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1995小农庄正文卷第二百七十八章豹踪初现陈凌带着黑娃找了找,正好王聚胜的大堂哥,王聚坤家有母狗到了让配的时候。
就是年岁有点大,养了七八年了,黑娃见到之后,居然看不上人家。
那只母狗倒是很有经验,对着黑娃又是摇尾巴,又是哼哼唧唧讨好着把屁股对准黑娃,给它让尾的。
黑娃都无动于衷,跟在陈凌身旁乖乖巧巧的,目不斜视,礼貌的过分。
完全没了在小金跟前的黏湖劲儿,跟那股子兴奋上头的莽撞劲儿。
这个反应让陈凌是挺无语的,“好心带你出来解决问题,你还挑拣上了。”
不过呢,被他带着在村里转了一圈,看了看其它母狗,黑娃这憨货倒是慢慢冷静下来了。
这憨货也真是,眼界还挺高。
不愧是开了智的。
不同凡狗啊。
陈凌在心里边滴咕着,旁边王聚坤这老头却皱起眉头道:“咦?不是说你家这狗闹叼槽么,俺家狗屁股都给上去了,咋也不上槽哩。”
当地土话讲,猫狗发情为:“猫走池子,狗叼槽。”
你说说发情啥的,没人听得懂。
要说发春,那兴许可以,但乡下保守,说这话显得露骨,是不能在明面说的。
“是啊,在家可闹腾了,谁知道该上战场了成这德性了,这狗毛病大得很,不管它了。”
陈凌摇摇头,对老头道:“聚坤哥,啥时候学成从田里回来了,你就让他去献哥家,今天我们几个一块喝顿酒,水娃、玉强他们都在,中秋前没啥事一块儿坐一坐。”
他带着黑娃出来找母狗的时候,也顺路到处给他们这帮子年轻的通知到了。
“行,行,等他回来,俺跟他说。”
王聚坤点点头,见他有准备走人的意思,就挽留道:“富贵你再喝点茶,坐会儿吧,这长大了,你也不像小时候那样常来俺家找学成玩了……”
陈凌以前跟陈泽、王学成几个那都是从小一块玩的,还有几个年纪偏大的,也关系不错。
大娃带小娃。
但是吧。
后来这些人连小学都险些没上完,就辍学不读了。
陈凌是上到高中的,要是好好念书,当初说不定还能高中毕业,混一个稍微高级点的文凭。
往外说起来也是一个半个的大学生了。
所以这念书的和早早辍学的,就慢慢的玩不到一块了。
后来随着各自长大以后,大家性格也都有了变化,也没小时候关系那么好了。
加上陈凌和村里这伙年轻的在外边打工时闹了矛盾,就更加不来往了。
也就这两年,才慢慢又重新的好起来。
“我不坐了聚坤哥,今天还得我来收拾饭菜,改天再过来玩吧。”
陈凌这样说了,王聚坤也不再挽留,送他出门。
还说啥时候这狗再闹腾,就还送过来配狗。他们都是整天在家的。
陈凌也是满口答应。
这老头呢,比王来顺小一辈儿,但是和王来顺差不了几岁,不过俩人长得倒跟兄弟俩似的,黑瘦黑瘦的,满嘴大黄牙。
老头把陈凌送到门口,好巧不巧的,他婆娘背着筐花生回来了,这是趁早晨凉快,去花生田刨花生了。
“哎哟,富贵来了,你也不常来家里串门,再多坐会儿吧。”
这老太太是崔瘸子的姐姐,倒是比王聚坤显得年轻些,虽说头上的白发较少,但满脸褶子的模样也好不到哪里去,只是身量比较壮实,也不弯腰驼背的,就显得比王聚坤这老汉年轻。
拦住陈凌又是一阵说。
“你这娃,小时候天天来俺家找学成玩儿,还趁着队上忙的时候,跟水娃子来偷骑俺家这边的大白马,差点把马惊了。你还记得不?”
