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其他小说 > 我的1995小农庄 > 第六百七十四章
    还没到深秋的时候,水边的芦苇荡就已经变黄,到了如今这个时节,更是见不到几点绿意了。

    秋风一吹,雪白的芦花漫天飘荡。

    高高低低,远远近近,河滩上到处都是,景色煞是好看。

    午后,陈凌把熊掌放进锅里煮上,就领着娃娃,带着三个老头子来河滩钓鱼、放牛了。

    原本陈凌以为今年村里各家都忙着摘野果、采山货的,是没啥人来河滩割芦苇的。

    没想到刚走到河滩附近,就看到王来顺正猫着腰,捉着镰刀,在那里忙活呢。

    “哟,你们也过来了啊。”

    王来顺听到这边有小娃子的动静,就扭头看来,一看是熟人,他也不忙着割芦苇了。

    正好停下来歇息一会儿。

    再一方面。

    自从他家婆娘还有二儿子王聚翔跟陈凌闹过之后。

    陈凌跟他远不如以前亲近了。

    再不热情点,以这娃的脾气,以后能搭理他才叫怪事。

    握着拳头锤了锤发酸的腰,就笑眯眯的招着手:“睿睿,咋骑在牛脑袋上了,快下来,快下来,爷爷带你逮雀儿。”

    小娃子这时候正骑在小白牛的脑袋上。

    小白牛现在生得高大健硕,脑袋两个犄角之间的位置,让睿睿坐上去正好。

    空间绰绰有余。

    而且还稳稳当当的。

    同时也能让臭小子抓着两根犄角呢。

    陈凌伸出手,“来,下来吧,跟着五爷爷去抓雀雀,让小白它们去吃草。”

    睿睿这时候倒是挺乖,听话的扑进他怀里。

    但陈凌把他放下来后,他也并不向王来顺身边走,而是去拿赵玉宝手里的小铲子,在河滩的沙子上一通乱挖。

    显然这个时候他对雀雀的兴趣并不大。

    “我说五叔,你家也不缺柴火烧吧,咋也来割芦苇?”陈凌有些奇怪的问道。

    紧挨着山林,没谁家会真正缺柴烧。

    王来顺也是个勤快人,家里的柴垛堆得整整齐齐,向来不缺柴火。

    “唉,不是做柴火的,今年热天的时候啊,下大雨把家里菜窖给泡坏了,一直漏雨……这阵子事少了,这不是想着割点芦苇做箔子,把菜窖顶子修一修,要不到了冬天,菜窖还不能用,没有冬菜吃。”

    “啊?你家菜窖顶用的芦苇箔子?”

    赵玉宝听了有点吃惊,他是觉得菜窖是在地下,用芦苇箔子有点软。

    所谓的箔子,也叫帘子、栅子。

    通常是用芦苇杆子和高粱杆子做成的。

    芦苇做成的箔子,也叫苇箔。

    正经建房能用,牲口棚啥的也能用。

    就是把芦苇杆子或者高粱杆子打成箔子,在屋顶铺上去,和泥倒上去,再铺瓦。

    确实,建房是这样,一点问题没有。

    但在菜窖的顶上一般用木板,用箔子铺,铺上土后,平日里人还要在上面走动。

    容易踩坏,踩塌。

    “哈哈哈,赵老师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俺家的菜窖跟别人家的不一样,是跟以前挖的地窝子差不多,大的人,里边还能住牲口哩,牵头驴都能进去,跟一间房子也没啥区别。”

    王来顺比划着,为赵玉宝两人解释。

    两个老头子听得一头雾水。

    陈凌就说:“意思是说跟地下室差不多,以前躲灾用的,五叔家那个挖的也深,很有些年头啦,一般都不用修补。”

    这下两个老头子明白啥意思了。

    当即联想颇多。

    连忙问是不是还接待过游击队。

    王来顺摇摇头,说倒没那个福气,就是以前闹土匪,刀客横行,这菜窖就是用来躲灾的。

    两个老头便失了兴趣。

    老丈人更是从始至终笑呵呵的,没啥好奇的,在他们风雷镇那边,这种躲灾的地方多得是。

    之前王庆忠用来存粮食的地方就是,不值一提。

    聊了一会儿,赵玉宝两个跟在陈凌后面,各自找好位置开始钓鱼。

    刚开始钓,赵玉宝烟瘾犯了。

    就掏出烟盒给几人散烟。

    陈凌连忙伸手拦他,指了指面前枯黄的芦苇荡。

    赵玉宝顿时会意,讪讪一笑,忙说忘了这茬了。

    在村里住了小半年,很多事他也弄明白了。

    枯黄的芦苇荡,随风乱飘的芦花……这就跟春天的柳絮、夏天干燥的麦秸一样,非常容易引起火灾。

    秋风正紧,一点火星子都可能把整个山头点了。

    “富贵,这两天咋不见你放马了,你这都出来钓鱼、放牛了,咋不把小青马也带出来溜溜。”

    王来顺这个倒不是没话找话了。

    这老头子年轻时候就喜欢马,王聚坤家的大白马就跟他这个小叔叔两家一块养的。

    那时候大牲口比人还要精贵,吃好喝好的,有时候单凭一个人家,负担不起。

    “别提了,被我用铁链子锁起来了,夜里老是自己偷摸出去瞎跑,这哪行?”

