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全能大画家 > 第六百九十六章 曹老的信
    刘子明还好。

    他们家祖上生活在两广一带。

    在顾为经的祖先跟随使团,抱着用自家那套老顾同学每每想起,都胸口痛的几乎喘不上来气的京城百顺胡同里的大四合院所换来的三口木箱子,怀着对树下桃花瘴,水里猪婆龙的想象,沿着云滇的蜿蜒山路翻山越岭后的不久。

    刘子明的先祖,也扬帆起航,就此下了南洋,一头便撞进了马六甲海峡的碧波之中。

    有人说。

    东夏人的一生,无论走到哪里,行之何处,他们的性格中都带着故土的影子。

    北方四季分明。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所以北方大汉性格豪迈而洒脱,爱憎也丝丝分明。

    而南方则吴语软侬,青树翠岸,小桥流水。

    因此南方盛产那才子佳人,细腻婉转,让人每每读来,都忍不住要落下泪来的传奇故事。

    东夏人他们一生走南闯北,走西口,闯关东,下南洋,不管去往方,都仿佛是被风吹散的蒲公英的伞叶一样,带着故乡的泥土,故乡的云与雨滴的气味。

    摆不掉的故乡的口音和民俗。

    说不完的乡音,贴不完的对联,放不完的鞭炮。

    他们仿佛是把故乡的一部分就随身带在了身边。

    家族在两广时代生活的历史,已经是很久很久前的记忆了。刘子明从小就在马来西亚出生。

    最富裕的家境,最好的老师,最为优渥的教育条件。

    他本来以为这种乡土气质与情节,不会在他这一代人身上再有任何的体现了。

    毕竟太久了。

    毕竟,他的生活也太“国际化”了。

    他当然会讲中文,马来西亚本来就是有完备的华文教育体系的地方。

    他普通话和粤语都会念,粤语依然念的像是那些本土的广东人一样,带着西关式的鼻音,会把“叮”念成“铛”。

    可他也能把英语讲的跟伦敦人一样,用西班牙语和外国的艺术家们流利的交流,在餐厅用标准的法国大舌音点一份焗蜗牛吃。

    他觉得自己身上的“国际性”,早已完全代替了“乡土性”。

    他是广东人。

    他是大马人。

    可只要他愿意,他同样还可以去做伦敦人,巴塞罗纳人,里昂人,纽约人,甚至是布宜诺斯艾利斯人。

    就像小时候,站在港口上,看着他们家里贸易公司里那些来来往往拥有的、租赁的远洋航船。

    这些船有的插巴拿马的旗,有插巴哈马的旗,有的插英国的旗,有的插利比利亚、马绍尔群岛,或者插东夏香江的旗。

    旗帜本身已经失去了意义。

    巴哈马的船有可能直到报废拆解,都不会返回巴哈马作多长时间的停留,对水手们来说,船上飘荡着的旗帜已经不再代表着故乡。

    它仅是某种海事法、注册金,贸易税率和司法管辖权的虚无概念的集合。

    故乡这种东西,也不过只是调查栏上的几行文字和随时都能够变换的护照的虚无的集合罢了。

    直到那年,第一次在春节的时候,跟长辈去粤东玩。

    他这样的“少爷仔”坐着司机开着的保姆车,穿行在城市年关将近时,越发显得繁华忙碌的街头。

    听见街角处的妈妈在追她的孩子,挥着手喊“阿仔,跑的慢些。”

    那一刻。

    年少的刘子明,忽然之间,就觉得自己被某种东西给击中了。

    就像古希腊神话传说中,那个不可能完成的挑战任务——让箭羽不偏不倚的一连穿过十二枚插在地上的斧头上的小环,最后命中一枚靶子上摆放着的金苹果。

    刘子明就是那只靶子上的金苹果。

    而那声“阿仔”,就是神箭手中穿透圆环的,快若光电的箭矢。

    他本以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那一箭,还是穿越了一代又一代人,一层又一层的雾,穿过了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的层层风浪。

