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田野面前,程墨强压着怒火,问道:“你们几个过分了,这么冷的天扒人家棉衣,搞不好要死人的。”田野呲笑一声,说:“那傻子怎么打都不吱声,很能扛的样子,我们就想看看他有多结实。”
程墨盯着他,也不说话,就像田野第一次见他那样,望着程墨面无表情的样子,田野心里也没底,他知道程墨学习好,是老师手心里的宝,人又长得壮实,两人的爹还是同事,他不敢,也不想招惹程墨,那可不是周围村里那些个穷小子能比的。
“那你想怎么样嘛?”田野语气明显软了。程墨说:“那套棉衣是我的,借给他穿而已,拿出来,这事就算了!”他不想跟田野纠缠,赶紧拿回衣服让那傻子穿上才是重点,在田野的交代下,程墨在学校大礼堂的角落找到了衣服,赶紧拿给邹市明穿上。望了程墨一眼,邹市明低头抽泣,看着他那怂样子,程墨也来气,骂道:“你踏马的也有这么大个子,怎么就被欺负了不敢还手,不还手就算了,你叫唤一下,叫惨点,他们也就觉得没意思了,偏你要犟着不吭声,那他们不就觉得你不服吗?”
邹市明答道:“我爸妈说,家里穷,当官的惹不起,如果被他们欺负了,就忍着,但我觉得男子汉大丈夫,挨打这点小事,我能扛住,所以就不吱声。”程墨气不打一处来,指着他鼻子喷:“男子汉?你算个球大丈夫,我看你是个没卵的太监,还踏马没脑子,就那几个怂货,你越是软弱,他们越欺负你,田野是领头的,再打你,你就盯着他弄,拼命弄,他绝对会怕,其他几个看你那拼命样,我保证他们不敢动手。”
邹市明看着程墨,点点头说道:“长这么大,我也没什么朋友,都嫌我穷,就你没白眼看我,还给我衣服,我觉得你说的对,以后我都听你的,你就是我哥!”
程墨看着他,觉得他是真傻,这么一点小恩惠,就恨不得掏心掏肺,转过头想一下,也能理解,雪中送炭的恩情,确实能让人记一辈子!
拍拍他肩膀,程墨没说话,回座位准备上课,王以南突然过来对他说:“程墨,我要走了!”程墨一愣,问道:“为什么?”王以南答道:“早几年我爸爸就调回京城,但不让我和妈妈回去,说他工作性质很危险,怕我们被人惦记,前几天来电报说可以回去了。”程墨听完,回想起这九年来关于王以南的一点一滴,她爸爸部队上的,负责监狱安保,听说在她刚上一年级那年,就调走了,这九年就只有她妈妈文静带着她依然在这里生活,本就像个假小子性格,王以南觉得会上树掏鸟,下河摸虾的程墨很对胃口,不像其他子弟那样弱不禁风,所以,两同桌成了最好的朋友。
文静第二天便来学校给王以南办了转学,她知道自己闺女没几个朋友,就唯独和程墨合得来,便喊他下午放学去家里吃饭,算是送行,程墨一放学便往家里跑,他想着要送点什么给王以南,翻箱倒柜找了好久也没觉得有什么合心意的,吴春梅看着儿子猴急模样,不经问道:“要拆家吗?这是找什么?”程墨也不回答,掉头往外跑,边跑边回了句:“晚上去王以南家吃饭。”眨眼便没了踪影。
吴春梅见怪不怪,王家那丫头和儿子关系好,来自己家吃饭也不是一次两次,她很喜欢那丫头,虽说她家里父母都穿着皇家皮,据说其父早几年还调到京城,那可不是自己家这条件能比的,但这姑娘一点都没有娇宝宝的样子,从小跟着程墨野,暑假去水里钓鱼摸虾,寒假往后面山上去做陷阱抓兔子,她妈妈叫文静,人如其名,从来不说什么,反倒也很喜欢程墨,闺女都十五六了,也没说要跟自家小子保持距离,那是对程墨了解,也放心。自己前几年好容易进了监狱后勤,但是个大集体编制,学历不高,又不能报考转干,好在每个月都有工资,虽然不多,但家里算是能攒点钱了,吴春梅边想着这乱七八糟的事,边往厨房走,儿子不在家吃,老程值夜班,那自己随便对付一口得了。
程墨如离弦之箭般冲出家门,朝着王以南家飞奔而去。他边走边愁眉不展,心里暗自嘀咕:“那丫头可真是与众不同,她不爱红装爱武装,平时和我玩耍,总是摆弄着刀枪棍棒,和我比划个不停。她跟着我到处跑,却从不喊累。这监区周围的山山水水,都已被我们探寻了个遍。”
程墨绞尽脑汁,苦苦思索平时王以南有没有特别喜爱的东西。半晌,他一无所获,正犯愁间,突然看到路边一棵树上,有根树枝笔直如枪,他灵机一动:“喜欢刀枪棍棒?那我就送她一根棍子!”
