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翊也不惊讶。
这摘星楼本就是怒潮帮的产业,自己这一副欲要打马出走的架势,自有人通知纪丛云。
“感觉?”
“很有趣。”
“像是在听别人的故事,最后恍然发现,自己竟然就是故事里的人。”
纪丛云朗声大笑:
“确实如此。”
他是麒麟榜的前辈,自是深有感触。
纪丛云于沈翊对面落座。
“这么快就要启程,仓促之下,我也没来得及准备什么东西送你。”
“咱们江湖人风里来,雨里去,太多东西行动不便,我便送你一个酒葫芦吧。”
说罢。
纪丛云不知从哪儿掏出一个白玉般的葫芦,大概有一个巴掌那么大。
通体玉白,有晶莹剔透的光泽。
相比之下,纪丛云自己腰间的酒壶,那就是一个牛皮制成的水袋而已,粗犷不堪。
沈翊有些错愕。
下意识抬手。
接过纪丛云已经递到眼前的玉葫芦。
入手,这葫芦表面触感细腻,有一种微微冰凉的之意,仿佛在源源不断散发寒气。
沈翊眉头一挑。
稀罕物件。
纪丛云温润豪爽的声音也随之而来。
“这是极北寒玉所制,会源源不断散发寒气,我当年偶然得了一小块,便请工匠打造成这酒葫芦,帮主还因此大骂我暴殄天物,见一次就唠叨一次,后来我干脆藏起不用。”
“我们帮主粗鄙,只知牛饮豪饮,不懂我这酒葫芦个中妙用。我这酒壶,任何酒存入其中,不仅能有冰镇清冽的口感,而且存放越久,便越是醇厚。”
“如今既是给你践行,我就干脆把这物件送给你,也算是不使宝物蒙尘,物尽其用。”
沈翊哑然,对一个酒鬼来说,这确实是一件不可多得的宝物。
他虽不是贪杯之人。
但是偶尔小酌,倒也不失江湖意气之风。
他摇了摇酒葫,里面已是满满当当:
“明月醉?”
纪丛云颔首笑道:
“已经装满了。”
“这葫芦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小了。”
“装满也只够我一两天的量。”
沈翊笑了笑,纪丛云一两天的量,却是够他喝很长一阵子的。
他也不推辞。
将这玉葫芦别在腰间,扬手抱拳:
“多谢纪首座赠礼。”
“在下身无长物,便预祝怒潮大破巨鲸,不日凯旋。”
纪丛云乐呵呵一笑道:
“借你吉言。”
沈翊说罢,便站起了身来。
“既如此,我这便出发了,若是见到老秦,也劳烦纪首座帮我带句问候。”
“这倒是没问题。”
“只是……”
纪丛云面带诧异之色:
“你不等阿月姑娘同行?”
沈翊笑道:
“不等了。”
“我这一路定会有麻烦上门。”
“少不得血雨腥风,她跟我一道,说不得还会遇到一些危险。”
纪丛云欲言又止。
沈翊既然发话了,想必已是深思熟虑过的,便没有再追问,他说道:
“知道你性子急。”
“我已经让人给你备了一匹好马。”
纪丛云引着沈翊走出摘星楼。
但见一匹膘肥体硕的黑马,正在街上昂扬而立,它通体漆黑如墨,不染杂尘,只有四蹄毛发如雪般纯白,看起来甚是神骏,纪丛云乐呵呵笑道:
“乌云踏雪,可日行千里。”
“着你代步。”
这下沈翊真的有些受宠若惊,纪丛云这又送酒葫,又送马的,实在过于慷慨。
纪丛云看出沈翊的心思,解释道:
“酒葫是我个人心意。”
“这宝马嘛,就是我们帮主的吩咐了。”
“说白了,就是怒潮帮想和你交好,所以送你的见面礼,说来说去,对于咱们走江湖的来说,都是身外之物罢了。”
纪丛云说的也是,他自东郡一路走来,为了方便行事,不知换了多少匹马。
也不知这一匹能陪他走到哪儿。
他旋即抱拳:
“那就代我谢过贵帮主了。”
“好说。”
沈翊足尖一点,身形凌空而起。
轻飘飘落在马背上。
好马性子都烈,黑马倏一感到陌生人的气息,便要昂首扬威,蹄踏而起。
然而,骤然间。
一股如山岳沉重的威压轰然而落。
就在它势起的刹那,重重压在其身,黑马一个踉跄,差点儿跪倒在地上。
然而这股沉重的压力却是缓缓减轻,进而宛如退潮浪涌般,收束回沈翊的体内。
黑马这才恍然明白。
它背上这个可不是好惹的。
当即乖顺嘶鸣一声,不敢造次。
沈翊抱拳,长声道:
“山高水长,纪首座咱们后会有期。”
纪丛云站在阶前,颔首相送:
“后会有期。”
沈翊一夹马腿,马蹄阵阵。
很快便消失在远处。
纪丛云目送他离去,之后却并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又折身回到摘星楼。
只是回去一看。
那几桌江湖人却是皆已经离开,只是桌子上的饭菜酒水有的还未动。
可见行色匆忙。
其实也无怪这些江湖客。
试想一下你和朋友正在对着一名杀人盈野,官府通缉的要犯,大肆评头论足。
最后发现,这人就坐在你们身边吃酒,还全程听到了你们口嗨的对话。
这不当场将人给吓死。
故而,当纪丛云那标志性的蓝衫竹鞘打扮,坐到沈翊对面。
一众江湖客便生出一种不妙之感。
再看沈翊的模样。
左刀右剑,面容冷峻,气势凌厉,一看便并非常人。
一众人听着纪丛云和沈翊断续传来的对话,心里更是渐渐失去了温度。
这人,好像就是沈翊!
那个行事无端,杀孽累累的狂刀沈翊!
如此凶名在外,便如一种无形的威势笼罩众人,他们哪还来得及分辨刚刚的对话,究竟有没有哪句不得当。
只顾着心中恐惧,身体也尽皆抖成筛子,只求沈翊看不到他们。
好在到了最后,沈翊貌似确实也没有看到他们,或者根本懒得理他们。
而是和纪丛云直接离去了。
他们便赶紧收拾东西。
让店小二引路,从摘星楼后门溜走了。
毕竟,闲侃口嗨是一回事,真要论起来,没几个人想再碰到沈翊这个煞星。
纪丛云微微一笑。
又坐回了刚刚的桌子。
随手取下腰间的酒壶,咕咚咕咚灌了一口。
门外忽然传来一阵黄鹂般的悦耳歌声。
阿月一袭水蓝衣裙,手上拎着大包小包,嘴里哼着彩南郡小调走进门来。
她手腕,脚腕依旧是环珮叮当,只不过却没有戴那顶银饰繁复的银冠。
整体看去,已经像是中原姑娘的打扮,却又多了一种异域风情,显得更为明艳动人。
阿月余光瞥见纪丛云。
停下了哼着的小曲。
“纪大哥,沈翊呢?”
“还没起床嘛,太阳都晒屁股了。”
纪丛云灌了一口酒,微微一笑:
“他已经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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