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都市小说 > 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 第140章 轻松狩猎鸵鸟
    啪啪啪!

    鸵鸟宽阔的脚趾踩在地面上,发出啪啪声响。

    两只鸵鸟冲着刘畅紧追不舍,并没有分散。

    ‘嘿,这玩意还挺机警。’

    刘畅听着身后的脚步声,知道这两只鸵鸟一起行动,要是他跑远,它俩大概率一起停下来。

    当即,他决定给鸵鸟家族再添一把火。

    跑出四五百米后,刘畅猛的转向,启动狂猛版v8发动机,朝着鸵小宝的方向冲去。

    身后的两只鸵鸟立马加快速度,朝着刘畅追击。

    刘畅的巅峰时速能拉到七十,鸵鸟只能在他屁股后面吃灰。

    守护鸵小宝的两只成年鸵鸟不敢上前驱逐刘畅,怕他又来一次转向穿插,只能把鸵小宝保护在身后。

    眼看距离越来越近,刘畅故意发出一阵桀桀桀的狂笑声。

    十来只鸵小宝吓的瑟瑟发抖,有鸵小宝受不住惊吓,转身逃跑。

    刘畅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大部分动物在面对猎食者时,因为恐惧害怕的情绪,无法做出最明智的决策。

    之前刘畅拦住落单鬣狗那一战,翠花以及疣猪三拉纷纷跑路,一样的道理。

    鸵小宝并不比疣猪聪明多少。

    原本有两只成年鸵鸟保护,刘畅想要击杀鸵小宝,必须绕过两只成年鸵鸟。

    现在有几只鸵小宝逃跑,主动跑出了成年鸵鸟划出的保护圈。

    刘畅立马转向,朝着逃跑的鸵小宝跑去。

    两只成年鸵鸟想要保护逃跑的鸵小宝,又放不下身后的鸵小宝,只能发出呜呜的闷声。

    鸵鸟不会鸣叫,它们发声的时候,脖子会迅速充气变的粗大,然后发声。

    刘畅不管身后追击自己的鸵鸟,更不理会保护鸵小宝的鸵鸟,瞄准自己的目标,迅速接近。

    鸵小宝的速度并不快。

    十秒钟不到,刘畅冲到一只鸵小宝面前,一蹄子踢飞。

    鸵小宝还没落地,刘畅张开嘴咬住,速度不减,火速逃跑。

    追击的两只鸵鸟同样发出愤怒的呜呜闷声,紧紧咬在刘畅屁股后面。

    刘畅特意放慢速度,给鸵鸟一种‘我再加把劲,这逼就不行了’的感觉。

    两只鸵鸟追着刘畅跑出将近一公里,还没有放弃。

    刘畅回头瞟了一眼,心想仇恨是拉够了,该怎么把这两货分开。

    ‘草,我一打二妥妥的,直接干就完了。’

    刘畅很快改变想法。

    身后两只鸵鸟,他杀一只放一只不就行了。

    倒不是他慈悲为怀,主要是一次杀两只,他短时间内吃不完。

    纯属浪费。

    刘畅停下脚步,松开嘴。

    啪嗒一声,鸵小宝掉在地上。

    体型最大的成年鸵鸟,愤怒的冲到刘畅身前,提起脚趾就是一记猛蹬。

    鸵鸟的猛蹬不如长颈鹿,但威力不小。

    毕竟是体重两百多斤的大型生物。

    刘畅灵巧闪避开来,一记铁山靠顶在鸵鸟长长的脚趾上。

    鸵鸟纹丝不动,转身又是一记猛蹬。

    刘畅迅速后撤,掂量了一下自己的小短腿,再看鸵鸟粗壮的脚趾。

    他明智的放弃了施展蹄子猛蹬的招数。

    另外一只鸵鸟也提起脚趾,对着刘畅踢去。

    连续几次闪避后,刘畅来到体型最大的鸵鸟侧方,脑袋一甩。

    锋利的獠牙如同长剑,直接穿透鸵鸟脚趾厚厚的皮层,继续深入,又穿透脚趾内的骨头,从另外一侧贯穿而出。

    呜!

