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仙城的第二晚,又将是一轮新的劣者淘汰制,但今日规则稍稍有些变动,佩戴铃铛者需在天亮之前找出藏匿在各地的所有“猎物”,反之全员出局。
俗称,大型躲猫猫游戏。
有点可爱,但也有点刺激。
特别是在昨晚经历了非人阵营大屠杀后,捉迷藏什么的就显得很温馨了。
今晚的“猎人”似乎是随机性的,而“猎物”一旦躲好便不能再更换位置,需硬生生熬过六个时辰。原以为睡一觉就好,可环绕四周的铃铛声和识海里不断有同伴淘汰的提示,都深深刺激着自己的神经。这样一看,“猎人”要比“猎物”更有优势。
南初七没有铃铛,但他倒不怎么怕,毕竟藏在世子府里呢,居然没一个人进来寻找,果然这就是主角的魅力么?
只要今晚在府上苟好不被发现,到第二天将是一大批人淘汰出局。
他大胆一点,又趁老庙祝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找姜云清。
白日里这些人因身份限制陷入沉睡,为了水龙之夜,他们干脆就在府上排演,哔哔哔地吹唢呐、噔噔噔地弹琵琶。岑世子抱怨了好多次,说他们真的巨吵,大晚上扰民。
主要是岑世子和阮姑娘忙着吵架,有了老庙祝的加入后,二人都听不见彼此的声音了。
连孙霄娘都觉得,这老逼登很强。
老庙祝凭一己之力,让整座世子府在他面前,被硬控每一天。
可想而知,南初七想见姜云清一次都很难。
姜云清沉睡了一整天,所以不知道外面又发生了什么,消息有点脱轨了。
南初七坐在床边给他喂水,突然觉得还是竹舍好,起码白天也能在屋里走动。
从这个角度,刚好能把猫耳和锁骨尽收眼底,还有姜云清垂眸喝水的动作。南初七目不斜视,心却跟着飘了一点,此情此景莫名想到了昨天的洗澡。
记得那会儿他连哄带骗地塞进了两根手指,结果把人疼得不行。虽有热水浇灌,但初次扩张实在难受,所以当他想伸入第三根时,被及时喊停了,甚至澡都没能洗完。
现在想想还挺遗憾。
南初七抬起手指,轻轻戳了戳姜云清毛茸茸的尾巴,“宝宝,你是个可爱的猫猫。”
这话术他总是对胖胖用。
姜云清果然呛到了,在他怀里连连咳嗽着,身子一阵颤抖。刚想说点什么,南初七俯身舔去了他嘴边遗留的水珠,他便没来得及开口。
南初七轻拍他的后背帮他顺气,一时云游天外。这就是河仙城其中之一的魅力,在房事上,人性与兽欲得到完美的中和,胶漆相投也不是什么很羞耻的东西,一切全凭水到渠成罢了。
耽于美色而畏于礼节,既猥鄙而又迂腐。南初七学了点新技能,他问姜云清想不想试试。
姜云清既没拒绝也没说好,他眉目清逸,略微低眸望向某处,端坐着任由南初七摘去头上的发冠。因两人都心知肚明,这些动作便实在有些涩情了。方见南初七的手指绕过发带尾尖,束带一散,墨发就如绸缎般垂在身后,衬得人易碎易灭,好一张颓倦美人面。
很奇怪啊,姜云清明明就是一个无趣至极、情感迟钝,也不爱说话的人,怎么能这么吸引别人呢?就像哪怕是一座平静寡淡的湖,也忍不住想在上面激起浪花。
南初七将几缕碎发别至他耳后,便又蹲在床边,眼里好似盛了一碗春日烈酒,胜在气氛和趣味,学着书上说:“若哥哥瞧我一眼,我不信你两眼空空。”
他有虎牙,因此笑时好看,也擅长插科打诨讨哥哥开心。姜云清与他对上目光,随性淡然地回他:“我看见了,你眼睛里有我。”
那可不是,魂都要被勾走了。
南初七看起来就像一只很会顶的大型犬,突然起身拥住姜云清,吸了好长一口气。主动权归于谁已经不重要,撒娇卖乖倒是游刃有余:“哥哥,我好喜欢你!”
姜云清被扑倒前,余光瞥见他的尾巴一直晃,且一口一个哥哥的,总让自己想起了以前的日子,根本不好意思拒绝或是推开他。
南初七挺有心机,他就知道姜云清心软。
姜云清放任他的脑袋在颈边乱蹭,说好学了点新技能,怎么迟迟不见其他动作?
若是拿出以前的比对,南初七也算半个无师自通,就是下手没轻没重的,姜云清想打人……昨天从狐狸店主那回来后,带了一堆奇奇怪怪的小玩意儿,说是要和他练练房中术。
不会就多学,这似乎没有错。
何况姜云清已经体验过一回“前戏”,南初七的水平确实有那么一点提高了。
等等,他为什么要这样想。
他居然还有点期待……?
在炽热的目光之下,南初七仅仅把手插进他的墨发里,细细揉捏着挺翘的猫耳,另一只手支着额,还没开始就已陷入贤者模式,姜云清有理由怀疑他不行。
“我今天有过一桩奇遇,得到了居民的线索,说是要小心城里的茶,以及部分兽人其实是动物假扮的。”
所以“返璞归真”计划的凶手,有可能也是兽人——动物假扮的兽人。
南初七感觉这条线索没什么用啊,为什么山羊爷爷要告诉他和晏负,小心城里的茶呢?
