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歌简单地炒了两个菜,这是我第一次看他做饭,卖相不太好,但味道不错。一荤一素,摆上桌有些寒酸。

    “呃,你别嫌弃,我们刚到,也没什么生活来源。”

    “没关系,有筷子吗?”

    我们摇了摇头,这几天,都是用叉子吃香肠。陈歌翻出一把新叉子递给她,“凑合用用吧。”

    蔷薇接下,三个人用叉子叉菜吃,倒有些搞笑。好久没和别人一起吃过饭了,最近的一次还是大学的时候,来到德国之后,和室友的口味不同,所以选择去不同的地方吃饭。

    有人说道不同不相为谋,我并不认可这句话,仅仅是凭借饮食口味来判断对方是否对你心意的话,那你永远也探寻不到他\/她的内心深处。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架琴,有人匆匆来到,远远地看上一眼,又匆匆走过;有人见琴身不错,但只停留片刻就再次离去;还有人不在乎这架琴的琴身、新旧以及音色,只单单喜欢,就坐下来弹奏一曲。

    这顿饭吃的仓促,没什么谈话,就草草结束。

    蔷薇说要走了,我提议送她下楼,她朝我身后看了一眼,像是在和什么东西告别一样,而我的身后,只站着收拾盘子的陈歌。

    她注意到我的目光,避开与我对视,眼睛飞快地眨了几下,掩饰着什么,垂下头佯装整理衣服。

    “走吧,我送你。”

    “嗯。”

    “下次有空再来玩。”陈歌朝她挥手。

    “好。”

    我们才在楼梯上,一左一右,一前一后,她走在我的后面,我能感觉到她想对我说些什么,但等了好久,也没等来一句话。

    “如果您需要找工作的话,我可以帮您,您会讲德语吗?”

    “会的,我来德国留过学。”

    “啊。”她眼神里流露出一种羡慕的眼神,“真好。您需要吗?”

    “不用了,不想麻烦您。”

    “好。”

    我看不清她的表情,把她送到楼下,看着她的身影越来越远,最后,只剩下一抹灰色的模糊。

    回到家,陈歌已经洗好了碗,坐在沙发上调电视机,黑白老电视画质感人,花屏是常有的事情。中国人具备的技能之一——不管什么东西出故障了,拍一拍就好了。

    陈歌拍了几下,电视机摇摇晃晃,屏幕闪烁,没几下就恢复了正常。电视里放的是当时比较火的爱情电视剧,这几天总是放这一集,有些台词我已经倒背如流了。

    陈歌听不懂,但是他单靠男女主的眼神和动作也能猜出个大概,我对他的好奇更加深了一分。

    “你会换算马克?”

    “会啊。”他随口应着。

    “你比我还小,怎么会算的?”

    “我小时候抓周抓的是钱,可能是天生的财迷基因吧,对这些特别敏感。”

    提到抓周,我陷入了回忆,好像没有这个片段。林惠和我说过许多关于我小时候的事情,她常用这个来绑架我。

    但是对于抓周,她只字未提。

    见我没有了下文,陈歌把电视声音调大了一些,看着那些滑稽的场面,他也笑起来,丝毫不提刚才的话题。

    我躺在床上,左右睡不着。从陈歌口袋里摸出一包烟,偷偷地抽了一根,然后跑到窗边抽起来。

    柏林的大街很是冷清,似乎只有我开窗抽烟。我们住在三楼,四楼是个年轻的女人,喜欢养花,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花,花枝垂了下来。我伸手掐了一点,在手里把玩,嫩绿的枝茎上还挂着一朵小小的淡红色花苞。

    我摘下花苞,把它碾得粉碎。就像我自己一样。

    我在沙发上将就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陈歌还在睡,我下楼去逛逛。又走到了那家钟表店门口,鬼使神差般,我走了进去,敲了敲柜台,叫醒了一个大胡子男人。

    “买钟?”他带着很重的鼻音,显然还没睡醒。

    “招人吗?”

    他微微皱眉,浓黑的眉毛挤在一起,三角小眼睛半眯着,“先生,您是在和我开玩笑吗?”

    “我没有,你这儿,还招人吗?”

    他眼珠子一转,朝我打量了一下,又转了一下,说:“招。但我提前说好,220马克一个月,你能接受吗?”

    “我回去考虑考虑。”

    “我这不等人,今天中午之前要是没看到你,那就默认你不来了。”

    明明店里生意冷清,说话还这么硬气。

    “好。”向生活低头。

    “220马克?!”陈歌站在沙发上大喊,“你知道是多少钱吗?”

    “不知道。”

    “一马克差不多是四块多,我就按四块五算,220马克就是990,你确定吗?”

    “我确定。”

    从此,我有了一份工作。而我的工作,就是在钟表店里打扫卫生,擦这些陈列的钟表和搬货。

    工作了一下午,我得知大胡子男人名叫米勒,从小跟着母亲学习修钟表,这家钟表店也是他母亲的产业。

    米勒没有像表面一样不好说话,反而特别热情,拉着我唠家常,从出生说到现在,我挑着听,听到有趣的就附和几句,有些我就微笑,听他继续说。

    柏林的下午六点,我下班了。拿着身上仅剩的钱,买了几个苹果酥带回去。

    刚一进家门,就感觉进了拆迁房。家里被弄的不成样子,所有的东西都散落在地上,七零八碎的。

    直觉告诉我,家里进贼了。

    “陈歌?”我叫着他的名字。

    不在家。

    我站在门口,靠在门上,过了十分钟,陈歌提着一袋东西回来了,“怎么不进……去。”他放下东西,“进贼了?”

    “应该是。”

    我们俩里里外外地检查了一遍,一些贵重物品什么的都没有被偷。好不容易把家里收拾好,才松下一口气,我就立刻提了起来。

    日历,被人动过。

    照片没了。

    “被偷的只有日历里的那张照片。”

    “他要那张照片做什么?”

    “报警吧。”

    “看来,我得去警局应聘了。”陈歌躺在沙发上,歪着头,突然,他在抱枕的后面摸到一个东西。

    是一枚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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