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139章 最好的猎物
    旱季末期,草原那叫一个万物凋零。

    刘畅跑出二十多公里路,愣是没发现值得自己出手的猎物。

    他狩猎也是有要求的。

    低于五斤以下的猎物,都懒得杀。

    继续跑出十多公里,还是没能遇到猎物,刘畅都恼了。

    这条直线上的动物都跑哪里去了。

    他还不信了,这么大个草原,就碰不上能吃的玩意。

    继续跑出十多公里,刘畅发现自己已经跑到了河流的上游区域。

    他自己都气笑了。

    这破逼草原,真踏马贫瘠啊。

    以往他找准一个方向奔跑,运气好跑个十多公里就能有收获。

    运气差点,跑个二三十公里也能混到饭吃。

    今天他已经足足跑出五十多公里。

    嘿,就是没有。

    刘畅是个不信邪的猪,他继续沿着既定的方向奔跑。

    愣是不信这条路上啥玩意都没有。

    又跑出十多公里,刘畅停下脚步。

    倒不是碰上了适合的猎物,而是他在空气中闻到了鬣狗的味道。

    这股气味斑驳,显然不止一只鬣狗在风吹过来的方向。

    要是之前,刘畅直接绕路或者掉头。

    现在的他艺高猪胆大,小碎步朝着鬣狗的方向接近。

    看看草原老二组团在干什么坏事。

    随着距离的拉近,鬣狗身上的气味越发浓郁。

    刘畅看到了两百米开外的鬣狗群。

    除了鬣狗,还有一只躺在泥沼里面的巨型河马,真正物理意义上的巨型河马。

    鬣狗在河马面前,就像田园犬在人类面前那般大小。

    ‘我去,身躯呈现巨人观的河马。’

    刘畅微微惊讶,随即心里腹诽,又让鬣老二混到了一餐。

    巨人观是动物死去多时,身体呈现的一种变化现象。

    大量细菌在动物体内疯狂繁衍,使得动物身体呈现充气膨胀,眼睛突出,像是打了气一般的变化。

    说实在的,这玩意送给刘畅吃,他都不敢下嘴。

    一是恶心,呈现巨人观的身躯已经处于高度腐烂状态。

    二是危险,巨人观动物体内充满了密封的气体,随着细菌繁衍,气体越发庞大。

    等到动物身躯无法容纳高度压缩的气体,就会炸开。

    刘畅眼瞅着这头河马的身躯,已经膨胀到巨人观的后期。

    要是没有鬣老二过来,再膨胀个几天,说不定就炸了。

    现在鬣老二发现了宝贝,准备开餐,大概率会导致河马身躯提前炸开。

    刘畅饶有兴趣的看着。

    七八只鬣狗呜哇呜哇叫着,两只鬣狗跳到河马仰起的肚皮上,踩着松软的腐肉,兴奋的挑选自己下嘴的地方。

    还有两只鬣狗已经在河马屁股处开掏。

    虽然河马已经死了,不会反抗,但鬣狗还是遵循自己的传统开餐方式,从掏肛开始。

    一只鬣狗咬住河马高度腐烂的荔枝,甩头扯下。

    刘畅看到一串绿色的气体从破洞口冒出,不由咧了咧嘴,眼神中多了几分期待。

    因为,河马的身躯马上就要炸啦。

    另外一只鬣狗咬住河马的屁股,往后拖动。

    松软的肉块轻松撕扯下来。

    没等这只鬣狗把嘴里的腐肉吞进肚里。

    boo!

    巨大的河马身躯发出一声闷响,整个炸开。

    爆炸产生的震荡,把两只站在河马肚皮上的鬣狗掀飞。

    另外两只待在河马屁股处的鬣狗,更是被崩了一身绿不拉几的玩意。

    顿时臭气熏天。

    呜哇呜哇!

    鬣狗群发出惊慌的叫声,纷纷后退,聚拢在一起。

    巨人观爆炸威力并不大,生化伤害远超物理伤害。

    几只被崩了一身腐烂物质的鬣狗,明显被其他鬣狗嫌弃,都不愿意跟它们站在一起。

    等候了一会,确认河马尸体没有什么变动,几只鬣狗纷纷上前,继续大快朵颐。

    刘畅看鬣狗群吃腐肉,像是吃豆腐渣似的,一阵反胃,赶紧跑远。

    ‘太恶心了。’

    ‘我踏马宁可啃草根也不吃。’

    刘畅跑出一段距离,心里还膈应的慌。

    也就是鬣老二这货,不嫌弃巨人观的身躯,也不怕高度腐烂尸体上的细菌,确实是大草原上无情的干饭机器。

    要是没有它们,草原上都得产生瘟疫。

    说来也怪,偏离了方向之后,刘畅跑出两公里不到,就遇到了梦寐以求的好猎物。

    四只体型巨大的鸵鸟,带着一群小号鸵鸟,在草地上觅食。

    ‘正所谓穷则变,变则通。’

    ‘之前我就是太死脑筋了,要是没有刚才那一群鬣老二帮我改变方向,我上哪儿找这一群鸵鸟啊。’

    刘畅激动的眼泪汪汪。

    鸵鸟是草原上的大型食草动物,虽然名字带一个鸟字,实际上这货早就失去了飞翔能力,保留的一对翅膀中看不中用。

    能够飞翔的鸟类,大部分都是毛多肉少,体态轻盈。

    成年鸵鸟足足有两百多斤,能飞起来才是见鬼了。

    两百多斤对于刘畅来说,属于非常棒的体重。

    太重了他不好杀,杀了也不好带走。

    太轻了不够他吃很长时间。

    最关键的是,鸵鸟好杀。

    它的攻击方式是用自己强壮的脚趾踢对方。

    刘畅最喜欢这种攻击方式单一的动物。

    六百斤的皮鞋老六他都能单杀,打鸵鸟还不跟玩一样。

    四只鸵鸟加起来得有一吨重,要是能把这些鸵鸟全部收入囊中,完全足够他度过旱季。

    ‘哎,没想到我的旱季挑战就这么平平无奇的结束了。’

    ‘也没有多难嘛。’

    刘畅内心凡尔赛十足的碎碎念,悄咪咪朝着鸵鸟的方向摸去。

    四只鸵鸟带着十来只小鸵鸟,他没有贸然冲出去直接进攻。

    单对单战斗才是最适合他的战斗方式。

    被鸵鸟群围攻,他也有危险。

    被鸵鸟踢死倒是不至于,可谁也不想让鸵鸟踢几脚嘛。

    等距离足够近时,刘畅猛地朝着鸵鸟群冲去。

    他的目标是鸵鸟幼崽。

    咚咚咚!

    蹄子踩在地面发出声响,是最好的示警器。

    四只成年鸵鸟看到刘畅冲来,其中一只体型最为高大的鸵鸟毫不畏惧,一马当先朝着刘畅冲去。

    别看鸵鸟长的大个,看着跟傻大个似的,实际上它们的奔跑速度并不慢。

    另外还有一只成年鸵鸟,辅佐在鸵鸟大佬边上,一起对刘畅发起冲击。

    剩下两只鸵鸟负责保护鸵小宝。

    刘畅和鸵鸟的距离拉近到十米左右,猛的掉头往外跑。

    他佯装进攻鸵小宝,是为了拉成年鸵鸟的仇恨,让后者追击自己。

    只要有成年鸵鸟追自己,和另外三只鸵鸟拉开距离,就是刘畅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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