哪里有茶,谁会煮茶?
姜云清乏了,心情像是经历了御剑飞行,忽高忽低的,就和南初七的性致一样来得快去得更快。气氛都烘托到这里来了,现在是谈这个的时候吗?给机会不中用,不想和他说话了。
据说人在极度无语的时候会突然笑一下。
南初七嗯了一声,视线落在他脸上,“哥哥笑什么?”
姜云清摇头,“没事。”
不怪南初七无用,是他忽然间觉得这动作挺温馨的,适合跟姜云清在炕上过日子。
听着大风卷过江湖的雨,藏花梅林依旧是那个霜。
然后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南初七摸了摸姜云清的耳朵。
溪柴火软蛮毡暖,我与狸奴不出门。
好奇怪啊,色欲都消失了哎。
他干脆一直倚靠在姜云清身侧,说起了一点只有两人才知道的经年旧事。
但很遗憾,他们的过去不算很美好,南初七也怕姜云清伤心,便刻意略过了与锦华峰相关的事。
可锦华峰之后,两人就一直住在红柳关,南初七赫然发现,好像也没什么可说的。
只是他今日碰见了晏负,一时有些感慨罢了。
姜云清忽地扭头看他,“如果当年没捡回你,你是不是就不用吃苦了?”
南初七可是货真价实的小少爷,谁知道命运这么捉弄人,但是幸好,也不算太难,他能认识姜云清已经很高兴了。
何况十六岁的姜云清真的有在好好养他,其实没怎么吃过苦。
南初七记性再好,也记不住儿时全部的经历,所以说到最后,竟多半是姜云清在回忆。
姜云清说,他记得。
不止记得小外甥刚刚学会走路后,就想追着南初七跑。还有南初七不小心磕掉的第一颗牙,是他们在鹿蜀山上过年,吃掉的那只铜钱饺子。
那时大家都还在,如今再回想起来,最初的那一批人,好像都已经散了。
姜云清不是个喜欢沉湎过去的人,他只是有点不甘而已。
当年说好要去做一番大事的人,怎么就这么没了。
独剩他抚念今昔,恍然若梦。
距今十五年,也确实不该抱有什么期望,扪心自问,哪里能陪一辈子呢。
不过是,年少无知罢了。
姜云清才知道,原来他和南初七之间有这么多话可以说。
“我们认识很多年了哎”这句话,一直都是南初七想说的。
姜云清没有略过红柳关,他想起来那位叫小桃的姑娘,可能南初七不记得了,他说那时候的南初七真可爱。
南初七缺失的牙齿还没有长出来,虽然和小桃姐姐不熟,但是她给他们煮面吃,所以南初七扭扭捏捏地走过来,嘟着小嘴说了一句“泥嚎”。
这件事南初七真不记得了,原来他打从小时候就很嚣张,除了天性使然,主要是姜云清养得好。现在姜云清能够心平气和地回忆,说还好有南初七傍身,主人家就心软,到处都能蹭饭,怎么都饿不死。
南初七没说,往后的很长一段日子里,大家一眼就能看出他是谁养大的小孩。
尽管仙门百家不承认,但这十五年以来,姜云清已经当了十余年的天下第一,是消逝于江湖,仍四处流传着他的故事。南初七承他之所愿,没让他蒙羞,也走上了这条路。
要知道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创,因此名士声名成毁,决于片言也。品评姜二的诗文太多,好名有,坏名也有,是非公道只在人心罢了。姜云清抛弃曾经的名字和身份,虽说是可惜,但他也能用另一种方式重回江湖。
姜云清突然问他,想不想去金陵看看。
南初七:“呃……”
“呃是什么意思?”
南初七不好说啊。秋士美是姜云清的亲爷爷,去金陵多半是为了探望亲友,但秋士美对南初七的印象不太好。
不行,这不礼貌。
南初七还想跟姜云清成亲来着,结果第一关就卡住了。
其实姜云清没有想很多,只在记忆里,除了从小修行的仙门,还记得江水春潮拍打孤城金陵的河岸,他娘带着姐姐和他走过一遍。
“金陵山川形胜,历史人事一切皆变,唯紫金山、秦淮河亘古长存。有时间我们去看看吧。”
“我会被丢进秦淮河里浸猪笼吗?”
“……不会,你想这个干什么?”
“见哥哥家长,有点紧张。”
“南初七你是心虚吧。”
“……早点睡吧宝贝,别把身体玩坏了,我还要玩呢。”南初七翻过身,掀起被子蒙头躺下。
姜云清又掀开他的被子,“我才睡了一整天,你转移话题的能力真菜。”
南初七猛地起身,接着猛地把他扑倒。果真是让姜云清经历了一次御剑飞行,两人好像不在同一个轨道上。
该涩的时候说正事,该说正事的时候来波大的。
直至天明再度沉睡前,姜云清从身到心都深深体验了回年轻的好处。
而且这是姜云清身份上的极限,不是南初七的极限,他觉得在睡着时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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