    最后将刘子明一箭钉在了豪华凌志车的座椅上。

    有热乎乎,红艳艳的鲜血,从胸口中喷涌而出。

    接下来十几秒里所发生的每个瞬间,刘子明心中都清晰的像是昨日发生的一样。

    他摇下车窗,探头去看,不理会司机问他怎么了。

    就这么一直看着。

    看着那穿着蓝色裙子的母亲,从一个摊边转身,小步追赶着前方拿着一罐橘黄色菠萝啤的孩子,她们慢慢的远去,慢慢的消失在了街角的人群中。

    ……

    与二十岁时,靠着一幅“一树百花,花意百变”的《百花图》,拿了魔都双年展金奖的唐宁不同。

    终刘子明的一生,他都极其讨厌画那些菊花、牡丹、月季、芍药这些题材。

    或者说。

    他很讨厌“意象”这个概念,讨厌用菊花指带君子,讨厌用玫瑰指带爱情,讨厌用牡丹来表现雍容与富贵……

    讨厌那些艺术领域里,所有约定俗成的规矩与法度。

    刘子明觉得。

    古往今来,绘画、雕塑、文学或者诗歌,已经有太多太多,数不胜数的创作者都做过了同样的东西。

    一遍又一遍。

    一百遍又一百遍。

    一万遍又一万遍。

    这样无休止,无尽头的重复用这种符号化的事物来在画纸上来表达某种崇高的概念,它最终的结果不是把“符号”崇高化,而是把“崇高”符号化,抽象化。

    春雨、秋水、芙蓉。

    这些都是很好、很美的事物,尤其是在它们第一次出现在画纸上,被艺术家们赋予别样的含义的时候。

    那一定是美术史上里程碑式的瞬间。

    但当所有作品都被这样的意象堆满,就像是将成百上千束花满满当当的硬塞进一只瓶口只有硬币大小的细颈花瓶中。

    最终。

    整幅作品中将再不剩下什么真实的概念。

    只有抽象的印象在彼此挤压,彼此碰撞。

    最终。

    刘子明认为,它们就像在水上作画一样,从虚幻的概念中孕育,又将消弥在虚幻之中。

    诗歌本是世界上最为精炼的文本。

    是对于美,对于情绪的萃取。

    然而如果萃取到了通篇都是由爱、恨、痛苦、悔恨、喜悦、善良、邪恶……这些抽象的词汇构成。

    那么又会变得毫无任何美感可言。

    嘶心裂肺的哭泣与狂喜变得和槟榔摊的小店用大喇叭叭叭喊出的“禁止随意吐汁,禁止随意吐痰”的标语同样的庸俗也同样的无趣。

    绘画也是如此。

    刘子明眼里,如今很多先锋艺术作品。

    画家创作的时候雄心万丈,认为他们的画作中将容纳一整个世界,觉得他们将月亮摘下,放进了作品中。

    结果。

    在外人看来,他们不过是在对着一盏茶杯,想要用一根调羹捞起月光的幻影。

    他们为用勺子托住了月亮而欣喜若狂。

    哗啦一声。

    捞出之后。

    却又什么都没有剩下,只有浑浊不清的几点被咀嚼后的残茶根。

    他讨厌做残茶根一样无聊的人,也讨厌画残茶根一样无趣的画。

    就像。

    他也并不太喜欢顾为经的那幅《紫藤花图》一样。

    画的不错。

    很不错。

    或许这样的画家最终的成就也能达到很高的地步。

    但终究也只是些无聊的作品……和师妹唐宁一样的无趣也无聊。

    甚至“无害”。

    某种意义上,无害可能比无聊更加糟糕,就好比电视上的那些英国的脱口秀演员。

    区分在台上表演的单口喜剧演员是英国人还是美国人,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如果他喜欢在台上玩地狱笑话,讽刺trup,开儿童色情玩笑,那么他大概是美国人。

    如果他在台上开场白是聊天气。整天说的都是那些无害无聊且无趣,散场三分钟以后,就忘掉对方的东西。

    那么他很可能就是英国人。

    刘子明只是搞不明白,年少时那种如遭雷击的感受是怎么回事。

    他为什么会这么多年过去了,依然会想起那天的场景。

    为什么闭上眼睛。

    只要他愿意。

    那么,那位穿着蓝色裙子,在人群中,追逐着自己拿着汽水快跑的小儿子的母亲的脸,就会出现在他的眼前。

    他一生都不知道对方是谁。

    除了人海茫茫之间,那十几秒钟的短短一瞥,他再也没有见过对方。

    但在回忆之中,那张脸是那么的清晰。

    刘子明就像是通过一个焦距很长很长很长的长焦镜头回望,长到足以穿透二十余年的时光。

    在那个镜头里。

    熙熙攘攘的人流被虚化涂抹成了模糊的,杂色的光斑,清晰的只有那张奔跑的母亲的脸,唇间不算好的口红,眼角微微出现的小皱纹,以及身后小贩推车上倒挂着的,在风中摇曳着的红色福字。

    时光荏苒,物似人非。

    只有那张脸,那个倒挂的福字。

    在刘子明这么多年的人生中,依旧清晰的如同往昔。

    刘子明甚至有理由相信,自己当年隔着人海,在飞掠的汽车上的匆匆一瞥,根本没有可能能注意到这么多清晰的细节。

    这应该是在记忆、回忆、想象的共同作用下,由他的大脑以那个匆匆的影子为模板,在调和了幻想与现实之后,二次绘画出的脸。

    就像人工智能在一张模糊的老照片填补信息,让它变得清晰而真实。

    可刘子明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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