手里拿着根棍子,程默敲响了王以南的家门,看到她笑眯眯的站在门口,程墨也笑了,一把递过那根棍子,说道:“送给你的礼物!”王以南明显一愣,望着从厨房走出来的文静,娘俩捧腹大笑,程墨有点尴尬,一向脸皮厚的他,此刻也受不住,只觉得脸上发烫,好在文静及时收住了笑,但脸上还是藏不住的精彩,让程墨赶紧就坐,马上开饭,
王以南坐在他旁边,捂着嘴,还是收不住笑意,问道:“你怎么想的,拿根棍子来,我又不是孙悟空!”文静端着最后一个菜上桌,笑着对女儿说:“你还挑,礼轻情意重不知道吗?我倒是觉得拿棍子适合你。”程墨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咱俩一起玩的时候,都是些男孩子的玩意,我看你特别喜欢拿根棍子打我,就想着你是不是对棍状物有特别的爱好!所以。。。”
王以南白了他一眼,埋头吃饭,倒是文静说道:“四五岁的时候,她爸爸见她好动,正好认识一个武学大师,姓马,说是一套闪电五连鞭很厉害,便带着去学,哪知道这丫头说马大师那五连鞭像家里的猫挠门,她不学!后来看了电视里的黄蓉,看她会打狗棍,很厉害的样子,自己就找了根棍子在家胡乱抽”。程墨听完低着头笑,心想这丫头真傻,平时看起来挺飒爽的人,电视里那些能信吗?
吃完饭,坐了一会,看天色不早,程墨起身告辞,王以南送到门口,满脸伤感,这个男孩从六岁开始便在自己身边,从孩童到少年,在省城这里,除了母亲文静,他就是第二重要的人,平时自己大大咧咧,他都很包容,从来没跟自己红过脸,几次抓鱼摸虾,差点掉水里,都是他及时拉住了,说明他时刻都在关心自己,最危险的是去年暑假在后山掏兔子洞,不小心挖到了蛇窝,要不是程墨眼疾手快,一把推开自己,那大蛇可真咬在脸上了!眼看明天就要分别,此后还能不能见面都是未知,心里难免失落。
程墨站在门口,愣了愣神,心里也不舒坦,他比同龄人早熟,情窦初开的少年,知道自己是喜欢王以南的,但理智告诉他,这个时候不能也不该有出格的言语,分别在即,以后未知,何必婆婆妈妈,于是,他没回头,就只说了一句:“到了京城,谁欺负你,就用那根棍子打他,我可帮不了你了!”说完抬腿便跑,他不想让王以南看到他流泪!
看到程墨跑开,脑子里还回响着他最后一句话,王以南泪如泉涌,她知道他那故作硬气的临别之言,是为了掩饰无声的流泪,
这世上哪有那么多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最后还能终成眷属呢?更多的是无限惆怅,天各一方,老死不得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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