    现在这年月,夜里黑灯瞎火的,啥也看不清楚。

    一匹马在夜里胡乱瞎跑,跑进山里就不说了,万一跑进别的村,跑进人家里,把人吓到了,一枪打死咋办。

    “又说这话,你那马是好马啊,好马有一个算一个,那可都是有脾气的,不能老压着,不然好马也成坏马了。”

    似乎是生怕陈凌把好马养坏了,王来顺割着芦苇,手上用的劲都大了不少。

    陈凌闻声就笑,只好点着头说对对对。

    自家的小青马可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马。

    是有智慧的,有独立想法,心眼子贼多的好马。

    实际上,陈凌刚把它买回来的时候,这匹青马算不得什么好马,最多也就是匹烈马。

    但经过陈凌的精心喂养,以洞天灵物培育,小青马得到了二次发育……

    各个方面,不论是体质、体能,还是从外观、品相上来看。

    小青马都成了一匹极品的好马。

    ……

    王来顺跟陈凌俩人这么一说,赵玉宝也扭头说道:“你家小青马贼得很,别一会儿又偷跑出来了。”

    陈凌自信一笑:“没事,跑不出来的,我给它上了铁链子……这要是还能跑出来,我名字倒过来写……”

    结果呢,这句话还没说完。

    睿睿就拿着小铲子叫嚷起来,“小马,小马!”

    只见远处的翠绿的麦田之中,一匹青色的高头大马正在悠闲的迈着四蹄,甩着尾巴,一边在麦田里松快的散步,一边时不时的低头啃几嘴麦苗。

    这时,小青马似乎也听到了小娃子的喊声,疑惑抬起硕大的脑袋,往老河湾这边看了看。

    一看之下,吓得浑身一激灵,惊恐的瞪大眼睛撒腿就跑。

    “还踏马敢跑?!给老子站住!”

    陈凌大怒,鱼竿一丢,便急追上去。

    几个老头子见状愕然。

    赵玉宝回过神后就立马打趣:“好啊好啊,这回富贵不叫富贵了,得叫贵富了。”

    这话一出口,连王存业这个老丈人也跟着嗤嗤嗤的笑起来。

    只有王来顺一个劲儿的说,你看吧,我就说这是匹好马,关不住的。

    其实陈凌也挺奇怪的。

    这铁链子要是拴在马嚼子上,还有挣脱的可能。

    可他是给小青马脚腕子上拴了链子啊。

    那大粗铁链子,比睿睿拳头还粗呢,是从小绵羊的货运站上拿的。

    几吨的车都能拖动。

    这怎么还能让小青马跑了?

    “算了,老子不追了,今天放你一马,等你回来咱们再算账。”

    看着小青马向西山驰骋而去,陈凌追也追不上,只有吃灰的份,索性放弃。

    被这么一搞,他也没心思钓鱼了。

    但睿睿缠着他呢,就只好陪他又去芦苇荡找乌龟和鸟雀的窝。

    玩闹一阵,足够尽兴了,才跟着他回家。

    回到家,来到果园的牲口圈一看,这才发现,不是铁链子不给力,是小青马太聪明了。

    铁链子结实,它就没在铁链上费功夫,而是把陈凌给它锁在脚腕子上的脚环给挣断了。

    “他奶奶的,铁环都能弄开,力气越来越大了啊这是……”

    陈凌郁闷的想着:“再不听话乱跑,以后专门修个地下室,给它关小黑屋得了。”

    “阿凌,你回来的正好,你看二秃子,又乱捡东西!”

