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138章 恢复能力再升级
    刘畅将獠牙整根刺入后,迅速拔出,并且拉远和雄狮的距离。

    他脸上被雄狮的利爪划出了五六道深可见骨的血痕,血糊糊一片,疼的四肢发颤。

    雄狮那边在地上打了个滚,强忍住疼痛起身。

    它身躯发颤的更厉害,身上的力气迅速流失,看向刘畅的眼神带着几分恐惧和疑惑。

    怎么会有这么强大的疣猪!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雄狮腹部下方的地面上,积累了一大摊鲜血。

    它的四肢已经支撑不住它的身体,终于撑不住,趴倒在地上。

    刘畅缓缓朝着雄狮走去。

    吼!

    雄狮发出最后一声怒吼,只是它已经没有力气,发出的声音没有半分威严。

    最后时刻,它感觉眼皮越来越沉重,合上眼皮。

    就此,雄狮殒命。

    呼!

    刘畅站在雄狮面前,吐出一口带着血腥味的浊气。

    这一战,终究还是他赢了!

    刘畅转身朝着临时避难洞穴走去。

    哼哼!

    来到洞穴出入口,刘畅看到疣猪妈妈的鼻子和一对獠牙,哼哼两声。

    疣猪妈妈伸出头,看到外面的刘畅,同样哼哼两声,似乎在询问雄狮去哪里了。

    也可能是在关切刘畅脸上的伤势。

    刘畅伸出蹄子,指了指不远处。

    疣猪妈妈吓的缩回洞穴。

    很快,它又露出头,继续哼哼。

    没等到刘畅的回应,疣猪妈妈走出洞穴。

    看到躺在地上的雄狮,它一脸不敢置信。

    疣猪三拉也从洞穴中走出来,三猪瞪大了眼睛,看看地上的雄狮,又看看刘畅。

    它们知道刘畅非常厉害,在外面干了不少打家劫舍的买卖。

    可万万想不到,刘畅居然能单挑雄狮。

    它们四只猪在一起,遇到雄狮只能躲在洞穴里面防御。

    刘畅一只猪把雄狮直接宰了。

    那可是雄狮啊。

    刘畅哼哼几声,示意族群成员跟上自己。

    天色渐黑,再不回去族群洞穴,可能会碰上晚上出来狩猎的食肉族群。

    旱季最后一段时间,食肉动物都要饿疯了,碰上什么事都不稀奇。

    疣猪妈妈快速跑到刘畅身边,伸出舌头舔舐刘畅背面和大脸上血糊糊的伤口。

    疣猪三拉反应过来,学着疣猪妈妈的动作。

    刘畅没有阻止它们。

    单杀雄狮,解救族群成员,这么沉甸甸的功劳,值得族群成员献上最隆重的待遇。

    等众猪舔舐完事,刘畅低头,用脸在雄狮茂盛的鬃毛上蹭了蹭,再用獠牙穿透雄狮的颈脖,从它鼻孔里面穿出。

    他拖动着雄狮朝着族群洞穴的方向走去。

    疣猪族群成员暗暗咂舌。

    悄咪咪拉远了一点和刘畅的距离。

    面对一头随时能够击杀自己的存在,任何动物心里都会犯怵。

    哪怕是刘畅,也会和大象犀牛长颈鹿这些动物保持安全距离。

    即便对方没有攻击他的欲望。

    路上,刘畅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

    自己是不是也染上了疣老汉的坏毛病,变成了招狮体质。

    他已经在旱季时期,杀了三只雄狮了。

    除了第一头亚成年雄狮是他主动引诱来的。

    另外两头雄狮都是意外碰上。

    换做其他的普通成年雄性疣猪,大概率碰上那头老年雄狮就被嘎了。

    也就是他,战斗能力非凡,才能反杀对手。

    想了想,刘畅觉得不是自己体质的问题。

    水草丰盛的时候,雄狮懒得狩猎疣猪这类具有比较强攻击性的动物。

    旱季末期,哪怕是顶级猎食者也饿的头晕眼花,疣猪块头大,自然成为了雄狮眼里的香饽饽。

    所以他才能连续两次碰上外出猎食的流浪雄狮。

    带着众猪来到距离族群洞穴两百米的位置,刘畅哼哼两声,示意族群成员先回去。

    他还得藏尸。

    看着族群成员进入洞穴,刘畅提步朝着自己北边的洞穴跑去。

    獠牙上挂着一头雄狮,奔跑起来,拉动刘畅脸上的伤口。

    背部的伤口也隐隐作痛。

    刘畅面不改色。

    两次激发血战到底状态的伤势,疼的他几乎晕厥过去。

    眼前这点伤口,对他来说属于洒洒水。

    顶多三天就能痊愈。

    藏好雄狮身躯后,刘畅回到族群洞穴。

    尽管身上多处血肉模糊,他也没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继续在洞穴门口练习步法。

    在旱季结束前,必须彻底掌握飞蓬步。

    这样在雨季时期,才能有足够的自保能力,全力投入撼山诀的修炼中。

    刘畅决定在即将到来的雨季,打响自己草原第一金腰带的名声,管他妈什么狮群鬣狗群,统统给猪爷爷闪开。

    隐忍发展没有前途,干就完了。

    两小时后,刘畅进入洞穴中休息。

    族群成员自动给他留了一片最大的休息位置。

    翌日一早。

    刘畅醒来。

    先检查自己的伤势。

    背部被雄狮划出来的几条血痕,已经结出了一层血痂。

    脸上的血痕同样如此。

    ‘我的恢复能力更强大了。’

    刘畅暗暗惊诧。

    仅仅一晚上伤口就能长痂,意味着到今天晚上,血痂脱落,伤口表面愈合,会有新生长出来的嫩肉。

    明天他就能恢复正常状态。

    刘畅心中微喜,身体愈合速度加快对他来说是好事。

    带着族群成员来到觅食点,刘畅朝着自己北边的洞穴跑去。

    血痂处传来轻微的刺痛与撕裂感,让他不敢跑快。

    进食之后,刘畅在疣猪领地内瞎溜达,反正他现在无法外出狩猎,干脆扫一扫领地内的小玩意。

    刘畅的收获不错,早上碰到了一只田鼠一只蹄兔。

    直接一蹄子送它们上西天。

    一天很快过去。

    晚上,刘畅在族群洞穴外面练习飞蓬步。

    等他练完,身上的血痂已经脱落,露出新生长出来的灰白色皮层。

    刘畅很满意。

    第二天他去北边洞穴进食,路上特意试了一下自己奔跑的状态。

    正常奔跑,伤口处传来的疼痛感几乎可以忽略。

    启动狂猛版v8发动机,还是会有比较明显的痛感,仿佛伤口要被拉的裂开一般。

    伤口表面愈合了,里面的血肉还需要一点时间重新粘结在一起。

    接下来几天,刘畅花费小部分时间陪同族群成员,除了进食,其他时间通通放在练习飞蓬步身上。

    一周时间很快过去。

    刘畅叼着雄狮残骸走出自己北边的洞穴。

    ‘又得出去狩猎了。’

    ‘哎呀,啥时候能过上躺着不动就有人送肉过来的生活?’

    刘畅抿了抿嘴,朝着自己选定的方向,大步奔驰。

    又是为了混口饭吃,操劳奔波的一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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