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趁校花家里穷,忽悠她当女朋友 > 第1027章 姜旭喝醉了
    林仙儿来到姜旭面前。

    学着古人那样,盈盈一福:“小女子见过老板,老板万福金安。”

    “”姜旭哭笑不得:“别来这一套,坐吧。”

    林仙儿在姜旭边上坐下。

    “你什么时候跑到总部来的?”姜旭很是好奇的问道。

    林仙儿撇撇嘴:“我这种小人物,你肯定不会多关注啊。”

    语气中多多少少是带着点幽怨的。

    当然,这种幽怨不是因为姜旭对自己不重视,而是因为

    经过林仙儿一番解释,姜旭才恍然大悟。

    原来在两年半以前,林仙儿就已经入职总部了。

    从最底层做起。

    仅仅用了两年半时间,就成为了部门主管,给公司带来了很多的定单。

    “你该不会是”姜旭上上下下的打量着林仙儿,严重怀疑她的用意:“是冲着我老婆来的吧?”

    剧情姜旭都想好了。

    一个爱而不得的女人,为了距离自己心上人近一些。

    于是就爬山涉水,背井离乡,来到‘她’所在的地方。

    努力拼搏奋斗,最后可以站在心上人面前,面带微笑的来一句:好久不见,最近过得可好?

    想到那个画面,姜旭就忍不住寒毛冷竖。

    太酸爽了。

    “啊?!!”林仙儿脸色剧变,下意识的说:“你怎么知道我对糯糯”

    话还没有说完,就赶紧捂着自己的嘴。

    “废话。”姜旭白了她一眼,没好气的说:“早八百年就知道了好吧,你的行为那么明显。”

    听到这个消息,林仙儿感觉整个天都塌了。

    原来,自己以为的,很隐蔽的暗恋,早就被人家给洞悉了。

    她妥妥的是个小丑。

    很想要跟姜旭拼了,但是又不敢。

    脑筋迅速转动,林仙儿叹息一声,说:“我知道那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所以早就放下了。

    现在,我只想要再多努力的工作几年,赚到足够多的钱之后,就娶妻生子哦不,是嫁人生子。”

    姜旭权当她是真心的,起身说道:“行吧,你那好好努力,我要先回去了。”

    “等等。”林仙儿叫住了姜旭:“咱们都那么长时间没有见面了,一起去喝两杯?”

    姜旭:“就我们两个,不叫上糯糯?”

    林仙儿摇头:“不叫她了,我们去就行。”

    姜旭心说,估计林仙儿是真的彻底放弃了某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了。

    这也好。

    林仙儿能力也还是很强大的,要是一心一意扑在事业上,她好,姜旭也好。

    “行吧。”姜旭把手机揣兜里:“想去哪里喝?”

    林仙儿:“去我家,我跟你说,这几年我一直自己做饭,做得可好吃了。”

    姜旭:“行吧,那就尝尝你的厨艺。”

    林仙儿住的地方并不大,居然只有一百多平米。

    装修风格偏古代的。

    不过让姜旭有点无语的是,她的客厅里居然挂着凤袍,龙袍以及各种朝代的官服。

    好家伙,搞各种角色扮演呢。

    “哈哈,让老板见笑了。”林仙儿讪讪一笑:“你先坐一会儿,我去做饭。”

    走进厨房,林仙儿就立即开始忙碌了起来。

    眼中闪烁着炽烈的光芒。

    等了那么久,终于是让自己等到这个机会了。

    一定要好好把握才行!

    一个小时后,姜旭看着满桌子的丰盛美食,颇为惊讶。

    粤菜,川菜,鲁菜,豫菜都有。

    还都是高档菜品,对厨师的功力有很高的要求。

    不说味道,光是这个卖相,就很不俗。

    姜旭先尝了一口红烧狮子头。

    “嗯。”姜旭点点头,赞叹道:“厨艺很可以,可以开餐厅了。”

    以姜旭吃了那么多好东西的嘴,都觉得好吃,那么这个饭菜的味道,就确实是可以。

    “好吃你就多吃点。”林仙儿喜滋滋的,不断的给姜旭夹菜。

    表现得十分殷勤。

    “奇怪了。”姜旭看着林仙儿:“你这些菜,怎么有那么多都是加了酒的?”

    不是啤酒就是黄酒,要么就是料酒。

    林仙儿不动声色的说:“习惯吧,我做饭比较钟意放酒,味道会比较独特。”

    姜旭点点头,也没有深究。

    “啊,对了。”林仙儿一拍脑袋:“稍等一下。”

    说完她起身,不知道去干嘛。

    过了一会儿,林仙儿拿着一坛子酒过来。

    那种老式的酒坛子装的。

    ‘啵’的一声,把盖子打开,倒了一杯出来。

    液体金黄色的,看上去十分的漂亮。

    一股浓郁的酒香随之飘散。

    林仙儿对姜旭说:“这个是我自己酿造的黄金,有两年了,味道很好,你尝尝。”

    姜旭没有动,说:“黄酒要温一下,味道才好。”

    “会喝的。”林仙儿竖起大拇指,然后又去拿温酒器。

    温过的黄酒,姜旭喝起来很顺口,一瞬间整个身体就变得暖洋洋。

    “你最近这几年变化很大啊。”姜旭说。

    以前林仙儿可不是这样的。

    “人都是会变的嘛。”林仙儿自己也喝了一口黄酒,感叹万分:“当初谁能够想到,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一个小学弟。”

    “然后这个小学弟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就一路腾飞。”

    “最后更是达到了一个全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人都达不到的高度。”

    每次想起这个事情来,林仙儿都万分的感慨。

    这已经不能算是祖坟冒青烟了,简直就是冒狼烟。

    同班同学以及身边的亲朋好友,都不知道有多么的羡慕林仙儿能够认识姜旭,还在他名下公司工作。

    光是这个,也都相当于是祖坟冒青烟了。

    姜旭笑了笑。

    别说是林仙儿了,就连姜旭自己,有时候在夜深人静也会产生一种强烈的自豪。

    凭借自身的努力跟胆魄,拥有了现在的一切。

    特别是农国,这个地方可是没有发生过任何流血冲突的。

    就是用钱,用智慧,硬生生的把一个曾经的‘茅草屋’,变成现在的‘高楼大厦’。

    “太厉害了,你就是我的偶像。”林仙儿一边恭维姜旭,一边不断的给姜旭倒酒。

    一边吃着饭一边聊着天,喝着酒,不知不觉,姜旭就感觉晕乎乎的了。(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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