    刚走进家里,王素素的声音就在耳边响起。

    抬头一看,二秃子正像是一只憨憨的大鹦鹉似的,晃着脖子转动一个银色的‘项圈’。

    脚边是一大堆明晃晃的玻璃瓶。

    陈凌顿脸一黑。

    妈的,这几个家伙,就没一个省心的。

    ……

    把二秃子好好地教育了一顿,两只熊掌正好刚刚煮好。

    当然了。

    这个煮好,不是说炖好了,能吃了。

    这个煮好,才是第一步。

    山珍野味,身上没有携带异味的东西少之又少。

    熊掌听起来排在八珍前列,好像是很好吃的样子,但实际上,它本身也是有比较浓重的腥臭味。

    把熊掌煮上俩小时就是这个原因。

    能去除熊掌上难闻的异味。

    另外就是为了方便去除熊掌的表皮和毛发。

    这东西不仅皮厚、硬实,那黑毛也是又长又结实,如果不在滚水里煮俩小时,十分难去除。

    当然了。

    要去除异味,这水肯定不是单纯的白水,也是放了葱姜蒜等各种调料的。

    捞出熊掌,稍微晾上一会儿降温。

    陈凌就开始给熊掌去毛,去皮。

    由于是第一次做这玩意儿,陈凌也没有把四只熊掌全做了。

    只做了两只,留了两只。

    今天做了一只前掌和一只后掌。

    剩下的一对前后掌在水塔保存,要是今天能做成功了。

    后边给老二老三摆酒的时候,自己也可以拿出来做道菜了。

    不得不说,灶台上的事,也不能小看。

    厨子有时候不仅吃天分,还很吃经验哩。

    赵玉宝找人问的这个熊掌做法,那真是对得不能再对了。

    可以说帮了陈凌大忙啊。

    要不然陈凌还真的把这熊掌当成猪蹄子、羊蹄子对待了。

    现在他才知道。

    用沸水煮过的熊掌,不仅能够完全去除熊掌外表的皮毛层,还能保持整个熊掌的完整性。

    真要按处理猪蹄、羊蹄法子瞎弄,这熊掌买回来也是白白浪废了。

    处理熊掌,是一项非常吃耐心、吃技术的活计。

    用的刀也得大小合适。

    差不多像是王立献当初骟羊用的小骟刀……整个刀身和刀把加起来,大概也就不到一拃那么长。

    当整个熊掌的皮毛被去除干净之后,那卖相吧,也并不好看。

    熊掌的掌面挺饱满的,把皮毛弄干净,也挺白嫩。

    掌背就不大好看了,坑坑洼洼。

    但这也不算完。

    还得用小刀将熊掌上多余的筋膜全都挑下来,剔除掉。

    不然这玩意儿吃进嘴里可不好嚼。

    “呀,师父,这熊掌的爪子怎么还是双层的?”沈佳宜领着睿睿在厨房门口玩乌龟,看到陈凌从熊掌的大爪子上,一根一根拔下来黑黑的指甲。

    那指甲像是一根根弯曲的黑色铁钩一样。

    但拔下来之后,里面还有短短的一截小指甲,粉粉嫩嫩的,像是新生的指甲一样。

    “怎么,就不许人家黑熊搞个美甲吗?”

    陈凌笑呵呵的道。

    “呀,师父你居然还知道美甲?”沈佳宜很惊讶。

    “当然啦,我追星还追过王祖贤呢,难道也要告诉你吗?”

    “哇塞,王祖贤,我在港岛见过一次,以后有机会我帮你多要几张签名跟相片。”

    “哈哈哈,好,不愧是我的好徒弟。”

    说笑着,陈凌就把两只前后掌处理好了。

    熊的前掌比较肥厚,就按传统的红烧熊掌做法来就行。

    后掌呢,长得比较像是人的脚,尤其是去了皮毛之后。

    所以为了吃的时候,看着不膈应,还是换个做法吧。

    陈凌决定切成小片,做蒸熊掌。

    同时也想试试看那种做法好吃。

    虽然是两种做法。

    但给熊掌‘上味’的时候,两只熊掌,还是一块去炖煮。

    熊掌这东西说是知名度比较广。

    都知道这玩意儿是好东西。

    但实际上本身的味道,在去除了浓重的异味之后,肉味是很淡的。

    所以在去除异味之后,还要通过吊汤给熊掌‘上味’,让熊掌入味。

    这个时候又是一个考验人见识的时候。

    两只熊掌去除皮毛之前,经过了两个小时的水煮。

    现在又要花时间炖煮入味,熊掌本身又比较软,要是直接丢进汤锅炖煮……

    那家伙能把熊掌煮飞,煮散,煮化掉。

    所以得用纱布包好。

    才能入锅。

    老母鸡,老母鸭,带着皮砍成大块。

    混着各类山菇、干贝、竹笋、大棒骨……

    然后呢,这么一收拾,配菜直接搞了一大锅。

    是真正的一大锅。

    灶台的大铁锅快堆满了。

    两只熊掌在里边根本占不了多少地方。

    “老天爷哎,咋收拾了这么一大锅,做个熊掌,至于嘛。”

    陈小二和吴飞闻讯而来,看到陈凌收拾这么一锅,眼睛都发直了。

    吴飞也是忍不住吸了口凉气:“乖乖,你这好夸张啊,跟红楼梦那个什么白菜还是茄子来着,得多少只老母鸡吊汤?”

    陈凌笑道:“嗨,这好食材就得要好配料,不然这熊掌不是白买了吗?”

    要是不想做成老毛子那么难吃。

    或者做出来还不如猪蹄子好吃……

    可不就白瞎了这么好的熊掌。

    “行了,这才刚入锅,还得炖一段时间呢,走,到前院看电视去,听说今天晚上就有我家的动画片预告了。”

    陈凌把两只熊掌放进锅中,盖上锅盖,就要带两人去客厅。

    陈小二就拉住他:“别啊,先别急着去看你家动画片呢,我俩刚才搬电线杆子,发现一窝小东西住在里边,你去帮忙给捉过来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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