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籁小说网 > 言情小说 > 我每天都能变强一点点 > 第14章 磨刀
    霍!

    霍霍!

    霍霍!

    ……

    令人牙酸的磨刀声毫不费力地穿透了满是缝隙的破门。

    单论防御而言,这门可能在遇到难处时,一脚就会被踹碎,但好在这年头的小门小户家里都没有多少贵重物品,所以只是用来充当一下门面。

    毕竟大家都是住在村里的文明人,不是野外的走兽。

    但眼下这家人的门面是有了,可却也是真真实实地为难住了门口正在值班的两名捕快。

    毕竟磨刀时产生的那种令人牙酸的声响,太折磨人了,一般人还真遭不住。

    更何况这俩捕快还不是一般人,他俩可是是三河县巡捕司里的甲班总捕亲卫队,据说那可是天天跟着雷总捕到处跑的“精锐”。

    所以眼下这两名捕快的脸型都扭曲得不成了样子,要不是职责所在,他俩早跑了。

    “老王,咱们还要在这守多久啊?”

    马脸的瘦子虽然一耳朵一团棉花,可是那烦人的声音实在是让他想说点儿啥分分心。

    “守着呗,不比当值要舒服。”

    相较于马脸的三心二意,圆脸的老王可是尽职的多,每在门口路过一个大姑娘小媳妇,他都会用审视的目光去分析两波。

    “我说老马啊,你可专心点儿吧,昨晚院里来了那么多人杀这小捕快,他肯定是惹到了什么大人物,咱们可别再当了人家的替死鬼。”

    马脸:……

    还跟我一板一眼起来了?

    你那是在专心吗?

    我都不好意思说你!

    “什么老马,我都说多少遍了,我叫牛壮,姓牛!”

    “你给我放尊重点儿昂,不知道雷总捕可是我三表姑父家的表侄子,按辈分上论,我可是雷总捕的远房表弟。”

    老王闻言之后终于从上到下审视了一番马脸青年,他也不知道这爹到底咋想起给他起了这么个名字,就对方这形象,姓马不好吗?

    再说了,人家雷总捕要是真认你这房远房表弟,还能派你到这来干这个活?

    肯定是你小子没少在公门里宣传这关系,直接就让雷尖嘴恼得给你穿上了小鞋。

    唉,说来我老王命也是苦,怎么当初就跟你组成了搭子呢!

    但该说不说,光看脸型的话,这牛壮和雷总捕还真有几分神似。

    马脸青年,牛壮见老王终于正视了自己,他颇有一种自得之感。

    只是还不待他再吹嘘两句,轮值的另两名队里的兄弟便来了,他当即欢天喜地的拉着老王就往巡捕司赶。

    那小捕快忒不懂人情世故,保了他一夜的命,也不知道表示表示。

    唉,啥也不说了,赶紧回衙门食堂去打饭吧。

    他俩这属于是正常的执勤任务,不算是出外勤,雷表哥可是不会给他们报销饭钱的。

    当是时,院内的李泉也停止了磨刀的动作。

    梧桐树下,此时的他正眯着一只眼靠着刀柄,斜举着刀口指向明亮的天空,校起对刀刃的曲直。

    而他手里的这把刀,正是一把刃长两尺四寸,宽约两指的制式直刀。

    ……

    两军对垒,军士厮杀,大多甲胄齐全,所以军方选择武器最注重的一点便是破甲。

    但巡捕司里的捕快们多在城内执法,面对的人员主体几乎都是无甲的普通人。

    所以巡捕司配发的直刀更讲究轻便快捷……以及廉价。

    而巡捕司眼里的廉价与军方眼中的廉价又有不同。

    大乾朝全国各县巡捕司的持刀捕快总人数差不多在三十万上下,他们所耗费在装备上的银钱数目却不及同等无甲士卒的三分之一。

    这个对比还是在士卒大规模列装了长枪的前提下。

    可想而知,那直刀的质量是何等的差。

    所以说,巡捕司的捕快们最怕在追捕犯人的过程中遇到硬骨头了……

    自从李泉加入巡捕司后,他的生活里便多了两样物件,青衣短帽以及制式直刀。

    这三个月以来,青衣短帽几乎成了李泉出门在外的常服,因其颜色较深,所以脏了也不着急洗,所以他为此还特意在司里申购了两套换洗。

    可相较于制服,李泉对于制式直刀的喜爱却有限的吓人。

    古人常说好马配好鞍,宝剑赠英雄,从这一点就能读懂古人对于武器装备的执念是何等的深。

    而李泉呢?

    他虽然梳着古人的发髻,但思想上却是向往着清爽利落的短发。

    社会价值观上面的不同,让他在骨子里是很不愿意碰刀。

    说白了,生在大乾的李泉就是天生反骨——不敬鬼神,不尊权贵,不喜血勇。

    所以他只在直刀到手的第一天时拔出来过一次,之后,那柄刀便再没有出过刀鞘,更别提进行保养了。

    而三个月前,正值酷暑,空气本就潮湿,再加上三河县本身的地理环境水汽较大,所以他的直刀很快就锈迹斑斑了。

    但这直刀要是不出鞘,谁又能看得出来呢?

    直刀于他而言,不过是宛若自己门板类的门面饰物般的存在罢了。

    可现如今不行了,经过昨夜变故,一晚的思考,李泉虽然知道红楼那般的存在要想碾死自己,就像碾死一只蚂蚁没什么区别。

    但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他是一个活了两世的文化人。

    虽然再世为人,但在当下的生活里,李泉总是在否认着看到的一切。

    曾攀越过高峰,又怎能对爬上山丘产生豪情?

    但一切都改变了。

    因为山丘上的他宛若野人一般,失去了现代装备支持的他,一步踩空便意味着死亡。

    即使这方山丘的高度不及十米。

    所以李泉觉得自己必须要更积极一些了,他不能再选择躺平,否则终将有一日现实会将他吞噬殆尽。

    他再也不想陷入昨夜那般的境地,因为自大让他羞愧难当。

    也许他体内的紫色能量并不单单是双亲献祭后的祝福,也有可能是整个世界对他的期许。

    总之一夜的变故,让李泉对今后的生活有了更加清晰的规划。

    我可是有金手指的男人!

    今天强一点,明天又能强一点,我就是要这么一点一点的变得更强,直到我李某人成为世间最强的那个人。

    李泉不要任人鱼肉,与其做那案板上的鱼,他更想成为此时握在手里的刀。

    唰!

    李泉猛地一刀挥下,狠狠砍在了案板上的那条大黄鱼身上。

    大黄鱼顿时尸首分离。

    他李某人今天想吃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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