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件事,是命人去请回跟琉璃夫人云游在外的国师明鹤染。

    因为明氏一族来历神秘,博通古今,更有非凡手段。这人留下墨迹说,来自后世,他本不欲相信这等荒唐之说,但那些秘密又确实是真,作不得伪。

    那么,明鹤染或许会知道内情。

    第二件事,去永安侯府请骊珠。

    既然那留信之人,字句间无不显示对那位沈小姐的在意,还言之凿凿说他必定后悔,那么他便……会一会她。

    看看这位沈小姐到底有何特殊之处。

    …

    永安侯府。

    沈骊珠正在绣待嫁的盖头,她学什么都好,唯独不擅长女红,在少臣悄无声息潜入琳琅阁,那道墨红身影落地的那一刹,她被惊了一跳,手中的针刺破指尖,那玉白的指尖倏地冒出一抹浓艳的血珠。

    少臣微微垂首,没注意到,“骊珠小姐。”

    虽是明德帝已经下旨册封永安侯府嫡女为东宫正妃,但是大婚之礼未举行,叫太子妃还不太合宜。

    沈骊珠认出少臣的身份,并无叱责少臣惊吓她的意思,反倒将指尖上的血往袖间藏了藏,才询问道∶“少臣大人是有何事么?”

    少臣答道∶“殿下邀您在春风小筑一聚。”

    …

    外面丝雨薄雾,秋意淡凉,这个天气在闺阁里观花听雨倒是惬意,但是出门么……

    未免弄湿头发与衣裙,令人觉得湿腻。

    就连浅碧都抱怨,“小姐,太子殿下怎么约您今日出门,就算是踏秋游玩,也不该在这种天气啊。”

    沈骊珠换上衣裙,道:“殿下在这种天气相邀,定有急事才如此,浅碧,莫要说了,发饰也不必添得太过赘余。”

    “是。”

    带着轻红浅碧二婢,低头撑伞,登上马车出门。

    春风小筑建在京郊,距离不算远也不算近。

    下着雨,路上行人稀少,行至一半,马车倏然一停。

    沈骊珠听见车夫隔着帘子在外喝道:“哪里来的破落户,都不长眼睛的么,连永安侯府的车驾都敢拦,知不知道马车里面坐着的是谁?我们家小姐这可是——”

    “陈叔。”沈骊珠听得蹙眉,轻轻一叱。

    父亲听说是太子殿下邀她在春风小筑相见,特意让自己身边的车夫陈叔相送。未曾想他这般跋扈。

    素手撩起帘子,沈骊珠透过雨幕,见到拦在马车前的是一对夫妻。

    其中妻子肚腹宛如八九个月大小,看起来就像是要生了。

    她的丈夫扶着她,拦下了马车。

    两者衣着都并不华贵,甚至有些破旧,看起来很是狼狈。

    一见骊珠露面,那丈夫立刻哀求道,“今日下雨路滑,我家娘子摔倒,身下见了红,请小姐相救,送我们至城内医馆,晚了我家娘子恐怕性命难保……”

    望着雨中夫妇,浅碧为难道,“可是我们小姐尚在闺中,还是待嫁之身,怎么能……”

    “救人要紧。”沈骊珠当机立断,“浅碧轻红,我们下车。陈叔,你即刻送这位公子和夫人到城中回春堂。”

    二婢一人为骊珠撑伞,一人扶骊珠下了车,那辆干净华贵的马车被让了出来,那男子感激涕零,将自己的妻子抱了上去。

    泥泞和血水立刻弄脏了车厢里铺着的白色裘毯。

    男子惶恐道,“当真是对不住,弄脏了您的马车,我与娘子都是农户,恐怕难以偿还……”

    “无妨。”沈骊珠想了想,取下腰间锦袋,“回春堂虽有妙手,但事出突然,公子却未必带足银钱,这些且先拿去用吧。”

    说罢,沈骊珠让陈叔赶车,不得有一刻耽搁,将夫妻俩送至京中回春堂。

    “这是命令。”沈骊珠语气虽柔,却不容反驳。

    陈叔咬咬牙应了。

    但……

    “我们现在可不怎么办呀,太子殿下还等着您呢,小姐。”浅碧哭丧着个小脸道。

    轻红替骊珠撑着伞,望着永安侯府的马车远去,也叹了口气。

    春风小筑离此起码还有一二里地,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还有漫天的风雨。

    她们是奴婢,倒没什么,但小姐是贵女,千金之躯。

    沈骊珠却反过来安慰二女,道:“没关系的,我们还有伞嘛,而且那对夫妻比我们更需要马车,难道要我为了更快的见到殿下,去罔顾一条鲜活的性命吗?”

    “我做不到。”

    “而且,那也是殿下的子民,不是吗?”

    马车已经远得看不见了,她眨了眨眼,弯起唇笑道,“我还没有试过在雨中赶路呢,应该也是别有一番意趣,浅碧轻红,我们走吧。”

    三人,两把纸伞。

    往春风小筑走去。

    一路泥泞,抵达时难免弄脏了衣裙。

    春风小筑建在湖心,四面临水,轻纱遮掩。

    浅碧轻红被留在岸上,沈骊珠登上小船。

    “殿下只请骊珠小姐一人上去。”

    撑着伞,坐在小船里,水面如碧,薄雾缭绕,如置身仙境。

    很美。

    那湖心亭里的男子,一袭华衣,容色俊美,煮茶弈棋,端是风雅。

    而对比之下,沈骊珠却衣裙尽湿,甚至裙摆沾染泥泞与血迹,真是好不狼狈。

    沈骊珠抿唇,心里并不如何自惭形秽,今日救了那位临盆的娘子,她不后悔,只是但愿太子殿下勿怪她失礼才好。

    “臣女沈骊珠,参见殿下。”哪怕这样衣裙不整的面见储君已是失礼,但该有的礼节,沈骊珠也并不会少。

    李延玺抬起眉眼,见到女子一身狼狈,半是慵懒半是轻嘲地笑了声,问道:“怎么,孤的未来太子妃是从西荒大泽逃难至此的吗?”

    年少时的太子,真的就是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的性格。

    这位沈小姐是宫中贵妃的亲侄女,昔日他见都懒得见一眼,如今因着身体里的那个人,却选了她做自己的太子妃。

    圣旨已下,还是“他”亲自求来的,他只能被迫接受。

    顾忌着那人留在纸上的话,李延玺心中的不满与戾气已经是有所收敛,从言语间却到底还是忍不住泄露出那么一丝毒舌。

    沈骊珠被太子轻嘲的笑,弄得脸上一红。

    她并无解释或宣扬在路上救了一对夫妻的事,“让殿下久等,与在殿下面前失仪,是骊珠之过,请殿下责罚。”

    骊珠这样说,却是惹得年少的太子不禁多看了她一眼,漫不经心地问,“你为什么不跟孤解释,是你将自己的马车让给了一个快要临盆的妇人,所以才迟了约定的时辰?”

    “殿下……怎么会知道?”

    少女漂亮的眸子倏地睁圆了,让李延玺突然想到自己幼时在东宫里养过的一只狸奴。

    那只狸奴也生着这样一双乌黑水灵的眼。

    李延玺舌尖忽地顶了下后齿,语气矜傲道:“在大晋京城,天子脚下,还没有什么事是孤不知道的。”

    “嗯,所以为什么不说,回答孤。”

    沈骊珠香腮如雪,长睫如黛,道:“因为……”

    “错了就是错了啊。”

    “不管什么原因,总归是失约于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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