陈凌顿时汗颜:“记得,记得。”
那时候大队上的牲口可比人金贵多了,每到农忙,或者组织集体去干点什么活,全靠它们出力。
要是小娃子因为调皮捣蛋被大牲口伤到了,就只能怪自己。
找人赔钱?门儿都没有。
聊了几句,老太太也说:“你这长大了成家了,也不咋来家玩了。”
陈凌就说以后常来找学成玩,常来家坐坐,这才放他离去。
他带着黑娃离开回王立献家。
王聚坤家的母狗还恋恋不舍呢,这狗经常在家拴着,也没出来跟黑娃玩耍过。
突然看到威勐强壮的黑娃,一下子被迷住了。
可惜,黑娃看不上这深闺老怨妇。
……
到了王立献家里。
陈泽和陈玉强已经在院子里了。
听到事情经过,陈泽就说:“你家狗通人性,比别的狗聪明多了。富贵你想啊,这么个棒小伙,那家伙进了山还那么厉害,打狼打猎都跟玩似的,这么厉害的狗,那是狗里头的狗王、大将军啊,狗王咋能找个上岁数的老婆娘哩。”
“别说黑娃了,换成是我,我也不干。”
“你可拉倒吧。”
陈玉强见他越说到最后,还骄傲了起来。
顿时嫌弃道:“换成是你,到了叼槽的时候,不见条母狗就上就不错了。”
陈泽顿时大怒:“好你个玉强,俺就是打个比方,你直接骂俺是狗是吧。”
俩人在王立献家院子里一阵闹腾,逗得众人忍俊不禁。
王大娘更是指着他们俩笑道:“你们年轻的啊,就是怪话多。”
四妮儿也说道:“就是,每次富贵叔和你们过来,俺们笑起来能笑大半天。”
王大娘和四妮儿这样一说。
他们俩人更是怪话连篇,也讲些在打工厂子里的趣事。
而陈凌就在旁边和王立献一边杀猪褪毛,一边听他们满嘴跑火车。
很快王聚胜、王学成他们陆续到了,院子里越发热闹。
陈凌和王立献两人把小野猪宰杀好,添水入锅炖上。
刘玉芝带着大妮儿和四妮儿,和面,烙饼,很快院子里就飘出了香味儿。
等这白面大饼烙完一半,剩下的就不再用饼铛烙了。
而是放入炖野猪肉的锅中,把几张白面大饼往锅中的肉上面一铺,锅盖一焖。
跟贴饼子差不离,等熟了后会吸足汤汁,吃起来那是相当的有滋味。
来喝酒的也不空手,有拿月饼,有拿鸡蛋的,还有带着花生、红薯、土豆、萝卜、豆角的。
这又是几道素菜出来,也可切入猪肉锅中当配菜。
不到晌午呢,菜就都上桌了,陈凌再把自家的包谷酒拿出来一摆。
吃着香喷喷的嫩猪肉,就着热乎乎的饼子,众人边吃边聊,不断推杯换盏,情绪也不断高涨,热闹的跟要办喜事的。
最后虽然喝的都不算多,但酒不醉人人自醉,一伙人都是醉醺醺的,连黑娃也吃了个肚饱,小野猪的骨头和不能如果的脏器啥的,全进了他的肚子。
期间,王立献和陈凌说了山上可能又有豹子出现的猜测,大家一听到豹子,又是一阵热烈的谈论,年轻人哪里见过活豹子啊,一时间都是蠢蠢欲动,想上山去找。
随后又听陈泽说王立献丢了头大野猪,还把夹子扯断带跑了,就更加忍不住了,激动的挥舞着手臂,嚷嚷着要进山找回来。
但是呢,这样喝醉酒的状态自然没法去山上。
王立献就劝大伙别着急,先醒醒酒再说别的。
于是摆上桌子,在院子喝茶打牌,也有回家睡觉的。
一直到下午三点钟,众人酒醒了,这才叮叮当当的从各家提熘上夹子、钢叉等东西往山上走。
陈凌带着黑娃走在最后,他早上从农庄出来的时候没带夹子,下午又回去了一趟,把夹子和猎枪都拿了出来。
不过这次出来还是带着黑娃,家里还有两位女客人在,不能让它在家捣乱。
一行人走在田间的土路上,路上野草茂盛,两旁全是大片的包米地,这些一人多高的玉米杆子,风一吹哗哗作响,一根根硕大的玉米棒子长在上面跟着摇晃。
头上的玉米须子差不多干掉了,秸秆也微微开始泛黄。
这就说明快要到了收获的时候,玉米棒子也便老了,没法吃了。
