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阿间本来正在强化训练,听着这消息后,四目相视,均的脚步一软,浑身就没了力气。
正在训练的族人们都冲出去了,此地只有他们俩个。
阿里吓的脸色惨白,哆嗦着嘴唇问阿间:“阿阿阿阿瑟被抓走了!”
阿间也是吓的不轻:“对,抓走了?”
两人盯着对方看,都明白是谁做的,眼中都有着恐惧。
阿里想到昌浑那种凶残,他四肢都软了,软绵绵的没有一丝力气,哆嗦着惨白的唇:“我去告诉族长……”
然而,他刚爬出去一米,就被阿间给按住了,磨牙:“你要怎么说?说昌浑威胁我们抓阿瑟,咱们没答应,然后昌浑就自己来抓阿瑟?你觉得你这样子说,族长会相信吗?”
阿里被按在地上,头上的汗珠子滴答滴答往下掉,面上发苦,嘴唇发白:“那你说怎么办?”
“这事咱们得当做不知道。”阿间出主意,“族长对阿瑟有多疼爱,你又不是看不到?你若是这样去说,不管咱们有没有做,族长都会把罪名安在咱们头上,你信不信?”
阿里全身哆嗦着,整个人惊慌失措:“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
“对,你不知道。”阿间抓着他低喝,“你听好了,你若是说出来,咱们俩个一定得死?”
“这事只有咱们俩个人知晓,你不说我不说,谁也不知道!”
“而且,青龙部落已经很强大了,哪怕没有阿瑟,青龙部落也能吃饱喝足。”
“咱们俩什么也不知道,乖乖当奴隶,照样能吃饱喝暖,你多管闲事做什么?”
“你以为你说出来,死的是你吗?是咱们俩个人一起!”
“而且,我敢说,不管阿瑟找没找,你把这事说出来了,族人人都会逮着你就打,就如以前打你那般,狠狠的打你!”
“你信不信?”
信,阿里信!
以前那种被族人逮着就打一顿的痛苦,那是深入他骨子里让他恐惧的事。
“我……我不想再挨打!”阿里惊恐摇头,那种生不如死,生命被别人握在手心的感觉,他真的不想再重来一次。
阿间声音放软:“这就对了,不想挨打就把咱们见过昌浑的事烂在肚子里,咬死不知道,明不明白?”
“明白。”阿里语气不是很坚定。
阿间也没有再逼他,待到以后的生活越来越好,阿里他就不会把这件事说出来了。
“现在,拿上武器,咱们也要帮着去寻找阿瑟!”阿间起身,顺带着把阿里扶起,把弓箭递给他,自己拿上大黑刀,“走吧。”
阿里默默的跟上。
原始森林树木参天高大,遮天敝日的,脚下腐烂的树叶奔跑时,一脚踩上去,松软的很,
昌浑扛着萧瑟,跑的如长牙豹一般飞快。
他能拖动七八百斤的长毛猪,对于这个不到一百斤的雌性,扛在肩上,那还不是健步如飞。
特别是,他在这个原始森林里转悠了两个月,能在这里面活下来,本事可不是假的。
昌浑已经习惯了这里面的奔跑和危险,身手比在塔河部落更加矫健。
果然,人啊,还得锻炼,不然天天待在部落里,真就成了废物一个。
此时的夜风不就是废物吗?
想着自己在夜风眼皮子底下把萧瑟抢走,昌浑就高兴的想嗷嗷放声大叫,来显示他的欢悦。
只是,现在时机不对。
青龙部落的族人追来了,嗷嗷的叫喊声,把野兽们吓的往深处赶去,也是在告示他昌浑,他们青龙部落追来他来了,让他快快出来。
昌浑冷笑:“夜风,我怕你吗?我都把萧瑟抢走了,再逼着她给我建造部落,定能把部落变的比你的更好。”
哈哈哈……
想像以后快乐的生活,昌浑的嘴角怎么也压不住,脚步的速度更快。
依着他对夜风的了解,夜风那个混蛋,可以连跑一天不停歇。
所以他现在也不能停歇,他得继续奔跑,跑的时间越长,和夜风拉开的距离就更多,他和萧瑟就更安全。
奔跑中的昌浑,扯下一片树叶塞进嘴里,嚼巴着。
在青龙部落里躲了两天,一滴水没进,一片肉都没吃,肚子早已空空如也,得补充点体力。
连续跑了将近两个小时,昌浑来到他藏身长毛猪和弓箭大黑刀的地方,把萧瑟放下来,用大黑刀割下长毛猪身上的肉,直接生吃。
原始森林中的温度比外面温度要低一点,猪肉并没有坏,还是可以吃的。
昌浑吃了一大块生肉,再割了几块长毛猪肉,在肉身上用黑大刀扎一个孔,再用藤条穿过孔,把这几块长毛猪肉吊在自己腰间。
刚做好,就听到悉悉索索的声音传来。
昌浑背上弓箭,把晕迷的萧瑟扛在肩上,拿着大黑刀和长矛,飞速朝前奔去。
在他走后,一只长牙豹出现在昌浑刚才待的地方,它看着树上的长毛猪肉,迅速爬上树,吃起还剩一大半的长毛猪肉。
昌浑扛着萧瑟片刻不停留,继续朝着前方前进。
他上次被长生撵进原始森林中,掉进蟒蛇洞中,落在离蟒蛇五米远的地方,摔下去的声响,让蟒蛇动了动,却没有睁眼。
没摔伤的昌浑,吓的冷汗涔涔,紧紧的盯着蟒蛇,瞧着它动了动又继续睡,真的是憋着气不敢动。
待到蟒蛇不再动弹,他慢慢的爬出蛇洞,洞外的长生等人已经不见了。
天神给了他一次活命的机会,他看着青龙部落的方向,果断的选择往前走。
他现在回去也抗不了夜风和长生,不如先把这个原始森林巡视一翻,然后再想办法把夜风引进来杀掉。
只是,原始森林比他想像中还要大,还要凶险。
撇开冷不说,那些野兽真的是随时随地都想冲过来把他咬死去。
昌浑想到这里,呸了一声:“我在原始森林中受过的苦,定是要自你夜风身上讨回。”
“可惜啊,你夜风没骗到,倒是把萧瑟给抢到了,而这个正是我想要的。”
本来把夜风杀死去,也是为了抢萧瑟,现在这样子抢夺也更好,省得面对夜风时自己落了下乘。
对于正面扛上夜风,昌浑也不是很有把握,不然,他也不会在原始森林中来来回回折腾了两个月。
正在昌浑叨叨时,他肩上扛着的萧瑟,陡然睁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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