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穿越远古后成了野人娘子 > 第2028章 丰收阿茶阿地小龙鸟到
    萧瑟收回长矛,脸上带着笑,这笑意是因为她想到了夜风:“看清楚了吗?”

    阿刷等人齐刷刷摇头:“没有。”

    阿阔本来是想点头的,但萧瑟这样开口一说,刚才在脑海里的招式,通通跑了个干净,连想都想不起来。

    阿仁像个傻子一样流口水,完全不明白人刚才为什么会腾空飞起?

    又不是被野兽给顶飞了。

    果然,这顿打没白挨,这个部落没白加,以后自己要听话。

    面带微笑温柔万分的萧瑟,哦了一声:“没记住那就好好练。”

    呵,没记住还怎么练。

    阿刷想抗议再多问两句,而后就看到地上出现巨大的龙鸟阴影。

    “阿瑟!”

    坐在小龙鸟背上的阿地,冲着萧瑟挥手,兴高彩烈:“我来了。”

    小龙鸟背上还坐着阿茶,她也高兴的冲着萧瑟挥手:“阿瑟!”

    萧瑟朝他们俩挥手:“哎。”

    声音应的真是让人嫉妒啊,阿刷等人想。

    玥龙鸟背上坐着的是丰收,阿日和俊龙鸟没来。

    但就这样,就已经够了。

    小龙鸟和玥龙鸟迅速降下来,掀起尘土和树叶旋转飘扬,让众人都下意识眯眼捂鼻憋气。

    咳嗽就这样凭空响起,伴

    随着还有小龙鸟得意的奸笑声。

    萧瑟无奈轻笑:“小龙鸟,你又调皮。”

    小龙鸟在阿地阿茶从自己背上下来后,张着翅膀,迈着两条短大腿,如只企鹅般,朝萧瑟扑棱子过去。

    阿瑟,我想死你了。

    才一上午没见就想?

    想想想,一刻不见如隔三秋。

    你倒是记性好,连这个都记住了。

    我可是最聪明的龙鸟。

    好好好,你是最聪明的龙鸟。

    小龙鸟比萧瑟高,萧瑟想摸它的脑袋,得踮着脚,小龙鸟把脑袋垂下来,她才能摸到。

    所以萧瑟现在不会再摸小龙鸟的脑袋,而是摸它胸前的羽毛。

    这也是一种安抚和疼爱。

    阿刷等人看着这一幕,都羡慕的想要伸手再摸摸龙鸟的羽毛是什么感觉。

    那天晚上,小龙鸟和俊龙鸟在部落里,他们侥幸摸到了小龙鸟的羽毛,很舒服很柔软,现在还想摸,却又不敢再摸。

    阿阔目瞪口呆,整个人都定住了。

    人类居然和飞鸟关系这么好?

    还让人类坐在它身上?

    这个青龙部落不简单,真高兴能成为青龙部落的族人。

    阿仁摸着疼痛的嘴角,笑的整张脸都在疼。

    早让这么大的飞鸟出现,他

    哪里会挨这一顿打,绝对是你让我往前,我不会往后的啊。

    有可以坐人的飞鸟,还有那么能打的阿瑟,这个青龙部落自己不加入,那是自己笨。

    阿茶和丰收全幅武装,站在萧瑟身后,如两大保镖般守护她,眼神警惕所有人。

    阿阔见此,赶紧上前介绍自己:“那个,我我,我是新加入青龙部落的族人,我叫阿阔,原来是河水部落的,我们部落还有族人,都一起加入了青龙部落,以后咱们就是一个部落的族人。”

    阿仁看到阿阔朝丰收走去,他也赶紧朝丰收跑过去,与阿阔推推挤挤的介绍自己:“我叫阿仁,这是我的部落……不不不,刚才我们已经投靠了阿瑟,我们也是青龙部落的族人。”

    他看着丰收背着的弓箭,还有他手里的大黑刀,在心中惊叹,武器都已经变的这么好看了吗?

    不像他们,就一根直直的长矛,石刀片还是他们磨破手才磨好的。

    若是打猎时,长矛不小心刺进了野兽的骨头里,石刀片就会碎,然后这石刀片没用了,又得重新拿石头打磨刀石片。

    他虽然不懂弓箭和大黑刀,但能背在这个强壮的雄性身上,那就证明这武器好。

    丰收

    端着脸,听着他们说完,重重应声:“既然已经是青龙部落的族人,那就好好听话,不会少了你们的烤肉。”

    阿仁顾不得脸上的疼痛,不停点头:“是是是。”

    阿阔好想把阿仁这个不要脸的给打死,挤什么挤,抢他位置做什么,让开点。

    “我们一定会听话。”阿阔连连应声,表现的比阿仁还要听话。

    丰收微点头,目光落在萧瑟身上。

    玥龙鸟带话去给他们时,他就要和阿茶一起来,那里有长生和阿日照看着就可以。

    没有族长和长生在,他就得端着脸,让自己看起来凶狠点,才不会让那些人觉得自己这一群人好欺负。

    哼!

    萧瑟和小龙鸟玩闹会,摸着成熟稳重许多的阿地脑袋:“饿了没有,刚才吃了烤肉没有?”

    “不饿。”阿地因着这几年吃的好,锻炼的好,又有盐的加持,才十岁的年纪,身高就长了不少。

    以前身高在萧瑟腰间,现在他的身高已经到了萧瑟的胸前,真长高了很多。

    他没有和大家那样留长发,留的依然是板寸头,这对于他来说方便,也喜欢。

    不管是洗脸还是往水里冲时,双手一抹,脸和脑袋就洗了,不会藏虫子,

    也不会有太大的汗味。

    他现在也已经不会再四肢着地奔跑,哪怕再着急,再愤怒,他也会和正常人一样双脚奔跑。

    他在萧瑟身边学的很好,他的奔跑速度,在部落里虽然不是第一第二,但若说是第十,不会有人反对。

    若说奔跑速度是和阿恐练出来的,那箭术就是被夜风逼出来的。

    他还是不喜欢用大黑刀,还是喜欢用石头。

    力气大的能把磨盘大的石头扔飞砸死一头恐狼,小石子在他手里可以连打九十九转,准确的击中野兽额头,一击毙命。

    若说箭术是一根箭羽百发百中,那小石子就可以同时击出五个,且都百发百中。

    萧瑟有一次带着他玩打水漂,阿地的打水漂,可以在水上连续击打一百多下才下沉,惊的萧瑟目瞪口呆。

    因为她最多十下,还不是次次都可以,阿地这一手打水漂可把她震惊到了。

    只是,无论阿地怎么努力,怎么优秀,他的外貌特征还是没有变。

    他依然是大脑门,塌鼻子,大嘴,大牙,一看就是地穴人。

    但好在他的样貌并没有成为所有人的攻击,毕竟这里的人从来不会在乎样貌,而是崇拜强者。

    ——内容来自【咪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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