越往西走,距离山脚越近的地方,什么花生、黄豆、红薯、棉花就多了起来。
道旁还有种绿豆、黑豆、豌豆的,只是不多,仅是种在土垄上细长的一熘儿而已。
往山上走着,陈凌嫌黑娃精力旺盛,就专门消耗它的体力。
看到兔子、山狸子啥的在田里胡乱蹿跳蹦跶,就让黑娃跑过去追。
连看到四脚蛇和地老鼠的窝,也让它上去搞一搞。
结果就是,还没到山上呢,陈凌这边打到的猎物就拿不下了。
只好分给众人。
一些不值钱的用来下夹子当饵,兔子啥的就带回家吃肉去吧。
就这样,来到山上,王立献就让大伙停下来。
和陈凌商量着先去找野猪经常出没的兽道,在兽道附近的范围内下夹子。
陈凌没啥说的,拿出一条野猪尾巴让黑娃找骚。
黑娃快速的找上骚,得到陈凌的示意之后,就上前方带路。
花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在山林中找了七八条野猪的兽道出来。
王立献见状直夸黑娃了不得,这本事比去年进山强多了。
然后看陈凌一眼笑道:“怪不得人家都说想跟你要小狗哩,这样的狗能不让人眼馋嘛。”
其他人也跟着一通夸。
说到最后,王聚胜可惜的道:“就是这狗太聪明了,一般的母狗瞧不上眼,要不然啊,多配几个母狗,也能多下它几窝小狗来。”
陈凌点点头:“是啊,这狗就跟家里养的娃娃一样,本事越大越难管。”
随后踢了黑娃一脚:“都夸你呢,好好表现。”
黑娃蹲在旁边,吐着舌头,仰着大脑袋看看他,然后高兴的眯起眼睛,一阵狂摇尾巴。
显然也是喜欢被夸奖。
王立献说:“既然找到地方了,那咱们就开始下夹子吧。”
“好,富贵和献哥先给咱们看看吧,说往哪些地方下,比较稳妥一点?”
见大伙看向自己两人,陈凌就说:“那你们分成两拨,一拨跟着献哥下夹子,一拨跟着我去下夹子呗。”
“也行,这样挺好。”
商量好,大家就行动起来。
陈泽、陈玉强、王聚胜自然都是跟在了陈凌这边,到处在刚才找出来的兽道附近,找合适位置下夹子。
也真不怪他们自己拿不定主意。
关键是这野猪的兽道啊,也是有说法的。
一般人没点眼力,没点经验,还真的找不出来。
其实不管野猪,还是别的什么野东西。
它们都是不走山路的。
也就是人常进山趟出来的那些山林中小路,它们是不走的。
它们都有专属于自己的兽道。
比如野猪。
它的兽道就有主次两种。
一种是主兽道,当地猎户们喊它,粪路。
意思是说最初的时候,在野猪经常走的主要兽道上,野猪粪随处可见。
这种就是野猪经常走的主要兽道。
这些粪路,一般在山垭,或者是平缓的山坳,又或者半腰处。
另一种是次兽道,是野猪四处找吃的走出来的兽道。
这些兽道杂乱无章,因为吃完一个地方,食物不够了,还得去新的地方找吃的。
就得经常换方向,走的兽道也不固定。
猎户们就喊它,杂路。
顾名思义,就是比较杂乱难寻,粪便足迹不如粪路多。
在粪路上,野猪的气味儿是最重,痕迹最明显的。
所以,有经验的,一般都是往粪路上下夹子,布置陷阱啥的,比较容易有收获。
而杂路,由于野猪经常换方向,说不定这几天它走不走呢。
没个准时候。
所以在杂路上下夹子,收获最小。
但很多没经验的人。
看到杂路上有野猪踪迹,野猪粪啥的,就误以为找对地方了,兴冲冲的过来下夹子。
最后往往是没有收获。
没有好猎狗和经验丰富的猎人带着。
冬天还好一点。
但在这个季节胡乱下夹子,那就是纯凭运气了。
所以黑娃能快速找出来七八条兽道,才被大家称赞。
就是因为这些兽道根据地形和野猪留下的新旧踪迹,对比相当明显。
主兽道也就是粪路,很容易就能从中找出来。