    呜!

    鸵鸟发出痛苦的大叫。

    一击得手,刘畅快速拔出獠牙,拉开和鸵鸟的距离。

    鸵鸟用单根脚趾站立,另外一只脚趾血淋淋,疼的它不敢落在地上。

    另外一只鸵鸟吓了一跳,恐惧刘畅的可怕战斗力,又想保护受伤的鸵鸟首领,陷入两难中。

    ‘果然好杀。’

    刘畅嘴角咧开,露出一丝狞笑。

    他猛的提速,朝着鸵鸟冲去。

    鸵鸟发出惊慌的呜呜声,想要逃跑。

    但脚趾被洞穿,别说逃跑,就算轻轻落在地上站立,都让它犹如割肉一般疼痛。

    单脚趾站立的鸵鸟,在刘畅眼里和一大块肉没有区别。

    他径直冲到鸵鸟侧方,再次甩头。

    獠牙洞穿鸵鸟仅剩的一只好脚趾。

    两只脚趾被洞穿,鸵鸟倒在地上,发出痛苦的嚎叫。

    另外一只鸵鸟直接崩溃了,转身逃跑。

    正合刘畅的心意。

    他已经收获了一只鸵鸟,击杀另外一只,对他来说没有意义。

    不如作为储备粮先放着。

    看着地上痛苦不已的鸵鸟,刘畅心善,见不得它太过痛苦,上前想要给鸵鸟提供帮助。

    没想到鸵鸟不识好歹,强行提起脑袋,想要攻击刘畅。

    啊哒!

    刘畅一记飞踢,蹄子踢在鸵鸟粗壮的喉咙上。

    鸵鸟脑袋倒在地上,连呜呜声都发不出来。

    ‘忍一忍,很快的。’

    刘畅哼哼两声,獠牙刺入鸵鸟的喉咙。

    鸵鸟呼吸困难,身躯不自觉的挣扎,抽搐,很快失去声息。

    刘畅嘴里叼着鸵小宝,獠牙上挂着鸵鸟的颈脖,寻找附近的洞穴。

    他不可能拖着两百多斤的鸵鸟跑六十多公里回去,那样太累了,而且路上不安全。

    旱季末期,野狗群,鬣狗群,狮群都在疯狂寻找食物。

    一头两百多斤重的鸵鸟,足以让食肉族群豁出身家性命和他血战到底。

    刘畅倒不怕它们,主要是不想给自己找麻烦。

    寻觅了七八分钟,刘畅找到一处洞穴,拖着成年鸵鸟进入洞穴内。

    先从鸵小宝吃起。

    鸵小宝看着小,实际上也有三十多斤的体重。

    足够刘畅饱腹一顿。

    至于身躯庞大的成年鸵鸟,刘畅慢慢吃就是。

    甚至他想着把自己的短刀取来,把鸵鸟切成一块块的肉,分三四次运回去。

    想了想,刘畅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六十多公里太远了。

    跑一趟得一个小时出头,来回一趟就是两个小时。

    而且接下来他还得狩猎鸵鸟族群,不如直接使用这个临时洞穴,等鸵鸟肉吃完,旱季也该结束了。

    下午时候,刘畅啃食了一顿鸵鸟肉,随后他把洞穴用枯黄的杂草盖住。

    回去族群那边。

    接下来好几天,刘畅都在两边洞穴之间往返。

    早上进食之后,他便在地面上练习功法,中午在临时洞穴中休息。

    回族群之前,再吃一顿。

    让自己进食和练功的效率最高。

    一周时间充实的流失。

    刘畅拖着鸵鸟残骸走出洞穴,走了五六百米才丢在地上。

    那个临时洞穴他还有用,不想把残骸丢在边上,引来食腐动物。

    沿着记忆中标记的位置,刘畅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鸵鸟之前活动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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