是来试探一下,知道打不过以后就不会再招惹,这就是它们的做派。”

    “走,天晴了,去看看有没有野牲口的肉可捡?”

    “走走走,捡肉去。”

    众人立时精神振奋起来。

    昨天吃的东西不算少,早晨并不饿,就收拾好东西,由刘广利和王立献打头,按着豺狗子的踪迹追了过去。

    不多时。

    众人就下了磨盘岭。

    豺狗子的踪迹越来越明显,直到最后消失不见。

    “狗日的,奇怪了,它们这是跑哪儿去了?”

    刘广利黑着一张马脸,嘀咕道。

    随后让猎狗去闻,也没什么收获。

    “狗也闻不到,别是跳过河去了吧,这可就难追了……”

    “广利叔,不用急。”

    王立献冲他一笑,然后对着陈凌点头示意:“富贵,快让广利叔看看咱们村狗王的能耐。”

    “哈哈,啥狗王不狗王的……”

    陈凌也跟着笑起来,吹了个口哨,带着黑娃、小金去闻了闻豺狗子的脚印。

    果然,也就旁边人说话的工夫,两只狗就立马锁定了气味。

    小跑着向磨盘岭的西北方向而去。

    “这就找到骚了?”

    刘广利快速的眨了两下眼睛,有点不敢相信。

    找骚也是跑山的黑话,就是猎狗嗅到猎物气味,能一路追过去,就叫找上骚了。

    训练、调教猎狗。

    一般就是从找骚开始。

    金门村的猎狗从小就训练找骚,为此祸害很多家鸡鸭,但进了山找猎物那确实是实打实的厉害。

    刘广利是真不信,他们村里养出来的猎狗,比不上这没训过的狗。

    他这样的老猎户是很固执的。

    他们更相信自己的直觉和经验。

    “广利叔你不信,就跟过来看看啊。”

    陈大志笑眯眯的道,然后转身带着狗跟在陈凌后面。

    “跟就跟,走,咱们也去,见识见识他这狗到底是不是虎头黄……”

    众人就这样跟在陈凌家两只狗后面走了一段路,果然就遇到一处河谷,绕过河谷上去是一个陡坡,过了陡坡,穿过一大片竹林,是一条爪子形状的山脉,名叫鹰爪岭。

    到了这里,沿着山脊往上走了不远。

    果然在这处向阳的山坡上发现了豺狗子的踪迹,豺狗子的脚印和狗爪子很像,但是常在山里生活,跑动的方式不一样,步间距比狗要小一些。

    “好家伙,这里还真有有尿骚味,还有扒狗子的毛……”

    刘广利弯腰从一棵树的枯皮上拈起来几根暗红色的兽毛,举给大伙儿看。

    然后以非常惊叹的目光看向陈凌身边的两只大狗:“真是好厉害的狗,隔这么远就能找到骚,就这本事,已经比虎头黄厉害了。”

    “俺信了,这下子俺信了……”

    “真不知道你娃咋把这狗养出来的。”

    陈王庄的众人听了,顿时大笑起来。

    都觉得与有荣焉。

    不仅如此,一个个还想去摸两只狗。

    黑娃和小金听到夸赞它们,虽然也是很骄傲的模样,但是哪会让一般人碰,转身就躲过去,然后跑到旁边树上翘着腿撒尿。

    “哈哈,这狗不仅灵,还挺霸道哩,把扒狗子的尿骚味都遮了……”

    刘广利见到后,顿时也笑起来,越看两只狗越喜欢。

    随后又跟着两只狗往山坡上走了大概有一百来米左右,大伙儿又看到一片被踩踏滚刨过的草地。

    群狗跑过去,来回嗅着味道,汪汪叫起来。

    “立献?”

    刘广利回头看了一下。

    王立献点点头,蹲下来仔细看了看:“这是野猪留下来的,看样子是往山上走的,时间还不长哩,从脚印上来看俺估摸有三头野猪,一头公猪,两头母猪,公的大概有三百来斤,两头母的个头差不多,一百斤出头吧……”

    “嗯,跟俺想的一样,走吧,咱们这就跟过去,就算是捡不到扒狗子吃剩下的肉,打到这三头野猪咱们也不白跑一趟。”

    刘广利拍了拍手站起来,面露喜色。

    陈凌在旁边,听着学着,只等有机会自己进山也用得上。

    至于单独遇到狼群和豺狗子群,他是不怕的,与他身体接触就能收进洞天,到了洞天之内,那还不是任他摆布?

    再说他也不傻,不会赤手空拳进山的。

    刘广利或许由于认识陈凌父亲的缘故,对他也很亲近:“富贵,跟在俺们两个后面仔细学着点啊,有这么好的两条大狗,就该多来山里走几趟,只要是混熟了,跑山对你来说,跟吃饭喝水似的……”

    “知道的叔,我都记下了。”

    “记下就行,等出山的时候,俺把马钱子药膏配方给你,遇到扒狗子也不怕它们,只要再加两味药,点上火堆,设两个陷阱,敢上前来就毒它们几个大跟头,哈哈哈……”

    说笑着,众人沿着山脊,走到鹰爪岭的三爪子汇聚之地,刘广利把陈凌叫到跟前,让他辨认树上是什么野物的痕迹。

    陈凌走上前仔细观察了一下,这是一棵粗壮的松树,树皮有不少位置损坏剥落,散发出一股浓郁的松香味。

    “广利叔,这是野猪剐蹭的痕迹。”

    “还剐蹭?你们文化人就是会用词,不过你说对了,这就是野猪蹭痒痒的地方,走到这里,证明咱们离它不远了。”

    刘广利挠了挠额角,随后指着旁边一处地方道:“顺着俺现在手指的地方,看见没,就是这里,野物回山不管走哪条兽道,最后都要走这条道……”

    然后又让陈凌看鹰爪岭的南北两侧,南面的向阳坡上有一片草坡,草坡的尽头是片林子,林子再向外的东西两处就都是悬崖了,野物肯定不能走那个地方……

    所以一定是在北侧的背阴处。

    陈凌家的两只狗也验证了这个说法。

    就在刘广利先前所指的兽道,山脊的这个地方分叉,绕向背阴坡,不仅野兽留下的痕迹多,而且根据蹄印,猎物体型也比较大。

    照例是由黑娃、小金领着群狗走在前头,众人跟在后面,绕到山坡的另一面,没有走多久,阵阵狗叫声就传了过来。

    刘广利与王立献对视一眼,走上前看了看:“哈哈哈,总算找到了。”

    “富贵快来,你家狗这次立大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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