两拨人热热闹闹的下好夹子,再次汇合到一处。
这时候,有人就说了:“立献叔,你不是昨天丢猪了嘛,富贵叔家的狗这么厉害,你让富贵叔再给你找找,要是离得近,咱们就把它擒回来,这次咱们人多,也带着刀枪啥的,不怕。”
这话倒是在理,大家人多,带着刀枪,不仅不怕野兽,而且把大野猪制服擒住也好往山下弄。
实在不行,当场把猪杀了,把肉解了,每人背上一块肉下山,也不费啥事。
王立献和陈凌俩人一商量,就说可以。
于是陈凌再次把二秃子叫过来,它昨天找过一次,记得味道,让它在天上给黑娃带路,大家伙跟着黑娃就行,这样简单省事。
一声鹰啼,大伙便跟在黑娃身后,再次行动起来。
走了一段距离,陈凌突然呵呵一笑:“好家伙,这个方向,是往南山去的,这猪行啊,够机灵的,过了一夜,居然熘到南山去了。”
“去南山上了?那这猪确实挺能的啊,这么会找地方躲,看来真是头大独猪了。”
王立献说道。
乌云山的三面大山之中,北山野兽最多,因为深处直通大秦岭,各类野兽会直接过来。
西山以前隔着野人沟,现在是山中湖,野兽会相对少一点。
只有南山,因为又隔了道老河湾,平时山上连野猪都少见,山上生活的都是些小野兽。
或许晚上,南山有时候,也会有狼啥的过去,但白天的话,南山的安全性是最高的。
而常在山里到处游窜的独猪,也就是离群大公猪,最清楚什么地方是安全地带,遇到危险,第一时间往他认为安全的地方躲藏。
“嗯,带着夹子,还敢跑这么远,这猪起码有一条腿废掉了。”
“这样的猪留下的血腥味重,别说黑娃了,普通猎狗要是找,也非常容易就能找到,就是没黑娃快。”
陈凌断定道。
他这话说完后,大伙继续在山上走了有十来分钟。
在前方带路的黑娃就停下脚步,冲着远处的天空“汪汪汪”的叫起来。
“嚯,说快还真快,这是找到猪了吧?”
大伙一下打起精神来,浑身振奋。
“找到了,不过离得还远,离得近黑娃不会叫出声。”
陈凌瞄了一眼方向,说道。
他明白这是二秃子已经到地方了。
“走,南山就在跟前,悄悄绕过去,别出声,看我和献哥手势就行。”
大家听此顿时齐齐噤声,不再大声说话。
不过,想到马上就要猎到一头大公猪了,心里却忍不住紧张又兴奋起来。
可是就当他们怀着紧张兴奋的心情登上南山时。
让他们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没有几步路呢,先是“扑棱棱”的群鸟惊飞,一群猴子在树上吱吱乱叫着,向西北方向惊慌逃去。
之后又是树上的松鼠,草丛的山狸子在他们身前嗖嗖蹿跳而过。
再看黑娃,它已经耸动着鼻子,眼神锐利的抬头四顾,原本柔顺的黑毛也如同雄狮一般蓬松炸起。
口中呜呜叫着,发出威胁性低吼。
陈凌见黑娃示警,连忙端起猎枪,一打手势,众人带着疑惑缓缓后退。
“怎么了富贵?”
“这动静不对劲,山上有东西。献哥,能看出点啥来不?”
王立献这时正在拧着眉头,往四处看呢,他也想要找到一些痕迹来。
听到陈凌问话想说什么。
但就在这时,陈凌忽的心头一紧,如芒刺背,条件反射般的抬起猎枪斜斜的朝上射击。
“砰——”的一声枪响,远处十多米外的树上,枝叶剧烈摇晃起来。
霎时间,早已蓄势待发黑娃“汪汪汪”大叫着狂冲过去。
众人定睛一看……
一只凶残狰狞的断尾豹子,正稳稳落在一棵大树前,与他们回身对视。
“豹子!”
山林中响起了枪声与惊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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